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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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6-07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

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1 层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名,现场出席会议的有高利先生、何亚刚先生、廖航女士、李明高

先生 4 位董事,电话参会的有汪辉文先生、车莉丽女士、叶林先生、

胡廷华先生 4 位董事,董事徐昂杨先生委托董事车莉丽女士出席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现场列席的还有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董事会秘书熊

郁柳女士,监事郑华先生电话方式列席会议,监事马楠女士因公务原

因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长高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

亚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3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

亚刚先生、卫剑波先生、孙斌先生、吴姚东先生、吴珂先生、徐子兵

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长推举

何亚刚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3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合规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

斌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3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

郁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3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叶林先生和李明高先生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聘任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徐昂杨先生、车莉丽女士对第 1-4 项议案投反对票,理由如

下:

自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以来不到一个月,公司已连续收到了监

管机构的两份监管函和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些行政处罚措施暴露

了公司在管理层面的严重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管理人员结构与公司股权结构严重失衡,不能形成有效监督制

约。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降至 C 级,公司经

营发展的多项业务受阻,对此,原管理层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但

本次会议议案中提议的公司管理班子与原管理层人员并无二致。这显

然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利于维护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因此,本人认为在公司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应该为公

司管理层输入新的血液,从市场广纳人才,并最终形成符合公司发展

要求的管理班子,

综上,本人投反对票。

独立董事胡廷华先生对第 1-4 项议案投反对票,理由如下:

本人自 2016 年 11 月 24 日当选出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公司已

连续收到监管机构送达的一份行政处罚,两份监管函;过去的一年,

公司的评级也连降六级。虽然发生了股东纠纷等特殊事件,但上述行

政处罚和监管函中披露的问题均发生在公司管理层面,与股东纠纷关

系不大,问题的根本在于公司内部治理缺失。本人注意到本次提名的

人选均为原管理团队,职务也没有变化,本人对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

法不认可。

因此,本人认为,鉴于公司治理层面存在的问题,公司的管理层

应当重新组建,去芜存菁,大胆提拔有能力的员工,引进新的专业人

才,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改正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方能维护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鉴于此,本人投反对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扶贫工作部和战略规划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设立扶贫工作部和战略规划部。

扶贫工作部为公司下设的一级部门,部门职责为:

1、贯彻公司扶贫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拟定公司扶贫工作的

相关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激励政策、工作流程、年度经营计划、并

组织实施。

2、开展公司扶贫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业务拓展,探索产业扶贫、

消费扶贫、公益扶贫等帮扶模式,利用公司专业优势、资源优势解决

对口贫困地区的金融发展需求。

3、组织有关扶贫项目的编制、申报,参与和监督项目评估、项

目招投标及协调实施。

4、全面负责子公司扶贫相关工作以及其他扶贫相关工作。

战略规划部为公司下设的一级部门,部门职责为:

1、负责国内外证券行业宏观环境、监管政策、竞争态势、领先

管理实践等信息的跟踪与分析,搜集、整理和分析公司战略相关的内

外部情报信息,为战略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库支持;形成定期战略分析

报告,为公司高层提供战略决策支持。

2、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相关管理制度的拟定和修订,并组织开展

母、子公司及各条线战略规划的编制、修订、宣贯工作和推动落实。

3、牵头组织部门层面的绩效管理,跟踪、评估公司各业务条线

及各部门的战略目标及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影响战略实施的

关键问题,构建完善的组织绩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4、参与论证公司重要战略举措、重大管理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参与制定实施方案,为公司决策提供支持。

5、负责收集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及其他董事对公司战略规划的

调研报告、建议。

6、参与公司重点战略合作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及尽职调查。

7、公司执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战略规划与研究相关事项,支持

公司战略落地。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何亚刚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硕士。1993 年 6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3 月,

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方正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09 年 2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方正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2012 年 1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2 月至今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 年 4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何亚刚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卫剑波先生,1973 年 3 月出生,硕士。2003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就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国际部主任科员、基金监管

部监管四处副处长、监管一处和监管五处调研员;2012 年 3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 年 7 月至今任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3 年 5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6 年 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2016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

监;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卫剑波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斌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硕士。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信贷部、东四分理处;1993

年 7 月至 2005 年 9 月历任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四营业部、交易

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湖南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资金清理

部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办公室总经理、合规总监;

2010 年 9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2011 年 11 月至

今任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 年 2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5 年 1 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规总监。

孙斌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姚东先生,1969 年 1 月出生,博士。2001 年 8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国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公室董

事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015 年 5 月至 7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 年 7 月

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 年 10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吴姚东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珂先生,1978 年 11 月出生,硕士。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就职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事专员、经理;

2003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历任经理、总监、高级总监、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方正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3 年 5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裁;2016 年 4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

员。

吴珂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子兵先生,1965 年出生,硕士。曾任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

公司项目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长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徐子兵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郁柳女士,1982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6 年至 2007 年

任 DTZ 戴德梁行国际顾问行资产评估部主任;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3 月历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职员、首席执行官助理;

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6 月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主任、助理总裁、董事会秘书;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8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

熊郁柳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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