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永明 2016 年度的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16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16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表:
应出席会议 实际出席会 现场出席会 通讯表决出席会议
姓名
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范永明 5 5 1 4
2016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
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出席了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独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意见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2016.4.16 关于 201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同意
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同意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16.8.16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16.12.25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文件,及时了解公司发生的
重大事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6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
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
控。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6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为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企业管理出谋划策,对公司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2016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
新的规章制度,了解最新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能力保护,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7 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和公司的
经营状况,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继续
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长,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为客
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好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
好形象。
独立董事:范永明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