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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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6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
了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
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了独立判
断,及时发表专项说明及建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努力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6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为:王锦霞女士、彭彦敏先生、鞠宏毅先生。
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王锦霞: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秘书长,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会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专家委员,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高级顾问,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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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彦敏:研究生学历,博士,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物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工业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鞠宏毅: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曾任黑龙江海外实业集团企管
部部门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合伙人),哈尔滨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对
外交流及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助理,哈尔滨市南岗区青年联合会委
员,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哈尔滨市法律服务专业人才
库成员、哈尔滨市南岗区“服务经济发展、大项目建设法律顾问团”成
员、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伦理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王栋先生、王元庆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王锦霞女士、彭彦敏先生、
鞠宏毅先生。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会情况
本年应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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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董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事会次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王锦霞 8 2 6 0 0 否 3
彭彦敏 4 1 3 0 0 否 1
鞠宏毅 4 1 3 0 0 否 1
王元庆
4 4 3 0 0 否 3
(离任)
王栋(离
4 4 3 0 0 否 2
任)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运用管理、财务、法律的专业知识,本着勤勉
尽职的态度,在召开会议前我们通过阅读会议材料、现场考察以及向
公司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
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2016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2016年,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变更事项均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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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
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定价公允,契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公平、
公正、公开,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 及其他有
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
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
核查后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
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公司董事、高管
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
调查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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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坚持积极
回报股东,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不分红派息,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是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为应
对严峻的行业竞争,公司需集中资金,保持适当的资金储备,以保证
公司经营业务的相对稳定和持续发展,以便今后更好地回报股东。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
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
披露行为,促进公司合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并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我们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
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6年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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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制度建设。2016年初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
并且由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公司发布了董事会
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有关制度。
我们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
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勤勉尽责, 依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综合考虑
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对国内外医药行业的发展现状、
市场机遇和挑战,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拟定了
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等问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恪尽职守履
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公
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评价;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公司审计部完成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对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 切实履行职责,审阅《经营者年薪方案》;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
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为公
司的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其工作目
标和经济效益指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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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履行职责,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满,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
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并对公司董事、
高管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充
分的调查和了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恪尽职
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运
作水平,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2017 年,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包括中小投资
者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
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
上市公司形象。在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
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
的感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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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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