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泰岳:关于转让控股公司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房产权益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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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16-083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房产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泰岳”) 2011年6

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

购宁波普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计划以不超过超募资金24,000万元收购

孙海粟等自然人持有的宁波普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普天”)全部股权。

目前该收购事项已实施完毕。

在《股权转让协议》的“六、特别约定”的第六项条款“关于宁波金信土地及

房产的相关约定”中,对于宁波普天旗下子公司——宁波金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简称“宁波金信”)拥有的土地20亩(使用权证号:甬鄞国用(2007)第15-05008

号),以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建筑面积8601.53平方米(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

201032852号、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032853号)进行约定,若协议签订三年后

仍未能拆迁,则宁波普天的原股东可书面委托公司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该土地

及房产进行转让或处置,转让或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土地及房产原值、处置费用、

一切与之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后的

余额归宁波普天的原股东所有,并由其承担该等收益所对应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协议约定期限已过,经协商,公司计划依据协议将该土地及附属建筑物

房产按原值转让给宁波普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普源”,系宁波普天的

原股东共同设立的公司)。转让价格11,573,815.43元(其中房产原值9,472,407.11

元,土地原值2,101,408.32元)。

1

转让后,宁波普天享有优先租用的权利。宁波普源可书面委托宁波普天在政

策允许的范围内对该土地及房产进行转让或处置,转让或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处

置费用、一切与之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等)后的余额归宁波普源所有。

2、2016年12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转让控

股公司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房产权益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

次资产出售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普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庆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77号、685号、687号3幢18-1-23室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技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智

能家居产品的研发;通信设备的制造、加工、维修及技术服务(制造、加工另设

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通信工程的施工;通信设

备租赁服务;房屋租赁服务;会务服务。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的比例

1 孙海粟 331.8 33.18%

2 孙庆云 253.6 25.36%

3 温煜霞 4.5 0.45%

4 胡润东 241 24.10%

5 孙海慧 9.1 0.91%

6 潘亮 86.3 8.63%

7 金鼎 27.3 2.73%

8 章国芳 18.2 1.82%

9 祝建培 18.2 1.82%

2

10 王淑琴 5.5 0.55%

11 曹宏涛 4.5 0.45%

合计 1000 100.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宁波金信拥有的土地 20 亩(使用权证号:甬鄞国用(2007)第 15-05008

号),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建筑面积 8601.53 平方米(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

201032852 号、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 201032853 号)。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11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150409

号),土地原值 2,101,408.32 元,房产原值 9,472,407.11 元。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价格根据 2011 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

对该土地及房产的全部权益按原值进行转让,一切与之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

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均由宁波普源承担。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完成 2011 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部分约定,对上市公

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罗建北女士、刘铁民先生、王雪春先生、沈阳先生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本项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3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1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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