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Exciton Technology Co., Ltd.
宁波高新区晶源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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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990 万股(不超过 1,99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
发行股数
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4.94 元
发行日期 2016 年 11 月 3 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959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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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
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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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公司的下述
风险及重要事项。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彦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1)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持有的激扬投资股权和
江北创智合伙份额,并保证江北创智不转让其持有的激扬投资股权,也不由激扬投资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
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4、本人在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意向减持的直接持有的激智科技的股份数为0。本人
减持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激扬投资就减持意向所作出的承诺的约定进行。股份
减持时,应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
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如未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超出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全部上缴给公司。本人看好公
司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时在时点、方式和价格上会充分考虑公司股价稳定和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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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利益。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
(二)公司股东香港 TB 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内,可根据公开承诺按照市场价格减持不超
过80%的股份。本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
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本公司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时在时点、方式和
价格上会充分考虑公司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3、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司股东叶伍元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
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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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4、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25%;在限售期结束后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
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超出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全部上缴给公司。本人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时在时点、方式和价格上会
充分考虑公司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
(四)公司股东俞根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结束后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25%;在限售期结束后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
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超出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全部上缴给公司。本人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时在时点、方式和价格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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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考虑公司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相关承诺。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
(五)公司股东沃衍投资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照市场价格意向减持不超过所持数
量80%的股份。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
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公司股
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本企业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在时点、方式和价
格上会充分考虑公司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公司股东达晨投资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照市场价格意向减持不超过所持数
量100%的股份。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
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
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将超出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全部上缴给公司。本企业看
好公司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在时点、方式和价格上会充分考虑公司股价稳定和中
小投资者利益。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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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股东激扬投资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张彦、唐海江、徐赞、李刚任职期间其通过本公司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张彦、唐海江、徐赞、李刚离职后6个
月内,不通过本公司转让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
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4、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25%;届满后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
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
公司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将超出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
收益全部上缴给公司。本公司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时在时点、方式和价
格上会充分考虑公司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依法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公司股东宁波群智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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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唐海江、徐赞任职期间,其通过本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唐海江、徐赞离职后6个月内,不通过本企业转让
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唐海江、徐赞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
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公司股东创维咨询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及自取得公司股份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2014年6月24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依法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唐海江、徐赞通过激扬投资、宁波
群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刚通过激扬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
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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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
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
(十一)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彦之亲属杨广豪、张博通过江北创智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
二、股价稳定计划
公司制定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
拟采取以下措施稳定上市后的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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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发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等情况导
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则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按下述规则及顺位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1)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
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2)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
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
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
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
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
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②继续回购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中止公司回购股份事宜,连续20个
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
计划。
(5)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
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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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应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的方
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
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内容,
并由公司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个交易日内,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张彦应于触发稳定
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增持股份,但股票收盘价连续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张彦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连续20个交
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彦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3、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
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
有关增持内容,并由公司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个交易日内,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在
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低
于上一年度其税后薪酬总额30%的资金增持股份,但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
持计划;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
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4、稳定股价措施的重启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或相关方按照上述规定终止实施
增持计划后,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
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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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5、控股股东张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三)控股股东、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约
束措施
若控股股东张彦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有权将与张彦通知
的拟增持股份的增持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张彦该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予以
暂扣(如未通知,则暂扣金额为1,000万元),直至张彦履行本预案项下的增持义务及其
他义务。
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
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知的拟增持股份的增持资金总额相等金额
的应付其的薪酬予以暂扣(如未通知,则暂扣金额为上一年度其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
总额30%),直至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预案项下的增持义务及其他义务。
(四)控股股东张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彦、唐海
江、徐赞、李刚关于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控股股东张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彦、唐海江、徐赞、李刚
分别出具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承诺将根据《宁波激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三、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1、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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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
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
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价格相应做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
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
大会讨论。
若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
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公司对回购和赔偿的实施制定的方案
(1)回购新股、赔偿损失义务的触发条件
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购回股份或赔偿损失的义务,但
本公司(或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履行程序
相关各方应在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
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5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购回股份或赔
偿损失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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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涉及本公司退款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
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②涉及本公司回购股份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
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依法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③涉及本公司赔偿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
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赔偿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约束措施
(1)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
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2)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停止制
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1、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若发行人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监会或
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对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
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
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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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相应做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购回实施
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若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
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在该等违
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
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
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
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约担保,且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
份不得转让。
6、若发行人未履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材料之承诺函》中有关回购股份或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
津贴。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1、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
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
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
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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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上市后,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出
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通过加大
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
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弥补即期回报摊薄。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在现有终端客户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客户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公司终端
客户的覆盖范围。同时,公司将不断对存量终端客户进行深度挖掘,提高对单个终端客
户的销售产品种类,进而带动单个终端客户总销量的提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通过对
