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12
股票代码:300412 股票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2017年2月23日,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
京知识产权法院发来的原审原告哈尔滨纳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
滨纳诺”)《行政上诉状》。哈尔滨纳诺因不服本案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公司现将有关本案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背景
本纠纷案诉讼背景及相关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为: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020号、031号、034号、052号公告及
2016-091号公告。
二、哈尔滨纳诺本次上诉基本情况
2017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原审原告哈尔滨纳诺《行政上诉状》,其因不服北
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5)京知行初字第3229号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
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哈尔滨纳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300412
原审第三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
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即(2015)京知行初字第3229号判决;2、撤
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2551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3、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上述诉讼事宜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行政上诉状》。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