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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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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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集团总部及百货、超市、电器、物
流等相关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7%。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具体事项包括:风险管理、人力资源规划、
资金营运、投资管理、筹资管理、税务管理、资产管理、团购管理、财务报告、
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反舞弊机制、内部审计、信息
披露、采购业务、物流管理、营销管理等。
2、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投资、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商
品采购和销售、财务报告、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物流管理、营销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报表错报重要程度
的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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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 1%<错
利润总额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额的 1% 报≤利润总额的 3%
错报≤所有者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所有者权益错报 权益总额的 0.2%<错报≤所有
额的 0.5%
0.2% 者权益总额的 0.5%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重大舞弊行为;
B、控制环境无效;
C、已向管理层汇报的重大内控缺陷但经过合理期限后,并未加以改正;
D、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以下情形的
认定为重要缺陷:
A、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
正;
B、审计师发现出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
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现;
C、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D、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E、已向管理层汇报的重大内控缺陷但经过合理期限后,并未加以改正。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以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及重大影响程度为基准,确
定公司缺陷重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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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 万元内 50 万元—300 万元 300 万元以上
(2)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
程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判定。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
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
陷:
A、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B、除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阻;
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D、对子分公司管控不力,子分公司处于失控或半失控状态;
E、媒体负面新闻多次曝光,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
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
缺陷:
A、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
B、内部信息沟通存在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审核;信息内容不真实,可
能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C、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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