公司主营产品生产线建设投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研发
能力。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国内外优秀
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
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
升管理效率。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
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完善了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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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4-2016年)》,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
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在,上述措施
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辞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
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说明
若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
责任外,本公司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以自有资金按相关规定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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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补偿金额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为准;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张彦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说明
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
任外,本人承诺:
本人在未完全履行补偿义务之前,公司可以暂扣应向本人发放的薪酬、津贴及本人
自公司应获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三)主要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说明
公司主要股东叶伍元、俞根伟、沃衍投资、达晨投资、激扬投资、宁波群智、创维
咨询出具承诺:
若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
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未完全履行补偿
义务之前,公司可以暂扣应向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及本人自公司应获
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本企业/本公司补
偿义务完全履行。
公司股东香港TB出具承诺:若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
本公司承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说明
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
任外,本人承诺:
本人在未完全履行补偿义务之前,公司可以暂扣应向本人发放的薪酬、津贴(金额
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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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事项
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若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则公司有权向发行前的老股东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以及根据决议向老股东进行利
润分配,扣除公司所决议的向老股东分配利润数后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
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
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
要的前提下,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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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
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
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过
3,000万元。
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四)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果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
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
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
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
会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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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第(三)款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现金分红一次。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独立董事可
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符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应当进行利润分配,
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时,可以同时派发股票股利。
如果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当在分配方案中对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进
行真实、合理的分析。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
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
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表决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远程视频会议或其他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
与股东大会表决。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
解,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凭借良好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性,主营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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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和净利润分别由2013年的28,202.80万元和4,534.48万元增长至2015年的46,912.57万元
和5,732.26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28.97%和12.43%。
尽管在现有的外部有利环境及内在优势支撑下,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前景良好,而且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面实施,公司的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但公司未来
经营业绩的实际增长情况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
金投入、市场竞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旦上述影响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
能在研发创新、生产工艺、销售推广、人力资源等方面保持持续有效的完善和提升,则
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或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
(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薄膜行业的下游终端产品主要为电视、电脑、手机等消
费类电子产品,该类产品更新快、生命周期短、行业竞争激烈,生产厂商为抢占市场份
额、提高市场占有率,主动式的“降价促销”成为其主要竞争策略之一。虽然新产品在上
市初期的定价相对较高,但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升级以及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产品更
新换代频率愈加提速,使得现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整体市场价格呈现下行趋势。为保持
适度的利润空间,终端厂商把价格压力逐步向上游行业转移,并最终影响到公司所处的
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行业。同时,随着国内光学膜生产企业产能的快速释放及国际品牌
厂商的市场竞争压力,近年来光学膜产品市场价格呈现持续走低的趋势。
为保持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一方面,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
下,压缩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根据市场状况,顺应价格变化趋势,及时调低价格。虽然
公司生产所需的PET基膜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亦呈现下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抵消
了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良和精益生产等方式有效地降低
了生产成本,并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保证了整体毛利率水平的稳定,
但如果光学膜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降,则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影
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供应商,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技术
积累和研发创新,公司产品系列不断丰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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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以及国内需
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平板显示行业在未来仍将保持快速扩张趋势,进而带动对液晶显
示器用光学膜行业投资的增长。行业整体投资增长预期将使现有竞争者增加在该领域的
投入,并吸引更多的潜在竞争者进入,导致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技术和
服务的创新,不能持续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不能充分适应行业竞争环境,则会面
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四)经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国内消费类电子产品由于受到消费习惯等因素影响,一般在每年的国庆节、圣诞节、
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期间的销量占比较大。同时,由于受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产周期
及提前备货的影响,终端厂商对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需求一般早于消费类电子产品的
销售旺季。因此,通常情况下公司每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销量明显高于前两季度,
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同时,由于费用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而收入主要在下半
年实现,因而可能会出现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占全年业绩的比例较低的情况。
(五)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受公司与客户结算特点及销售收入季节性特征等的因素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应收账款规模较大。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分别为13,170.10万元、18,615.01万元、23,539.10万元和22,948.96万元,占各期期
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18%、52.15%、45.68%和43.34%。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产生均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关,且应收账款的
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
将持续增加,如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应
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9.35%、70.60%、71.46%和69.20%,
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13%、71.52%、74.86%和74.52%,资产负债率一
直处于较高水平。虽然上述情形是由于公司为抓住市场机遇,进行大规模业务扩张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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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且公司在各贷款银行和供应商中信用良好,未发生银行借款不能按期偿还、货款不
能按期支付的情形,但是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九、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的声明、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保荐机构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律师及经办律师、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其分别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其鉴证的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验资报告、验资复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分别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
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技术持续创新的风险、平板显示技术替代的
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等。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分析并完整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显现出良好的盈利能力,根据行业未来发
展趋势以及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判断,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持续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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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十一、发行人的成长性风险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202.80万元、38,861.72
万元和46,912.57万元,2014年和2015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7.79%、20.72%。2016年1-6
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5,212.02万
元、1,925.25万元和1,783.60万元,相比2015年1-6月的19,070.16万元、1,824.69万元和
1,660.28万元分别增长32.21%、5.51%和7.43%,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但是若未来出现下游终端市场环境恶化、市场竞争加剧、技术更新换代等不利因素,
而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无法持续保持,则公司经营业绩有可能出现不利变化,从
而面临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经营
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结合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发行人实际
经营情况,2016年1-9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预计约为43,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35.64%;2016年1-9月公司实现净利润预计约为4,4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2.54%;
2016年1-9月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约为3,6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约2.84%(公司2016 年1-9 月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
模式、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
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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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0
一、普通术语 ........................................................................................................................................... 30
二、专业术语 ........................................................................................................................................... 32
第二节 概 览 ...................................................................................................................... 34
一、公司简介 ........................................................................................................................................... 34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34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35
四、募集资金运用 ................................................................................................................................... 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8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 39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4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4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2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 42
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 42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43
四、技术持续创新的风险 ....................................................................................................................... 43
五、平板显示技术替代的风险 ............................................................................................................... 44
六、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 44
七、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 44
八、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 45
九、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 45
十、经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 46
十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 46
十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 46
十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 46
十四、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风险 ........................................................................................................... 47
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7
十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 49
十七、公司快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 4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5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2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和子公司情况 ................................................................................................... 52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55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62
