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背景
公司 2016 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 2017 年度日
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可持续性
发展能力,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
一年。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
度等。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黄文谦
先生或黄文谦先生指定的授权代表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
手续,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担保、反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
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
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 2017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