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 2017-00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公
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白照华先生、陈明森先生、倪时佑先生三位监
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经审核,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太城农场福耀工业村二区的一宗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一座工业厂房、附属设施等资产转让给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
公司(原名为“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变更名称
为“福建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可以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公司资产的结构,增
强资产的流动性。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参考资产评估值确定,公司拟签署的
《资产转让合同》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拟订,合同条款及相关交易是公平合理的,
反映了正常的商业条款,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
响。
2、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局在审
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
事已依法回避对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董事局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提供
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双辽市金源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的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50%股权、吉林省华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的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25%股权全部无条件地质押给本公司或境
内子公司,以及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所有机器设备、车辆等动
产与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全部无条件地抵押/质
押给本公司或境内子公司,作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境内子
公司申请借款的担保。本次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向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提
供借款,有利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产品升级,
使其可以为本公司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
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2、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局在审
议、表决该项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
事已依法回避对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局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公
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向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合计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9,000 万元,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资金用于基
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采购、材料采购、补充流动资金和其他工程款等。双辽市
金源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50%股权、吉林省
华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25%股权全部无
条件地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以及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所
有机器设备、车辆等动产与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
全部无条件地抵押/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公司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
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顺利
进行,促进产品升级,使其可以为本公司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公司拟采取的上
述反担保措施有利于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
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2、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局在审
议、表决该项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
事已依法回避对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局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