七、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员工激励计划及执行情况 ............................................................................... 65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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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做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 66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68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68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2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08
四、公司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 116
五、公司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 118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20
七、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125
八、境外经营情况 ................................................................................................................................. 132
九、未来发展规划 ................................................................................................................................. 133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40
一、独立性 ............................................................................................................................................. 140
二、同业竞争 ......................................................................................................................................... 141
三、关联交易 ......................................................................................................................................... 143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150
五、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5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5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15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15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在本次发行前对外投资情况 ............................. 15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16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 16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163
七、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 16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 164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 164
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两年任职变动情况 ............................................................. 164
十一、公司治理 ..................................................................................................................................... 166
十二、公司管理层及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 175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 ................................................................................................. 175
十四、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175
十五、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制度安排及其执行情况 ............................................. 176
十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179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81
一、财务报表 ......................................................................................................................................... 181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186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86
四、审计意见类型 ................................................................................................................................. 188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89
六、税项及其减免情况 ......................................................................................................................... 200
七、非经常性损益 .................................................................................................................................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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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02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05
十、盈利能力分析 ................................................................................................................................. 205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 232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 260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经营情况 ......................................... 263
十四、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 263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268
十六、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71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27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27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7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 290
四、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 291
五、募集资金运用环保情况 ................................................................................................................. 292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用用地情况 ................................................................................................. 292
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 292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292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294
一、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 294
二、对外担保情况 ................................................................................................................................. 297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97
四、刑事诉讼情况 ................................................................................................................................. 297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298
第十三节 附 件 .......................................................................................................................... 305
一、备查文件 ......................................................................................................................................... 305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 305
1-1-2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激智科技
宁波激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宁波高新区激智科技有限公司”),
激智有限 指
系发行人前身
江苏激智 指 江苏激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北激智 指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象山激智 指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青岛激智 指 青岛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香港激智 指 激智(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苏州激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苏州激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激智 指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东莞轩朗 指 东莞轩朗实业有限公司
香港 TB 指 TB Material Limited
沃衍投资 指 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挚信 指 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原宁波海曙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
激扬投资 指
限公司”
达晨投资 指 佛山达晨创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群智 指 宁波群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维咨询 指 深圳创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原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北创智 指 宁波江北创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长智 指 青岛长智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已注销
宁波海邦 指 宁波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参股企业
公司产品下游背光模组生产企业、液晶模组生产企业或终端消费电子
终端客户 指
生产厂商
Arcelik A.S. 指 土耳其阿齐利克公司,欧洲著名家电厂商
VIDEOCON 指 印度维有康电子公司,印度最大的电器生产厂商
PT Hartono 指 PT Hartono Istana Teknologi,印尼最大的电子产品制造商
LGD 指 乐金显示(LG Display),世界知名液晶面板制造商,隶属于 LG 集团
1-1-3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星 指 三星电子,韩国最大的电子工业公司
夏普 指 夏普公司,日本著名电器及电子公司
惠科 指 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友达 指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富士康 指 富士康科技集团
冠捷 指 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
TCL 指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 指 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尔 指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创维 指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长虹 指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熊猫 指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天马 指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同方 指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京东方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腾光电 指 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
歌尔声学 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利 指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锦富新材 指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力富 指 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锦富新材控股子公司
南洋科技 指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成 指 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洋科技子公司
合肥乐凯 指 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青岛卓英社 指 青岛卓英社科技有限公司
A.N.T 指 A.N.T Co .,Ltd
惠州粤泰翔 指 惠州市粤泰翔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东佳杰 指 深圳市东佳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瑞川 指 东莞市瑞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龙创信 指 苏州龙创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捷联 指 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永瑞达 指 深圳市永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光学 指 长兴光学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山东胜通 指 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未名 指 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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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绍兴翔宇 指 绍兴翔宇绿色包装有限公司
仪征化纤 指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专注于平板显示产业与产业链研究的机构,总公司位于美国,原
DisplaySearch 指
属美国 NPD 全球市场研究集团, 2014 年 10 月被美国 IHS 公司收购
WitsView 指 一家提供最新面板价格和零售价格的液晶显示器市场研究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申报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股票、A 股 指 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上市 指 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招股说明书 指
说明书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
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术语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简称聚酯,由对苯二甲
PET 指 酸(PTA)和乙二醇(EG)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经加热缩聚而成的一种结晶性
高聚物
聚 酯 切 片
指 由聚酯经物理加工制成的切片,生产聚酯薄膜的主要原材料
(PET 切片)
以聚酯切片为主要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配方,经过干燥、熔融、挤出、铸
聚酯薄膜 指
片和拉伸制成的薄膜,具有优良的工业特性
电晕 指 一种薄膜表面处理过程,使薄膜穿过一个放电场,改变其表面引力特征
平板显示 指 显示屏对角线的长度与整机厚度之比大于4:1的显示器件,包括液晶显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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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离子体显示、电子发光显示、真空荧光显示、平板型阴极射线管和发光二极
管等
Flat Panel Display(平板显示器),具有薄、轻、功耗小、辐射低、没有闪烁、
FPD 指
有利于人体健康等优点
Liquid Crystal Display的缩写,液晶显示技术或液晶显示器,为平板显示器的
LCD 指
一种
Cathode ray tube(阴极射线显像技术或显像管),是一种用于显示系统的物理
仪器,它是利用阴极电子枪发射电子,在阳极高压的作用下,射向荧光粉,
使荧光粉发光,同时电子束在偏转磁场的作用下,做上下左右的移动来达到
CRT 指
扫描的目的。早期的阴极射线管仅能显示光线的强弱,展现黑白画面。而彩
色阴极射线管具有红色、绿色和蓝色三支电子枪,三支电子枪同时发射电子
打在屏幕玻璃上磷化物上来显示颜色
Plasma Display Panel(等离子显示器或显示技术),等离子体显示是利用气体
PDP 指
放电原理实现的一种发光型显示技术
Cold Cathode Fluorescent Lamp(冷阴极荧光灯管),主要用做背光源、广告灯
CCFL 指
箱、装饰照明等
Light-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显示器),由大量发光二极管构成,可以是
LED 指 单色或多色彩的。LED 作为背光源,较 CCFL 具有色域更广、能源利用率高、
低能耗、环保及寿命长等优势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splay(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OLED 具有自发光
OLED 指 的特性,采用非常薄的有机材料涂层和玻璃基板,当电流通过时,有机材料
就会发光
LCD TV 指 液晶电视
Twisted Nematic Liquid Crystal Display(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器),TN-LCD、
TN-LCD 指 STN-LCD 都属于被动矩阵 LCD,它们的原理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只是各个液
晶分子的扭曲角度略有差异
Thin 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技术或显示
器),作为 STN 的换代产品,广泛应用到液晶电视、笔记本电脑、桌面显示
器、平板电脑和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
TFT-LCD 指
Thin Film Transistor(薄膜晶体管),是指液晶显示器上的每一液晶象素点都
是由集成在其后的薄膜晶体管来驱动,从而可以做到高速度、高亮度、高对
比度显示屏幕信息
BLU 指 Back Light Unit(背光模组)
LCM 指 Liquid Crystal Module(液晶模组)
注:本招股说明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1-1-3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
说明书全文。
一、公司简介
公司是由宁波激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成立于2007年3月9日,注册资本5,969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彦,住所为宁波高新区晶
源路9号。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液晶显示用光学膜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以“立足于最
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材料科学,成为全球最大、盈利能力最强和最受尊敬的光学膜公司”
作为发展目标,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升级
和创新,自主进行光学扩散膜、增亮膜和反射膜等光学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
司是经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博
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台企业,公司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突出,截
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28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5项,是业内知名的液
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供应商。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承以技术为核心、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略方针,以
产品品质为开拓市场的基础,以快速响应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准则,公司的产品及服务
陆续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目前,公司产品已通过三星、LGD、夏普、友达、
富士康、冠捷、Arcelik A.S.、VIDEOCON、PT Hartono、TCL、海信、海尔、长虹、创
维、京东方、天马、同方、惠科、南京熊猫、龙腾光电、信利等众多国际、国内一线品
牌终端消费电子生产厂商和液晶面板(模组)厂商认证,并陆续量产交货,在国内液晶
