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修订如下:
一、章程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新型液压
打包机和剪切机、资源再利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
元件、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船用配套设备、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的开发、制造和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新型液压打包机和剪切
机、资源再利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海洋工
程专用设备、船用配套设备、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汽车的销售。
二、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之签署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