显示器用光学膜领域占据优势竞争地位。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张彦先生为本公司的创始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1-1-34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之日,张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5.97%的股份,其控制的企业激扬投资持有本公司8.36%
的股份,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张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424211972********,住
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洋泾路280弄****。
最近两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在发行后的可预期期限内将继续保
持相对稳定。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645号),公司主要财务
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52,945.68 51,530.74 35,695.88 24,765.51
非流动资产 52,407.58 50,765.19 35,898.70 20,173.21
资产总计 105,353.26 102,295.93 71,594.58 44,938.72
流动负债 55,513.18 51,144.81 40,442.08 22,887.43
非流动负债 22,994.50 25,434.35 10,759.92 8,176.95
负债合计 78,507.68 76,579.16 51,202.00 31,064.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6,845.58 25,716.77 20,392.58 13,874.34
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45.58 25,716.77 20,392.58 13,874.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353.26 102,295.93 71,594.58 44,938.7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25,318.31 47,243.99 39,061.54 28,3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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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营业成本 17,109.96 31,378.32 25,958.33 18,678.09
营业利润 2,010.36 6,013.79 4,969.26 4,896.04
利润总额 2,298.65 6,829.10 6,014.33 5,304.62
净利润 1,925.25 5,732.26 5,062.92 4,534.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25.25 5,732.26 5,062.92 4,534.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783.60 5,187.05 4,283.64 4,524.4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68 2,467.00 -2,526.65 2,745.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7.74 -6,016.58 -7,475.24 -7,532.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5.93 6,603.85 10,255.23 5,836.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32.73 3,116.65 255.44 1,068.29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流动比率 0.95 1.01 0.88 1.08
速动比率 0.77 0.84 0.70 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9.20% 71.46% 70.60% 69.3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1 2.10 2.32 2.22
存货周转率(次) 1.72 3.80 3.81 3.9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711.33 10,642.56 9,111.99 6,585.43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25.25 5,732.26 5,062.92 4,534.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783.60 5,187.05 4,283.64 4,524.49
司股东的净利润
利息保障倍数 3.17 4.08 4.05 5.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10 0.41 -0.42 0.47
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8 0.52 0.04 0.18
归属于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50 4.31 3.42 2.3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
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2.38% 2.64% 0.28% 0.28%
比例
1-1-36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具体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登记备案号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北区发改备[2014]103 号 23,214.72 23,214.72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甬高新咨[2013]7 号 4,874.62 1,943.99
3 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北区发改备[2014]102 号 21,388.79 -
合计 - 49,478.13 25,158.71
注:上述项目资金运用的轻重缓急以项目排列顺序为准。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同时,为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按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
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1-1-37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99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格:14.94元/股。
(五)发行市盈率:22.98倍(计算口径: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每股净资产:
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31元(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39元(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
上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市净率:2.34倍(计算口径:每股净资产以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
算)。
(八)发行方式: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
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九)发行对象:符合资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承销方式:余股包销。
(十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9,730.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5,158.71万元。
(十二)发行费用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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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费用预计4,571.8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3,300.00
2 审计验资费用 672.31
3 律师费用 200.0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78.00
5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21.58
合计 4,571.89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发行人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彦
住所 宁波高新区晶源路 9 号
电话 0574-87908260
1
传真 0574-87162028
联系人 徐赞
互联网网址 http://www.excitontech.cn
电子信箱 investor@excitontech.cn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9 层
2 联系电话 010-56571666
传真 010-56571688
保荐代表人 赵瑞梅、陈立国
项目协办人 滕海燕
项目经办人 刘亓峰、蒙柳燕、刘世杰、廉亚男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张学兵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3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联系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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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办律师 冯继勇、代贵利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4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西子国际 TA29 楼
联系电话 0571-85800476
传真 0571-85800465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伟、张建新、唐吉鸿
验资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5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西子国际 TA29 楼
联系电话 0571-85800476
传真 0571-85800465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伟、张建新、唐吉鸿
资产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梅惠民
住所 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4 幢 1477 室
6 联系地址 上海市九江路 69 号
联系电话 021-63391088
传真 021-63391116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刘媛媛、薛心辰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7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收款银行 工行广州市分行第一支行
8 户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602000109001674642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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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份,与发行人亦不存在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招股说明书日期 2016 年 10 月 3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6 年 11 月 2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16 年 11 月 2 日
申购日期 2016 年 11 月 3 日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日期 2016 年 11 月 7 日
缴款日期 2016 年 11 月 7 日
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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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
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
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本公司作为成长型的创新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凭借良好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性,主营业务收
入和净利润分别由2013年的28,202.80万元和4,534.48万元增长至2015年的46,912.57万元
和5,732.26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28.97%和12.43%。
尽管在现有的外部有利环境及内在优势支撑下,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前景良好,而且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面实施,公司的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但公司未来
经营业绩的实际增长情况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
金投入、市场竞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旦上述影响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
能在研发创新、生产工艺、销售推广、人力资源等方面保持持续有效的完善和提升,则
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或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
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薄膜行业的下游终端产品主要为电视、电脑、手机等消
费类电子产品,该类产品更新快、生命周期短、行业竞争激烈,生产厂商为抢占市场份
额、提高市场占有率,主动式的“降价促销”成为其主要竞争策略之一。虽然新产品在上
市初期的定价相对较高,但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升级以及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产品更
新换代频率愈加提速,使得现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整体市场价格呈现下行趋势。为保持
适度的利润空间,终端厂商把价格压力逐步向上游行业转移,并最终影响到公司所处的
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行业。同时,随着国内光学膜生产企业产能的快速释放及国际品牌
厂商的市场竞争压力,近年来光学膜产品市场价格呈现持续走低的趋势。
为保持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一方面,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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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压缩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根据市场状况,顺应价格变化趋势,及时调低价格。虽然
公司生产所需的PET基膜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亦呈现下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抵消
了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良和精益生产等方式有效地降低
了生产成本,并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保证了整体毛利率水平的稳定,
但如果光学膜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降,则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影
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供应商,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技术
积累和研发创新,公司产品系列不断丰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以及国内需
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平板显示行业在未来仍将保持快速扩张趋势,进而带动对液晶显
示器用光学膜行业投资的增长。行业整体投资增长预期将使现有竞争者增加在该领域的
投入,并吸引更多的潜在竞争者进入,导致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技术和
服务的创新,不能持续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不能充分适应行业竞争环境,则会面
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四、技术持续创新的风险
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生产涉及产品结构设计、化学材料配方、光学性能测试、高
精密关键装备设计、自动化工艺技术与控制等各方面相关技术,包含化学、光学、物理、
机械、功能材料及自动化控制等领域的高端知识,是高度集成与高科技含量的先进制造
产业。随着终端产品需求的日益多样化,提高分辨率、降低能量损耗、提高画面质量(例
如色彩饱和度和对比度)、符合人体工程学和降低成本已成为近年来液晶显示器制造技
术的主要发展目标,因此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技术开发和应用也随之进入了新的阶
段。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在自主创新方面不能合理、持续的进行
技术投入或鼓励技术创新的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则将无法适时对现有技术和产品进
行升级换代以满足市场需求,进而降低公司市场份额、减缓公司发展速度,影响公司可
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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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平板显示技术替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生产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等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上述产品是平
板显示中液晶显示领域必备的关键部件。鉴于液晶显示在性价比、分辨率、耗电量、屏
幕尺寸多样化等方面的优势,其已成为平板显示行业的主导技术和产品,占据平板显示
市场90%以上的份额。虽然基于目前的技术发展情况、产线投资强度、产品普及范围等
前提条件,液晶显示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继续保持在平板显示领域的主导地位,但不
排除在特定时期或特定条件下,其他新的平板显示技术突破现有瓶颈,并完成对液晶显
示技术快速替代的可能。
OLED作为新兴的平板显示技术正处于产业化初期,受限于大尺寸屏良品率低、产
品寿命短等难题,其成本一直居高不下,目前主要用于小尺寸显示器材领域,但随着
OLED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化程度的提升,未来期间有可能对液晶显示技术的主导地位构
成冲击。一旦出现上述情形,公司现有的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的销售将受到直接影
响,如果公司届时未能适时开发出应用于替代显示技术的产品,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出
现较大幅度波动。
六、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本)》(2013年修正)、《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当前优
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二
五”规划》、《新材料产业“十二五”重点产品目录》等产业政策的支持下,行业整体技术
水平和产品质量有了显著提升。同时,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所依托的平板显示行业近年
来在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也呈现了快速发展的态势,为包括公
司在内的光学膜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因此,在上述产业政策支持下,
公司业务规模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但如果国家对相关产业支持政策进行
调整,将给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七、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升级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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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主进行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等产品的设计、开发与生产。截至2016年6月30
日,公司已获得28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5项,并总结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这些
技术直接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产品,服务于用户,构成主营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如果未来
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或者受到侵害,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定位于技术创新型企业,保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
加盟是公司保持持续创新能力的关键。目前公司已采取诸如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发展机
会、鼓励创新、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建立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等措施来提高员工的归属
感,避免人员的非正常流失,但不排除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九、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
总采购额的比重分别为79.83%、79.57%%、71.22%和62.78%,存在供应商集中的情形。
产生上述情形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市场上专业从事公司所需的光学级PET基膜的厂商相对
较少,而且由于光学膜生产商在产品结构、配方设计及生产工艺所使用的技术体系等方
面存在一定差异,使得不同品牌PET基膜产品的技术规范和品质标准不同,因此仅有少
数几家厂商所生产的PET基膜能够符合公司产品的需求。
公司一贯注重对合格供应商的甄选和维护,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同时,公司还通过技术指导和合作开发等方式培养新的合格供应商,以提高主要
原材料PET基膜供应商的可替代性。因此,虽然公司目前供应商较为集中,但不存在对
个别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尽管如此,如果未来公司与现有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出现集
中恶化,或者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普遍性的不利变化,仍可能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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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国内消费类电子产品由于受到消费习惯等因素影响,一般在每年的国庆节、圣诞节、
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期间的销量占比较大。同时,由于受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产周期
及提前备货的影响,终端厂商对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需求一般早于消费类电子产品的
销售旺季。因此,通常情况下公司每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销量明显高于前两季度,
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同时,由于费用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而收入主要在下半
年实现,因而可能会出现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占全年业绩的比例较低的情况。
十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根据以往的经验数据,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本公司下游终
端行业为消费类电子行业,其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如果经济发
展速度快,消费类电子行业需求就会增加,从而带动公司的发展,反之则会抑制需求增
长,进而影响本公司的业绩,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受公司与客户结算特点及销售收入季节性特征等的因素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应收账款规模较大。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分别为13,170.10万元、18,615.01万元、23,539.10万元和22,948.96万元,占各期期
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18%、52.15%、45.68%和43.34%。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产生均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关,且应收账款的
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
将持续增加,如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应
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十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9.35%、70.60%、71.46%和69.20%,
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13%、71.52%、74.86%和74.52%,资产负债率一
直处于较高水平。虽然上述情形是由于公司为抓住市场机遇,进行大规模业务扩张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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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且公司在各贷款银行和供应商中信用良好,未发生银行借款不能按期偿还、货款不
能按期支付的情形,但是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十四、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动力,努力为员工创
造良好的工作和科研条件,并将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吸收为公司的间接股
东。同时,公司不断提高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人力资源支出已成为公司成本费用
的主要组成部分。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仍需引进一批
具有行业经验和创新能力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市场营销等人才,人力资源成本将在
现有的基础上显著上升。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
行业内企业竞争的加剧,行业整体的员工待遇亦将有所提高。因此,如果公司不能通过
持续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积累消化日益增长的人力资源成本,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受到
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并进行了详尽的可行性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技术水平、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一)技术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光学膜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创新和升级,并坚持以
技术为核心、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略方针,独立自主地进行基于涂布工艺的扩散
膜、反射膜、增亮膜等产品的结构设计和配方设计,并自行设计了涂布生产线。截至2016
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28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5项,并总结了多项核心专有
技术。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对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扩充,生产技术风险相对较
小。但是,随着终端产品需求的日益多样化,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技术开发、应用以
及液晶显示技术也将随之发展变化。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
产期,因此,如果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生产技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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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显示技术出现重大变革,而公司未能及时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技术水平或
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不能实现预期收益,进
而影响公司整体发展速度。
(二)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用于现有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系列产品的产业
化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上述产业化项目的新增产能是公司在对现有的技术水平、
产能利用率、品牌效应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充分论证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对国内外
市场空间的合理分析和预测做出的审慎决策。鉴于当前国内LCD产业蓬勃发展,液晶显
示器用光学膜产品市场需求较大,公司亦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及时开拓新的市
场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
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若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及相关因素出
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进而
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采购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所需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将在现有基础上出现
较大幅度的增加。虽然发行人已与现有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公司已针对主
要原材料建立了备选供应商资源以应对现有主要供应商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但如果现
有原材料供应商在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不能持续提供及时、稳定、充足
的原材料,或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升,或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出现不利调整,
则将直接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实现。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凭借自身竞争实力并借助行业的发展机遇,公司业务规模在报告期内保持了较快的
增长速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8.66%、25.00%、22.65%
和6.83%。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同时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发挥的渐进性,本次发行后,
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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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2009年9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分别于2012年9月和2015年10月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复审和重新认定,有效期为均为三年。未来期间,如果公司未能被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将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
生一定的影响。
十七、公司快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经营业绩保持较快增长,资产和人员结构较
为稳定,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并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
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将在
战略规划、资源整合、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
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如果管理层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
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适时调整、完善,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
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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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Exciton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宁波高新区晶源路9号
邮政编码:315040
注册资本:5,969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彦
成立日期:2007年3月9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13年7月12日
电话:0574-87908260
传真:0574-87162028
互联网网址:http://www.excitontech.cn
电子信箱:investor@excitontech.cn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徐赞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联系电话:0574-8790826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是由激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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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9日,激智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激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激 智 有 限 截 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100,763,068.42 元 折 为
58,500,000 股 股 份 , 每 股 面 值 为 1 元 , 折 股 后 股 本 总 额 为 58,500,000 元 , 折 股 余 额
42,263,068.42元计入资本公积。激智有限原有的8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持股比例
不变。
2013年6月19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合资企业宁波激智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3]325号),批准
了激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2013年6月20日,申报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280号《验资报告》,验
证截至2013年6月19日,激智科技(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
将激智有限截至2013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00,763,068.42元,以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折合股份总额5,850万股,由原股东按原比例持有,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
资本公积。2013年7月12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激智科技取得注册号为
33021500000619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张彦 15,501,330 26.50%
2 香港 TB 10,275,700 17.57%
3 叶伍元 7,064,168 12.08%
4 俞根伟 7,064,168 12.08%
5 沃衍投资 5,775,763 9.87%
6 达晨投资 5,198,193 8.89%
7 激扬投资 4,988,178 8.53%
8 宁波群智 2,632,500 4.50%
合计 58,500,000 100.00%
(二)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激智有限成立于2007年3月9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5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7年3月8日,宁波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华永验字[2007]第228号《验资报
告》,对激智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验证。2007年3月9日,激智有限在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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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50万元,实收资本
1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伍元。
激智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叶伍元 41.25 27.50%
2 俞根伟 41.25 27.50%
3 金亚东 33.75 22.50%
4 张彦 33.75 22.50%
合计 150.00 100.0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和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江苏激智
设立时间:2013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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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彦
注册地址:如皋市桃园镇杨花桥村三十九组
主要经营地:如皋市桃园镇杨花桥村三十九组
主营业务:光学膜系列产品的销售
江苏激智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苏激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
总资产 1,197.78 1,302.13
净资产 996.23 1,000.58
净利润 -4.35 -8.32
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江北激智
设立时间:2013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彦
注册地址:江北区慈城镇民权路90号8-10幢
主要经营地:江北区慈城镇民权路90号8-10幢
主营业务:光学膜系列产品的销售
江北激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江北激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
总资产 41,989.37 37,592.54
净资产 9,782.61 9,672.32
净利润 110.29 -60.44
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象山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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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间:2013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海江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开路80号15号厂房第一层
主要经营地:象山县东陈乡象山滨海工业园金开路80号第15号厂房
主营业务:光学膜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
象山激智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象山激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
总资产 10,106.69 14,234.14
净资产 3,360.58 2,478.50
净利润 882.09 1,346.99
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青岛激智
设立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彦
注册地址:青岛即墨市烟青一级路三里庄段辉恒路23号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高性能水处理膜材料、特种分离膜材料、气体分离膜材料、
离子交换膜材料、生物医用膜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激智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该企业尚未投入运营。
5、香港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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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设立时间:2016年3月29日
已发行股本:1万港元
法定代表人:张彦
注册地址:RM 20A KIU FU COMM BLDG 300 LOCKHART RD WAN CHAI HONG
KONG
香港激智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香港激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2016 年 1-6 月
总资产 27.77
净资产 0.00
净利润 0.00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
张彦先生为本公司的创始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之日,张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5.97%的股份,其控制的企业激扬投资持有本公司8.36%
的股份,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最近两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在发行后的可预期期限内将继续保
持相对稳定。
张彦先生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之“一、(一)董事”。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张彦、叶伍元、俞根伟、香港TB、沃衍投资、
达晨投资和激扬投资。公司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张彦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424211972********,住所为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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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南洋泾路280弄****。
2、叶伍元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2271967********,住所为浙江省
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岐湖村里****。
3、俞根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2261964********,住所为浙江省
宁海县跃龙街道溪南刘村****。
4、香港TB
英文名称:TB Material Limited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港元
执行董事:David Lin
注册地址:ROOM 705-706 7/F, CHINA INSURANCE GROUP BUILDING, NO 141
DES VOEUX RD C CENTRAL, HK
经营范围:INVESTMENT, TRADING(股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香港TB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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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沃衍投资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5日
认缴出资额:36,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成勇为代表)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88号院2、3号楼地下一层C110-1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沃衍投资的合伙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31,932.43 88.70%
2 庄惟逞 3,801.49 10.56%
3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66.08 0.74%
合计 36,000 100%
6、达晨投资
成立日期:2011年5月30日
认缴出资额:32,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昼)
主要经营场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8号楼14楼I117单
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与咨询;股权投资与咨询;代理其他投资型企业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达晨投资的合伙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嘉信瑞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00 9.38%
2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9.38%
广州达善汇鼎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 2,000 6.25%
(有限合伙)
4 萧干星 2,000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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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梁铸勤 2,000 6.25%
6 胡智恒 2,000 6.25%
7 黄宝钗 2,000 6.25%
8 吴树填 2,000 6.25%
广州达臻聚智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9 1,600 5.00%
(有限合伙)
10 周巧芬 1,200 3.75%
11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 3.13%
12 叶永庆 1,000 3.13%
13 谢少颜 1,000 3.13%
14 甘茂煌 960 3.00%
15 刘礼昌 800 2.50%
16 罗大军 800 2.50%
17 戴祖煌 800 2.50%
18 黄光泽 800 2.50%
19 许武勇 800 2.50%
20 张志梅 700 2.19%
21 侯杰民 500 1.56%
22 何启枝 400 1.25%
23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0 1.06%
24 佛山市百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800 2.50%
25 周豪 500 1.56%
合计 32,000 100%
7、激扬投资
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注册资本:250万元
实收资本: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顾新珠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01号201室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市场信息
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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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扬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
1 张彦 126.02 50.41% 董事长、总经理
2 唐海江 17.592 7.04% 董事、副总经理
3 江北创智 15.653 6.26% -
4 顾新珠 14.953 5.98% 资材总监
董事、财务总监、
5 徐赞 14.073 5.63%
董事会秘书
6 沈旭峰 13.194 5.28% 项目总监
7 窦贤如 7.916 3.17% 市场总监
8 王成 7.916 3.17% 市场总监
9 李刚 7.33 2.93% 董事、副总经理
10 徐升 1.818 0.73% IE 部经理
11 邵丽珍 1.759 0.70% 总经办经理
12 周凤 1.759 0.70% 6S 经理
13 王雅文 1.759 0.70% 审计部经理
14 罗兰义 1.759 0.70% 工程部经理
15 崔钧 1.759 0.70% 研发部经理
16 俞瑛 1.527 0.61% 人力资源部总监
17 钟林 1.253 0.50% 生产部经理
18 赵辉 1.103 0.44% 市场部经理
19 邱成 1.002 0.40% 市场部科长
20 张继原 0.88 0.35% 技术部科长
21 王安全 0.88 0.35% 质量部科长
22 张刘娟 0.88 0.35% 生产计划部科长
23 宋家阳 0.733 0.29% 技术部员工
24 汪立平 0.733 0.29% 生产部科长
25 汪丽燕 0.587 0.23% 资材部科长
26 文灿 0.587 0.23% 生产部员工
27 刘皆建 0.587 0.23% 质量部科长
28 庞景璐 0.587 0.23% 仓储部班长
29 蔡刚庆 0.587 0.23% 研发部专员
30 刘阳 0.587 0.23% 成型事业部员工
31 余友田 0.587 0.23% 工程部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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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张绿叶 0.205 0.08% 市场部员工
33 秦勤 0.205 0.08% 财务部科长
34 蒋玉珍 0.205 0.08% 总经办员工
35 张继磊 0.205 0.08% 生产部班长
36 赵丽琴 0.205 0.08% 生产计划部专员
37 石丁勇 0.205 0.08% 技术部员工
38 宋亚洲 0.205 0.08% 质量部员工
39 刘开放 0.205 0.08% 技术部员工
合计 250.00 100.00% -
注:张绿叶为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叶伍元之外甥。
其中,江北创智亦为公司员工持股企业,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五、(三)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激扬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
总资产 364.15 364.15
净资产 357.32 357.32
净利润 74.82 49.8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控股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先生还
控制激扬投资和江北创智,激扬投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五、(二)持有发行人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江北创智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日
认缴出资额:31.232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彦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走马街广场26号021幢416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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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其合伙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
1 张彦 15.6160 50.00% 董事长、总经理
2 吉香 1.6670 5.34% 市场部科长
3 张博 1.1115 3.56% 资材部员工
4 徐良霞 1.1115 3.56% 研发部员工
5 顾晓龙 1.1115 3.56% 市场部员工
6 朱辉 1.1115 3.56% 生产部班长
7 邹永 1.1115 3.56% 项目部员工
8 陆学韬 1.1115 3.56% 技术部员工
9 杜睿 1.1115 3.56% 生产计划部员工
10 陈伟 1.1115 3.56% 质量部科长
11 杨小烈 0.3890 1.25% 技术部员工
12 刘延召 0.3890 1.25% 仓储部班长
13 吴小红 0.3890 1.25% 市场部员工
14 杨广豪 0.3890 1.25% 成型事业部员工
15 李辉 0.3890 1.25% 质量部员工
16 刘兰兰 0.3890 1.25% 质量部员工
17 唐旦 0.3890 1.25% 生产部员工
18 向大茂 0.3890 1.25% 仓储部员工
19 李双 0.3890 1.25% 生产部员工
20 何峰峰 0.3890 1.25% 仓储部员工
21 张露 0.3890 1.25% 市场部员工
22 何文 0.3890 1.25% 配方部员工
23 陈仕伟 0.3890 1.25% 生产部班长
合计 31.2320 100.00% -
注:杨广豪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张彦之妻弟、张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张彦之外甥。
江北创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
总资产 31.22 31.22
净资产 31.22 31.22
净利润 4.69 3.11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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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彦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发行人股东与公司或其他股东之间的特殊协议或安排
发行人股东香港 TB、沃衍投资、达晨投资、创维咨询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
间无特殊协议或安排。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969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990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按本次公开发行1,99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彦 15,501,330 25.97% 15,501,330 19.48%
香港 TB 10,275,700 17.22% 10,275,700 12.91%
叶伍元 7,064,168 11.83% 7,064,168 8.88%
俞根伟 7,064,168 11.83% 7,064,168 8.88%
一、有限售条
沃衍投资 5,775,763 9.68% 5,775,763 7.26%
件的股份
达晨投资 5,198,193 8.71% 5,198,193 6.53%
激扬投资 4,988,178 8.36% 4,988,178 6.27%
宁波群智 2,632,500 4.41% 2,632,500 3.31%
创维咨询 1,190,000 1.99% 1,190,000 1.50%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19,900,000 25.00%
总股本 59,690,000 100.00% 79,59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共有9名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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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彦 15,501,330 25.97%
2 香港 TB 10,275,700 17.22%
3 叶伍元 7,064,168 11.83%
4 俞根伟 7,064,168 11.83%
5 沃衍投资 5,775,763 9.68%
6 达晨投资 5,198,193 8.71%
7 激扬投资 4,988,178 8.36%
8 宁波群智 2,632,500 4.41%
9 创维咨询 1,190,000 1.99%
合计 59,690,000 100.00%
(三)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共有9名股东,其中3名股东为自然人,其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彦 董事长、总经理 15,501,330 25.97%
2 叶伍元 董事 7,064,168 11.83%
3 俞根伟 监事会主席 7,064,168 11.83%
合计 29,629,666 49.64%
(四)外资股份情况
根据2015年12月15日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批准号为“商外资甬资字[2008]0118号”),香港TB持有本公司1,027.57万股。
(五)申报前一年内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1、申报前一年内新增股东情况
2014年6月12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创维咨询以2,000万元的价格认购激智科技119万股的股权,增资完成后,激智科技
总股本由5,850万元增至5,969万元。2014年6月18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
《关于同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4]233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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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申请。2014年6月20日,申报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
第61028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6月19日止,激智科技已收到创维咨询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人民币119万元整。
公司申报前一年内新增股东创维咨询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东文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咨询;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创维咨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8,000 80%
2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2,000 20%
合计 10,000 100%
2、发行人引进创维咨询作为股东的原因及对公司业务拓展、发展战略的影响
(1)创维集团对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投资意愿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大力推进 LCD 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能力发展的背景下,LCD
产业链终端厂商为实现背光模组、液晶模组、整机制造一体化的全线整合,进一步降低
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综合配套能力,已陆续向上游液晶模组、背光模组甚至光学膜裁切
业务延伸。创维集团作为国内知名的液晶电视生产厂商,亦有向上延伸产业链的需求,
通过对上游优质企业投资参股等方式,达到获取投资收益、保障原材料供应等目的。
发行人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生产企业,通过长期的业务合作,
创维集团对公司的产品较为认可,对公司具有较强的投资意愿。
(2)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具有股权融资需求
近年来,发行人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股权和债权进行融资为业务快速发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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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持。但发行人业务发展较快,银行借款规模不断增长,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长期处
于较高水平,其中 2013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达到了 69.35%。为降低财务成本,缓解
营运资金压力,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股权融资需求。
(3)创维咨询参股发行人后,未对发行人业务拓展、发展战略造成实质性影响
2014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
议案》,同意创维咨询以 2,000 万元认购发行人新增的 119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99%。
创维咨询对发行人增资完成后,解决了发行人部分流动资金问题。创维咨询仅占发
行人总股本的 1.99%,未在发行人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占有席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
财务决策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创维咨询参股发行人后,创维集团对发行人的间接采
购规模亦无显著增加,因此,创维咨询对发行人业务拓展、发展战略的影响较小。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张彦 25.97%
激扬投资为张彦控制的公司
2 激扬投资 8.36%
七、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员工激励计划及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正在执行的员工激励计划。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数分别为307人、371人、508和473人,主要是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人员增加较快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按专业划分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业类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生产人员 328 357 265 227
研发技术人员 72 80 49 33
销售人员 25 23 15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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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48 48 42 33
合计 473 508 371 307
九、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做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三)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关于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
提示”。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
案)》,其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示”。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
先生向发行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先生为规范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向发行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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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之“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能履
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关于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照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应缴纳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但未以员工实际薪酬作为
缴纳基数。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上述缴纳基数差异影响额分别
为 176.19 万元、233.98 万元、356.63 万元和 225.73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3.32%、3.89%、5.22%和 9.8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已出具承诺函,承诺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未按照
相关规定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可能带来的补缴等事宜及可能存在
的风险,如发行人根据应遵守的劳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经有关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
关认定,因其自 2012 年以来未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被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得到有权机关的支持,张彦将无条件全额
承担经有关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处罚罚款或赔偿款项、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赔
偿款项,以及发行人由此而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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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
随着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精密涂布生产技术和终端应用开发技术不断
提高,公司产品种类不断增加,产品系列不断丰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作为国内较
早从事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业内知名的
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供应商。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
目前,公司主要生产扩散膜、增亮膜和反射膜等光学膜产品,这些产品与背光源
(CCFL或LED)、导光板等组件组装加工成背光模组后用于液晶模组的制造,并最终被
广泛用于各类液晶显示应用领域,包括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
智能手机、导航仪、车载显示屏和工控显示屏等。
1、扩散膜(Diffuser Film)
扩散膜主要由三层结构组成,包括最下层的抗刮伤层、中间的透明PET基材层和最
上层的扩散层。
扩散膜的工作原理是,光线从最下方的抗刮伤层入射,再穿透高透明的PET基材,
然后,被分散在扩散涂层中的扩散粒子所散射形成均匀的面光源。扩散粒子多数为球状,
其功能类似于凸透镜,光线在经过这些粒子时被聚焦到一定的出射角度内,从而达到增
强出射光亮度的功能。此外,扩散层中粒径大小不同的粒子也保证了光线不会从扩散膜
中直射出去,从而起到了雾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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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背光模组中,一般需要1-2片扩散膜:下扩散膜(Bottom Diffuser)和上扩散膜(Top
Diffuser)。其中,下扩散膜贴近导光板,用于将导光板中射出的不均匀光源转换成均匀
分布、模糊网点的面光源,同时起到遮蔽导光板印刷网点或其他光学缺陷的作用;上扩
散膜位于背光模组的最上侧,具备高光穿透能力,可改善视角、增加光源柔和性,兼具
扩散及保护增亮膜的作用。
公司生产的BritNit系列扩散膜产品是指在PET基材上,通过精密涂布的方法,把光
学胶水固化成预先设计的光学结构扩散涂层,使光线透过扩散涂层产生漫射,让光的分
布均匀化,将点光源或线光源均匀转换成面光源的新型高性能光学材料。
扩散膜
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目前公司已成功开发并可量产的扩散膜产品包括
S(标准)、C(降本)和V(增益)三大系列,产品型号多达近50种,可广泛应用于各
终端消费电子产品领域,丰富的产品系列为公司全面满足终端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奠定了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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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亮膜(Prism Film)
增亮膜根据其产品微观棱形结构也被称为棱镜膜,根据其修正光的方向以实现增光
效果的实现过程也可被称为增光膜,还常被简称为BEF(Brightness Enhancement Film)。
增亮膜是一种透明光学膜,由三层结构组成,最下层的入光面需要通过背涂提供一定的
雾度、中间层为透明PET基材层、最上层的出光面为微棱镜结构。
增亮膜的工作原理是,光源通过入光面及透明的PET基材层,在棱镜层透过其表层
精细的棱镜结构时将经过折射、全反射、光累积等来控制光强分布,进而光源散射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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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向正面集中,并且将视角外未被利用的光通过光的反射实现再循环利用,减少光的损
失,同时提升整体辉度与均匀度,对LCD面板显示起到增加亮度和控制可视角的效果。
公司生产的BritNit系列增亮膜产品是指在PET基材上,通过精密涂布和结构的微复
制方法,把光学胶水固化成预先设计的光学微棱镜结构涂层,并利用微棱镜结构对光线
的汇聚作用,将散射的光线向正面集中以起到为LCD面板提升整体辉度与均匀度的新型
高性能光学材料。
增亮膜
目前公司生产销售的增亮膜产品主要为M系列和G系列,其主要应用于桌面显示器
和液晶电视等大型显示产品。
随着公司对增亮膜产品结构及配方设计、产线关键设备制造及工艺控制等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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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投入及经验积累,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地丰富增亮膜的产品系列,如R角系列产
品、中小尺寸系列产品和复合膜系列产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
3、反射膜(Reflection Film)
反射膜一般置于背光模组的底部,主要用途是将透过导光板漏到下面的光线再反射
回去,重新回到面板侧,从而达到减少光损失,增加光亮度的作用。
反射膜根据镀层材料不同,一般可分为镀银反射膜和白色反射膜,镀银反射膜的金
属涂层表面导电系数高,穿透深度浅,反射率最好,但价格昂贵;相较而言,白色反射
膜价格较低,根据层数结构的区别可以分为通用白反射膜、白色漫反射膜和复合反射膜。
其中,通用白反射膜是在PET基材中添加高反射率原料经过拉伸形成含有泡径大小不一
的微细泡的反射聚酯薄膜,细泡越微细、密度越高,反射率就越高;白色漫反射膜是在
通用白反射膜的光学表面涂布配方材料形成抗吸附层,增加反射膜的反射均匀度;复合
反射膜则是通过多层薄膜叠加复合,在光的反射中各叠加薄膜界面上的反射光矢量、振
动方向相同,使得合成的光反射率在白反射膜中最好。
反射膜
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在白色漫反射膜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复合胶水配方,匹配不同薄
膜材质的热膨胀系数,调整不同薄膜材料的收放卷张力,并优化复合胶水固化工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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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开发并可量产的多层薄膜复合反射膜,具有热稳定性高,防翘曲,光学性能好等优点。
目前公司反射膜产品包括S(标准)、V(增益)和复合反射膜三种系列,可广泛应
用于各终端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4、其他光学膜产品
平板显示技术发展较快,液晶显示技术自身亦不断进行革新性的发展。公司根据对
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储备,开发新产品,以应对未来平
板显示技术的变化,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已实现小批量供货的新产品
情况如下:
(1)3D显示膜
3D显示膜,即裸眼3D膜,其原理是采用硬化处理的高透明PET薄膜,利用光固化树
脂成型转印精密雕刻的铜辊结构,使表面形成凹/凸柱状微透镜阵列(又称之为凹/凸光
栅),配以精确设计的3D画源,使左右视角画面的像素通过特定折射率和曲率半径的光
栅结构发生折射,从而独立进入人的左右眼,无需3D眼镜的帮助,使人在大脑中形成立
体景深感,即裸眼3D效果。3D显示膜的功能单元为每条柱镜,因此柱镜阵列(光栅)的栅
距、拱高、折射率以及曲率半径是其最重要性能参数,因而3D显示膜又可称之为凹/凸
光栅膜。此外,硬化层的硬度、抗刮性、附着力以及光栅面的硬度、附着力以及经过液
晶配向后的液晶匹配性也相当重要。
3D显示膜作为裸眼3D显示技术中最核心的光学部件,其用途越来越广泛,例如,
凸光栅膜现已广泛应用在超市、广场、机场中的大型广告机以及家居、展厅中的3D画框
中。凹光栅膜现已广泛应用在电视、平板电脑以及手机中。
目前,本公司已自主开发出250μm、188μm厚度系列的3D显示膜产品,并已实现小
批量供货。
(2)荧光膜
平板显示发展的主流趋势即包括薄型化、大尺寸、柔性和高色域等。荧光薄膜正是
切合了这些主流趋势而开发的。通过把荧光材料以精密涂覆的方式固定在PET基材表面,
形成均匀、致密的荧光层。在蓝色LED光源照射下,荧光膜受激产生可见光,在与蓝光
混合后,形成包含400-700nm全光谱的白光光源。白光在经过液晶面板(包括彩色滤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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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的分选与调节后,即可呈现五颜六色的高画质画面。
荧光膜在液晶显示器中可以以非常低的成本实现高色域显示,可以把普通的显示器
色域从NTSC 70%左右提高到100%,且在此范围内可调,给消费者以更鲜艳、更逼真的
高品质视觉体验;荧光膜成品厚度在0.3mm以下,促使显示器具有超薄和柔性等特征;
屏幕的亮度分布更加均匀,可广泛应用在大尺寸面板上;使用寿命长。
荧光膜是一种全新的功能性光学薄膜,目前,公司已实现小批量供货。
(3)触摸屏用光学保护膜
随着LCD等平板显示技术的发展,触摸屏用保护膜等光学薄膜的需求量迅猛增长。
公司依靠于现有高端薄膜涂布工艺技术平台,生产的亚克力及PU保护膜具有低粘易撕、
自拍气性佳、无残胶、稳定性好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平板显示器、电子产品表面保护、
玻璃面板等半成品制程或出货保护方面。目前,公司已实现小批量供货。
(三)公司主要产品的用途和技术来源
1、公司主要产品的用途
公司生产的扩散膜、增亮膜和反射膜等光学膜产品,与光源(CCFL或LED)、导光
板等组件组装加工成背光模组后,与液晶面板组合用于液晶模组的制造,并最终被广泛
用于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导航仪、车载显示屏
等各类液晶显示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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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的光学扩散膜、增亮膜和反射膜产品最终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种类 应用终端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电视 12,300.91 79.98% 25,533.67 75.73% 25,136.03 78.49% 20,432.68 76.93%
显示器 1,997.82 12.99% 5,410.95 16.05% 4,254.75 13.29% 4,516.07 17.00%
扩散膜
移动终端 1,081.05 7.03% 2,771.42 8.22% 2,635.33 8.23% 1,612.05 6.07%
合计 15,379.77 100.00% 33,716.04 100.00% 32,026.11 100.00% 26,560.80 100.00%
电视 7,659.09 78.89% 10,570.60 83.45% 5,592.09 97.59% 124.35 100.00%
显示器 2,043.24 21.04% 2,068.30 16.33% 138.31 2.41% - -
增亮膜
移动终端 6.58 0.07% 27.50 0.22% - - - -
合计 9,708.91 100.00% 12,666.41 100.00% 5,730.40 100.00% 124.35 100.00%
电视 - - 4.09 1.10% 26.69 2.75% 235.02 15.80%
显示器 35.50 33.11% 105.12 28.18% 368.40 37.90% 529.55 35.61%
反射膜
移动终端 71.70 66.89% 263.80 70.72% 576.89 59.35% 722.52 48.59%
合计 107.20 100.00% 373.02 100.00% 971.99 100.00% 1,487.08 100.00%
注:移动终端包括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导航仪、车载显示屏等产品。
近年来,凭借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良好的产品品质及服务、快速的供货反应速度、
终端应用的快速开发能力,公司产品市场知名度不断提高,终端客户群不断壮大。截至
目前,公司产品已通过了三星、LGD、夏普、友达、富士康、冠捷、Arcelik A.S.、VIDEOCON、
PT Hartono、TCL、海信、海尔、长虹、创维、京东方、天马、同方、惠科、南京熊猫、
龙腾光电、信利等众多国际、国内一线品牌终端消费电子生产厂商和液晶面板(模组)
厂商认证,并陆续量产交货,终端客户群的不断累积壮大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
良好基础。
2、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来源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液晶显示用光学膜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
直专注于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创新和升级。公司设有博士后科研
工作站,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突出,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陆续攻
克了光学结构设计技术、涂布配方设计技术、精密涂布工艺、洁净生产技术等基于涂布
工艺生产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所需的核心技术,实现了光学扩散膜、反射膜和增亮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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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膜产品的自主生产和销售。
(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扩散膜 15,379.77 61.00 33,716.04 71.87 32,026.11 82.41 26,560.80 94.18
增亮膜 9,708.91 38.51 12,666.41 27.00 5,730.40 14.75 124.35 0.44
反射膜 107.20 0.43 373.02 0.80 971.99 2.50 1,487.08 5.27
其他 16.13 0.06 157.10 0.33 133.22 0.34 30.56 0.11
合计 25,212.02 100.00 46,912.57 100.00 38,861.72 100.00 28,202.80 100.00
近年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及技术攻关,公司陆续攻克了增亮膜产品生产的相关
技术难题,自主研发、生产的增亮膜产品于2013年10月实现量产,并陆续通过了LGD、
Arcelik A.S.、VIDEOCON、冠捷、TCL、海信、创维、长虹、惠科、同方、歌尔声学等
终端客户认证并量产交货,销售势头良好。目前公司正积极扩充增亮膜产品生产产能,
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增亮膜产品销售将成为公司营业收
入的重要增长点。
(五)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由资材部负责,当公司原材料库存量下降到预定的最低库存数量
(采购点)时,资材部按照经济数量从公司的供应商名录中选取采购对象进行采购。公
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每年公司根据供应商的交货周期、产品品
质和服务表现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该种采购
模式在满足生产需要和质量标准的同时,能够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并合理控制整体采购
成本。
2、生产模式
(1)一般情况下的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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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公司的产品大多以卷材形式向光学膜裁切企业销售并实现销售收入,
光学膜裁切企业根据终端客户的要求裁切加工后向终端客户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产
品基本由本公司自行组织生产。公司生产计划部负责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之
间的总体协调,实时汇集各部门数据并作出统筹安排。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部门根
据对老客户的跟进服务及新客户的导入情况,每月25号之前需向生产计划部提供未来3
个月产品的预测销售数据,生产计划部综合历史销售数据、在手订单情况和预测销售数
据等因素,下达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计划。
(2)部分订单要求光学膜片材情况下的生产模式
在公司销售过程中,也存在部分订单要求公司直接交付光学膜片材的情况。在此情
形下,公司只能委托其他光学膜裁切企业对公司卷材产品进行裁切,加工成光学膜片材
后完成对客户交货。报告期内,公司光学膜片材订单规模总体较小,所发生的裁切费用
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
报告期各期,公司所发生的裁切费用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裁切费用 21.50 46.90 70.12
主营业务成本 30,374.72 25,209.39 18,269.30
裁切费用占
0.07% 0.19% 0.38%
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3、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在LCD产业链中,公司的上游为PET基膜、溶剂、胶水、粒子等原材料供应商,公
司将PET基膜进行配方涂布等多环节的精密生产工序后,生产出光学膜卷材成品,经下
游光学膜裁切企业按照终端客户的定制化要求裁切成光学膜片材后提供给背光模组厂
或液晶模组厂,进而用于液晶模组的加工、制造,并最终应用于终端消费电子产品。
在通常的销售流程下,公司将光学膜卷材销售给光学膜裁切企业,光学膜裁切企业
根据其下游终端客户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将光学膜卷材裁切成光学膜片材后销售给终端
客户。其中,对于品牌终端客户,公司所生产的光学膜产品需通过品牌终端客户品质认
证后方能进入其原材料供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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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公司的销售模式基本一致,具体流程如下图:
资料来源:根据 DisplaySearch 相关资料整理
通常情况下,公司或公司下游客户(光学膜裁切企业)将本公司产品送样至终端客
户进行品质认证,公司产品通过终端客户认证后,终端客户将公司光学膜产品的特性参
数设定为其原材料采购时的规范要求,至此终端客户对本公司产品的采用需求产生。在
认证环节,终端客户除了对公司光学膜产品进行老化测试、光学性能测试等为期约1,000
小时的测试外,还对公司的生产能力、供货响应速度、及时交货率、企业管理水平等方
面进行严格的审查、评价。从认证过程上看,通常包括文件审核、现场评审、现场调查、
样品小试、样品中试以及合作关系确立后的年度审核等众多阶段。一般而言,从接洽至
通过国内知名终端客户认证通常需要3-6个月的时间,而通过外资终端客户认证则通常
需要6-12个月。从上述繁琐的认证流程、多维度的考察指标以及长时间的认证周期可以
看到,除了做出高性能、高品质的产品外,公司还需要具备足够的产能、及时的供货能
力、稳定的产品品质和快速响应的跟进服务,公司产品才能在层层审查中获得认证,进
入终端大客户原材料供应体系。
(2)公司、光学膜裁切企业及终端客户之间的具体关系
作为LCD细分产业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光学膜裁切业务在加工硬件方面需要具备
无尘的净化车间、全系列的精密加工设备,软件方面需要持续提升加工技术和生产工艺
水平,同时,大量的人力需求也是光学膜裁切业务的主要特征。
基于自身业务侧重点的考量,光学膜生产企业、终端客户通常不直接从事光学膜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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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业务,因此,光学膜裁切作为LCD产业链中的一个细分产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并培
育了一批业务规模较大的光学膜专业裁切企业。一般而言,每个终端客户通常会选定几
家合作默契的光学膜裁切企业为其提供光学膜片材产品,稳定的裁切技术、规模化的裁
切能力和高效率的出货能力均为终端客户选择光学膜裁切企业考虑的重要因素。
在公司进行业务拓展时,主要是公司将产品送样至终端客户并通过其认证后,将产
品销售给终端客户认可的光学膜裁切企业实现产品销售。但也存在行业内综合实力较
强、具有大客户资源的光学膜裁切企业凭借其长期交货知名终端客户的渠道优势,向终
端客户推荐本公司产品的情况,但后续认证、参与终端客户机型设计、小批量到量产交
货直至后续的跟进服务,还是要依靠公司产品的良好性能及贴近客户的综合服务来主导
和终端客户之间合作关系的进展。在公司、下游光学膜裁切企业及终端客户的合作过程
中,若出现光学膜裁切企业在裁切本公司卷材时影响产品品质、良率不高或无法迅速响
应终端客户的交货期等情况时,公司也可向终端客户推荐合作默契的光学膜裁切企业来
裁切、加工本公司卷材。
(3)终端客户出现向上游业务延伸发展的趋势
在行业专业分工趋细的背景下,光学膜生产企业、终端客户通常不直接从事光学膜
裁切业务,一般而言,光学膜生产企业将生产的光学膜卷材销售给光学膜裁切企业,光
学膜裁切企业根据终端客户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将光学膜卷材裁切成光学膜片材后销售
给终端客户。
同时,在国家政策大力推进LCD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能力发展的背景下,LCD产业
链终端厂商为实现背光模组、液晶模组、整机制造一体化的全线整合,进一步降低成本,
提升企业综合配套能力,已陆续向上游液晶模组、背光模组甚至光学膜裁切业务延伸。
目前公司已陆续向终端客户冠捷自有光学膜裁切企业交货,未来期间随着越来越多
的终端客户向上游产业链延伸,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的比重将持续提升。
4、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结合生产技术工艺、所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及业务模式、行业企业经营模
式等综合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在可预期的期间内,在行业产业链条结构不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
下,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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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变化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营业务
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随着公司研发的持续投入,公司产品种类不断增加,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其主要变
化情况如下:
期间 主要产品
2007 年-2010 年 扩散膜
2011 年-2012 年 扩散膜、反射膜
2013 年至今 扩散膜、反射膜、增亮膜
(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从具体产品生产工艺的主要流程来看,扩散膜和反射膜的涂布生产工艺较为相似,
而增亮膜因其独特的棱形结构设计,与扩散膜、反射膜工艺略有不同。
1、扩散膜、反射膜涂布生产工艺的主要流程
(1)基材:公司生产的扩散膜产品选用PET基膜作为基材,反射膜产品以通用白反
射膜为基材(以下统称为PET基膜);
(2)表面处理:对PET基膜在涂层前进行表面清洁、电晕等处理,以提高基材表面
的附着力,利于后续表面涂布;
(3)精密涂布:通过滚轴设置将调配好的配方溶液均匀涂抹于已进行表面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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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基膜上;
(4)涂层固化:涂层固化于生产线的烘干通道中进行,主要用于PET基膜涂层表面
的烘干;
(5)在线检测:通过生产线另一端的观察室,实时检测成品流转过程中的质量情
况;
(6)收卷:将成品收束成卷,卷轴需用抛光纸卷,用板材固定两端;
(7)制样:对成品卷材取样;
(8)检测:对取样成品卷材进行检测;
(9)成品:成品卷材入库。
2、增亮膜涂布生产工艺的主要流程
增亮膜的技术难点主要在于花纹模辊的雕刻及制造,因此,配方溶液与花纹模辊的
使用过程也就形成了增亮膜与扩散膜、反射膜在涂布生产工艺上的主要区别,即增亮膜
不需要经过烘干通道施以热固化,而是在精密涂布的同时采取UV照射的方式进行涂层
固化。其主要流程如下:
(1)基材:公司生产的光学膜选用PET基膜作为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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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面处理:对PET基膜在涂层前进行表面清洁等处理,以提高基材表面的附着
力,利于后续表面涂布;
(3)涂布固化:转动的花纹模辊将调配好的配方溶液以花纹模辊上棱形纹路的形
式均匀涂抹于已进行表面处理的PET基膜上,并同时辅以UV照射的方式进行涂层固化;
(4)在线检测:通过生产线另一端的观察室,实时检测成品流转过程中的质量情
况;
(5)收卷:将成品收束成卷,卷轴需用抛光纸卷,用板材固定两端;
(6)制样:对成品卷材取样;
(7)检测:对取样成品卷材进行检测;
(8)成品:成品卷材入库。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行业管理体制和有关政策
1、发行人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器用各种光学膜产品,属于光学电子行业细分行业中
的平板显示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
司归属于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C3969);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在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工信部的
主要职责是提出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
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等。国内各家进入该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在国家产
业政策的引导下,依法自主进行经营与管理,平等、独立地参与市场竞争。
公司所属行业协会有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等。中国
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开展行业市场调查,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建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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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预测,向政府和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举办国际、国内展览会、研讨会、学术讨论会;
致力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出版刊物报纸和行业名录;组织会员单位开拓国际国
内市场,组织国际交流,开展国际合作,推动行业发展与进步等。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
协会主要负责协助政府制定平板显示行业的发展规划,帮助入会企业享受政府对平板显
示行业的政策支持;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推动、促进
平板显示产业的发展。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属于光学电子行业细分行业中的平板显示行业,主要产品为LCD产业所需的高
性能光学膜材料,其行业发展及规划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关行业的主要法律法
规及政策详见本节之“二、(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4、应用行业的特殊要求
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器用各种光学膜产品,属于光学电子行业细分行业中
的平板显示行业。公司所生产产品主要应用于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
板电脑、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截至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终端行业的主管部门
对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尚无针对性的专项资质、许可或认证要求。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需
要,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书》并通过了 ISO9001:2008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 国际标准体系认证。
综上所述,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具备目前从事业务所必需的技术条件和生产能力,不
存在无资质或超出其资质、许可、认证等条件从事相关业务的情形。
(二)平板显示行业概况
1、平板显示行业的现状
(1)当前平板显示技术的主要类别
平板显示技术(FDP)主要是相对于阴极放射线管显示技术(CRT)而言的。相比
CRT显示技术,平板显示技术具有无辐射、无闪烁、高分辨率、低能耗以及易实现便携
化等优点,自20世纪90年代实现产业化以来获得了飞速发展。随着平板显示技术的不断
改进,其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当前平板显示技术已取代CRT成为全球主流的显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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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技术特点划分,平板显示技术主要包括等离子显示(PDP,Plasma Display
Panel)、场发射显示(FED,Field Emission Display)、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OLED,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splay)、液晶显示(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等,具体如
下图所示:
(2)当前市场上主要的平板显示器件
目前市场上的平板显示器件主要包括LCD、PDP和OLED等。
LCD(中文名称“液晶显示器”)属非自发光型显示器,即自身不具有发光特性,需
要背光模组提供光源。其构造是在两片平行的玻璃基板当中放置液晶盒,下基板玻璃上
设置TFT(薄膜晶体管),上基板玻璃上设置彩色滤光片,通过TFT上的信号与电压改变
来控制液晶分子的转动方向,从而达到控制每个像素点偏振光出射与否而达到显示目
的。
PDP(大陆称为“等离子显示屏”,台湾称为“电浆显示器”),属自发光型,不需要背
光源,是一种利用气体放电的显示技术,其工作原理与日光灯很相似。它采用了等离子
管作为发光元件,屏幕上每一个等离子管对应一个像素,屏幕以玻璃作为基板,基板间
隔一定距离,四周经气密性封接形成一个个放电空间。放电空间内充入氖、氙等混合惰
性气体作为工作媒质。在两块玻璃基板的内侧面上涂有金属氧化物导电薄膜作激励电
极。当向电极上加入电压,放电空间内的混合气体便发生等离子体放电现象。气体等离
子体放电产生紫外线,紫外线激发荧光屏,荧光屏发射出可见光,显现出图像。当使用
涂有三原色(也称三基色)荧光粉的荧光屏时,紫外线激发荧光屏,荧光屏发出的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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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红、绿、蓝三原色。当每一原色单元实现256级灰度后再进行混色,便实现彩色显示。
OLED(中文名称“有机发光显示器”)属自发光型,不需要背光源,有机半导体材
料和发光材料在电场驱动下,通过载流子注入和复合导致发光。其原理是用ITO(Indium
Tin Oxides,纳米铟锡金属氧化物)作为透明电极和金属电极分别作为器件的阳极和阴
极,在一定电压驱动下,电子和空穴分别从阴极和阳极注入到电子和空穴传输层,电子
和空穴分别经过电子和空穴传输层迁移到发光层,并在发光层中相遇,形成激子并使发
光分子激发,后者经过辐射弛豫而发出可见光。辐射光可从ITO一侧观察到,金属电极
膜同时也起了反射层的作用。根据这种发光原理而制成显示器被称为有机发光显示器,
也叫OLED显示器。与LCD相比,OLED的特性是主动发光,理论上可视度和亮度较高。
基于LCD、PDP和OLED技术特点不同,其各应用领域亦存在差别,具体比较情况
如下表所示:
对比项目 LCD PDP OLED
目前能实现的
1-60 42-60 1-10.4
优势尺寸(in)
对比度最高,分辨率高, 对比度高,分辨率一般, 对比度高,分辨率高,视
显示性能
视角较大,响应速度一般 视角大,响应速度快 角大,响应速度快
自发光不需要背光源,能
能耗 能耗小 驱动电压高,能耗大
耗小
寿命 长,取决于光源 长 有待于提高
温度性能 有待提高 温度性能好,抗震 温度性能卓越,抗震
价格 高 高 最高
电视、笔记本电脑、桌面
应用领域 显示器、手机、数码相机、 电视、大屏幕显示器 手机、PDA 等小尺寸产品
车载设备等
量产技术 量产技术成熟,性能稳定 量产技术较成熟 大尺寸量产技术尚未成熟
制造工艺 制造工艺复杂,成本高 制造工艺相对简单 制造工艺复杂,成本最高
产业投资现状 投资规模庞大 目前基本无后续投资 目前少数公司投资
数据来源:根据市场公开资料整理
(3)LCD是当前平板显示的主流器件
OLED由于量产技术尚未成熟、价格居高不下等原因,目前主要应用于小尺寸显示
领域;与PDP相比,LCD在性价比、分辨率、耗电量、屏幕尺寸多样化等关键指标上占
据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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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原因,当前量产技术最为成熟、性能优秀的LCD成为平板显示领域主导技
术和产品,占据了平板显示90%以上的市场份额。
2、平板显示行业的发展趋势
(1)未来较长时期内,LCD仍将是平板显示的主流显示器件
目前,LCD占据了平板显示市场90%以上的市场份额,预计在未来较长时期内,LCD
仍将是平板显示的主流显示器件,主要原因如下:
①PDP生产厂商逐渐减少,市场份额将逐渐降低
PDP受制于尺寸限制(33-103英寸),目前一般用于电视和大型显示器(如机场、展
览会显示用),相对于液晶产品,等离子电视和显示器目前的市场状况并不理想。根据
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2013年PDP电视出货量为1,030.62万台,仅为LCD电视出货量
的4.96%,预计至2016年,PDP电视出货量将降至40万台。
受市场需求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市场上PDP生产商的阵营也在不断萎缩。国际知名
厂商三星、LG、日立、索尼、东芝、松下、先锋等多家市场份额领先的日韩企业已相
继退出了PDP电视市场。2014年9月,随着长虹公告其正在论证该公司等离子屏及模组
资产和业务处置方案,国内电视厂商亦几乎全体退出了PDP市场。随着PDP生产厂商的
逐渐减少,可以预见,PDP市场份额将持续萎缩。
②OLED存在替代LCD的可能,但能否替代尚不确定
OLED通过利用有机材料实现自主发光,不需背光模组,因此其结构较LCD更简单,
材料成本理论上比LCD便宜30%左右。此外,OLED还有更轻薄、视角更大、功耗更低、
响应时间短、抗震等诸多优点,可能构成对LCD的潜在竞争。但从目前的应用现状来看,
OLED产品在效率、色纯度、寿命等方面与理论预期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量产技术尚
不成熟,价格也居高不下。从目前全球OLED的产业进程来看,OLED的发展还处在初
期发展阶段。全球OLED产业化进展最快的是韩国,三星是全球发展OLED技术最快的
企业,近年来LG也通过收缩中小尺寸转向大尺寸AM-OLED生产线开发。中国国内在
OLED方面参与的企业较少,技术发展也比较薄弱,在面板技术上主要还是跟随者,目
前的面板生产商也主要在中小尺寸的AM-OLED上摸索积累经验,可实现量产生产线很
少,相应的配套市场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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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目前OLED的发展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价格居高不下,目前主要在部分小尺
寸产品上实现量产,未来期间OLED能否替代LCD尚不确定。
③LCD技术不断向前发展,生命周期将有效延长
1968年美国最先发明LCD技术,其后在日本形成产业化,其产业发展经历了从单色
的扭曲向列型(TN-LCD)到超扭曲向列型(STN-LCD)、从超扭曲向列型加上彩色滤
光片后可显示彩色的超扭曲向列型(CSTN-LCD)、从可显示彩色的超扭曲向列型到有
源式的薄膜晶体管型(TFT-LCD)的显示技术升级历史。
显示类别 特点 主要应用领域
TN-LCD 成本低、内容简单、功耗低 数字显示领域
STN-LCD 成本低、显示容量较大、功耗低 文字或图形显示
CSTN-LCD 成本低、彩色显示 静态或者缓变彩色显示领域
TFT-LCD 色彩丰富、画质好、动态显示 彩色动态显示领域
资料来源:根据市场公开资料整理
TFT-LCD在TN-LCD、STN-LCD、CSTN-LCD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图像质量,是当
前最主流的液晶显示技术,其技术应用几乎涵盖了当今市场上的各种大、中、小尺寸电
子产品,如电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PDA、GPS、车载显示、仪器仪表、
公共显示和虚幻显示等。
在过去的几年中,最前沿的LCD面板制造技术已迅速从大尺寸电视应用向高解析度
移动应用产品转移。随着高端移动应用产品屏幕分辨率已超过400ppi且继续向更高分辨
率迈进,移动应用产品液晶显示面板的制造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比大尺寸液晶显示面板制
造更具挑战。此外,对于大部分移动产品来说,最大化降低显示屏幕能量消耗是增加移
动应用产品相对较短的待机时间的关键。因此,提高分辨率、降低能量损耗、提高画面
质量(例如色彩饱和度和对比度)、符合人体工程学和降低成本是近年来LCD制造技术
的主要发展目标。
同时,随着相关技术陆续突破并在成本考量下得以运用到 LCD 制造中,OLED 所
具备的部分技术优势将被大幅度弱化。例如,量子点技术是 LCD 行业用来创造更真实
画面的一项创新技术,它非常接近人眼的完整可视范围,DisplaySearch 最新研究表明,
到 2018 年,量子点技术电视出货量将增至 1,870 万台;曲面电视作为一种行业造型时尚,
根据 DisplaySearch 预测,2014 年曲面电视的出货量达 180 万台,而 2016 年和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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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将达到 820 万台的出货量巅峰,但基于成本、稳定性等优势,LCD 曲面电视仍将占据
曲面电视市场的主要份额。
综上,LCD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将有效延长其技术生命周期和在平板显示行业的
统治地位。
(2)平板显示产业产能加速向中国大陆转移
当前,平板显示产业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地区,基本涵盖
了整个产业链。中国大陆平板显示产业起步较晚,但在政府及银行雄厚的资金支持下,
近年来发展迅猛,为了扩大产能,面板厂商积极投资购买平板显示器生产设备建设新厂。
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2010年中国大陆厂商在平板显示器生产设备上的投资占
全球的22%。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大陆已经建成投产的面板产线共计15条,其中包括
4.5代线4条、5/5.5代线6条、6代线2条以及8.5代线3条,累计投资额达1,821亿元。在巨额
投资的带动下,中国大陆FPD的产能迅猛增长,占全球FPD产能的比例也快速提高。根
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2010年中国大陆FPD产能不到全球的4%,随着大型LCD工
厂的不断新建,过去五年中国大陆FPD产能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1%。目前,中国大陆FPD
生产设备支出几乎都集中在a-Si TFT(非晶硅薄膜晶体管)LCD工厂,产品主要用于液
晶显示器和液晶电视。随着智能移动设备市场(如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的不断壮大,
中国FPD生产商正试图向高端、高增长的LTPS(低温多晶硅)TFT LCDs和AMOLEDs
产品拓展,以供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使用。
(三)公司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及其在细分产业链中的位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LCD
产业链中,公司的上游为PET基膜、溶剂、胶水、粒子等原材料供应商,公司将PET基
膜进行配方涂布等多环节的精密生产工序后,生产出光学膜卷材成品,经下游光学膜裁
切企业按照终端客户的定制化要求裁切成光学膜片材后提供给背光模组厂或液晶模组
厂,进而用于液晶模组的加工、制造,并最终应用于终端消费电子产品。公司所从事的
专业领域及其在细分产业链中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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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发展前景
在LCD产业链中,公司生产的光学膜卷材经定制化裁切成光学膜片材后应用于背光
模组的组装,进而与LCD面板加工、制造形成液晶模组,并最终用于各种规格、尺寸的
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便携式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因此本
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和发展前景与LCD产业链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市场发展密切相
关。
1、LCD产业链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的发展分析
LCD的大尺寸应用主要集中在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移动电脑上,小尺寸应用则
主要集中在手机等方面,其中液晶电视是LCD应用的第一大应用领域,其次为电脑产品,
再次为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因此,液晶电视、电脑及手机行业的发展将决定液晶显
示器用光学膜行业的发展。
(1)LCD电视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①全球LCD电视市场规模将稳步增长
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内,全球电视出货量将进入较为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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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增长期,每年增长率约在2%-5%之间,其中CRT电视、RP DLP电视以及PDP电视的出
货量和市场占比将逐年降低,LCD电视和OLED电视出货量和市场占比将逐年提高。
数据来源:DisplaySearch
鉴于OLED技术不够成熟且成本居高不下,同时LCD技术本身不断向前发展,未来
一段时期内LCD电视仍将处于绝对主导地位,LCD电视出货量将保持持续增长。根据
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预计到2017年全球LCD电视的出货量将达到2.45亿台,市场
占比约为98.67%。
作为LCD的第一大应用领域,LCD电视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将有效带动上游相关产
业(如液晶面板、光学膜片等)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
②屏幕大尺寸化将是LCD电视持续演进的方向
随着人们消费的不断升级,屏幕的大尺寸化已成为LCD电视持续的演进方向,LCD
电视的平均尺寸每年维持一定幅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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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DisplaySearch
根据DisplaySearch的分析及预测,预计到2016年,LCD电视的平均尺寸将由2012年
的35.2英寸提升到2016年的36.4英寸。LCD电视大尺寸化的发展方向是带动其上游行业
如液晶面板、光学膜市场需求增长的另一推动力。
③智能电视渗透率将逐年提高
和手机的智能化过程一样,在LCD电视细分产品中,智能电视的出现扩展了电视的
产业链条,极大丰富了电视内容,有助于把消费者从电脑拉回电视,预计电视智能化将
是大势所趋。智能化的电视是主要依靠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和互联网实现,以互
联网为核心的智能产业将是影响电视智能化程度的主要因素,这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用
户体验,进而影响产品的销售情况。在LCD电视细分产品中,智能电视有望重现2009年
开始的智能手机的渗透情况,在未来5年实现高速增长。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
2012年智能电视的渗透率在20%左右,预计未来将以每年约10%的速度提高,到2016年
智能电视的渗透率将超过50%。
智能电视技术的不断发展及渗透率的不断提高,将有效缩短消费者对于电视的更换
周期,刺激电视购买需求的增加。
④中国LCD电视出货量占全球比例有望持续提高
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2012年中国平板电视出货量占全球的47%。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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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LCD电视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及全球LCD电视产业持续向国内转移,我国作为LCD电
视生产大国的地位不断提高,这将持续带动国内LCD电视上游材料如液晶面板、光学膜
片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
(2)PC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①平板电脑市场需求将保持强劲增长
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受益于平板电脑市场需求的强
劲增长,全球PC出货量将保持强劲增长。预计到2017年,全球PC出货量将达到7.63亿台,
较2013年增加1.74亿台,增长率为29.63%。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涌现,平板电脑快速的融入并改变着大众的生
活、工作和娱乐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平板电脑作为主要的移动计算设备,平板
电脑出货量呈现爆发式增长,而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则受到冲击,出货量出现下滑。
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2013年全球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出货量
分别为1.57亿台、1.82亿台和2.50亿台,销售占比分别为26.62%、30.94%和42.43%,预
计到2017年,全球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出货量分别为1.44亿台、1.63亿
台和4.55亿台,销售占比分别为18.92%、21.38%和59.70%。
数据来源:DisplaySearch
作为LCD应用的第二大应用领域,全球PC出货量的强劲增长将带动其上游材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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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面板、光学膜片)市场需求的大幅增加。
②中国PC市场需求全球占比较高,且不断增长
近年来,受益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的消费能力不断提高,PC市场需求
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2012年我国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
电脑市场需求占全球的比例分别为18%、30%和35%,2013年占比分别为20%、31%和
35%,市场需求占比较高,且不断增长。
③中国已成为全球PC生产基地
根据国家工信部统计,2013年我国共生产电脑3.37亿台,其中移动电脑2.73亿台。
按照DisplaySearch统计的2013年全球电脑出货量5.88亿台计算,2013年我国电脑生产数
量占当年全球电脑出货量的57.31%,我国已成为全球电脑生产基地。
(3)手机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①全球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强劲增长,智能手机的市场渗透率将逐年提高
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2013-2017年智能手机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到
21%,而非智能手机将以每年16%的速率衰退,预计到2017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将达到
21.32亿部,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17.20亿部,占全部手机出货量的80.69%。
数据来源:DisplaySearch
②大尺寸手机占比将不断提高,高分辨率智能手机将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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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DisplaySearch预测,到2017年最受欢迎的手机屏幕尺寸预计将是4寸至4.9寸,
但5寸以上的手机也将超过全部智能手机出货量的三分之一(38%);同时,2012年投入
使用的全高清屏幕将成为智能手机的主流屏幕,预计到2017年全高清智能手机的出货量
将占所有智能手机的43%。
③智能手机出货量的增长主要来自亚太地区,特别是中国
根据DisplaySearch预测,智能手机出货量的增长将主要来自亚太地区,特别是中国,
至2017年中国市场将占到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30%。入门级智能手机在新兴市场的畅销
推动了智能手机市场的快速增长,智能手机不断积极的降价,将促使购买智能手机的用
户尽早更换更高阶的产品。
④中国作为全球手机生产制造基地的地位不断稳固
根据国家工信部统计,2013年我国手机产量达到14.60亿部,较2012年增长23.20%。
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的2013年全球手机17.46亿部的出货量测算,2013年我国手机产量
占全球出货量份额达到83.62%,较2012年提高了约9个百分点,我国全球手机生产制造
基地的地位不断稳固。
2、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市场的发展分析
(1)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片是液晶模组的重要构成部分
液晶模组一般由液晶面板和背光模组构成,由于液晶面板中的液晶本身不自发光,
所以必须提供外加光源以达到显示效果,而背光模组就是液晶面板实现图像显示的光源
提供器件。
液晶模组的构造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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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本构成上,以 42 寸 TFT-LCD(LED)液晶面板为例,背光模组约占液晶模组
总成本的 47%。
不同液晶模组的成本结构
13 寸 LED 18.5 寸 18.5 寸 32 寸 32 寸 42 寸 42 寸
项目 笔记本显 CCFL LED CCFL LED CCFL LED
示屏 显示屏 显示屏 电视 电视 电视 电视
玻璃基板 8% 12% 11% 13% 10% 12% 9%
液晶 3% 5% 5% 6% 5% 6% 4%
彩色滤光片 15% 20% 19% 23% 18% 22% 16%
偏光片 6% 15% 14% 11% 8% 12% 9%
背光模组 29% 21% 25% 24% 41% 29% 47%
驱动 IC 13% 14% 13% 7% 5% 5% 4%
化学品 2% 3% 2% 4% 3% 4% 3%
其他 24% 11% 11% 12% 10% 11% 8%
总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数据来源:Witsview
背光模组通常由背光源(CCFL或LED)、反射膜片、导光板、扩散膜片、增亮膜片
及外框等组件组成,其基本原理是将CCFL或LED提供的“点光源”或“线光源”,透过层层
光学膜提高发光效率,并转化成高亮度且均匀的面光源。近年来,随着液晶模组成本降
低及结构简化的需求日益增加,市场上也陆续推出了兼具扩散膜和增亮膜功能的微透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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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膜(Microlens Film)和具有更好增亮效果的双增亮膜(Reflective Polarizers或Dual
Brightness Enhancement Film),以满足不同的液晶模组设计需求。
在背光模组的光学膜片常见架构中,通常由“1张反射膜+1张下扩散膜+2张增亮膜+1
张上扩散膜”组成,其中,反射膜一般置于背光模组的底部,主要用于将射出导光板底
部的光线反射回导光板内,使其能够集中从正面投射,减少光线流失,增加背光模组的
光源效率;下扩散膜贴近导光板,用于将导光板中射出的点光源转换成均匀分布、模糊
网点的面光源;增亮膜位于下扩散膜之上,其主要是借由光的折射与反射原理,利用棱
形结构的涂层面修正光的方向,将光源散射的光线向正面集中,并且将视角外未被利用
的光通过光的反射实现再循环利用,减少光的损失,同时提升整体辉度与均匀度,达到
增亮的效果;上扩散膜位于背光模组的最上侧,具有高光穿透能力,起到改善视角、增
加光源柔和性,兼具扩散及保护增亮膜的作用。在实际的背光模片架构方案设计中,光
学膜使用的种类和张数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通常设计者会在需求、性能和成本上综合考
虑,选用最合适的背光模片架构方案。受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应用领域广泛的影响,同
时终端客户在设计具体液晶显示产品的尺寸、型号时会对其市场定位、成本控制进行差
异化考虑,并将通过调整背光模组里不同的背光模片架构方案来实现不同的亮度增益效
果。例如,在液晶电视中,考虑到会有不止一个人观看屏幕,背光模片架构方案一般会
使用棱镜方向水平的增亮膜来保证水平视角,同时使用高效率反射膜和反射型增亮膜得
到更高的光学增益。
光学膜(增亮膜、扩散膜及反射膜)作为背光模组的核心元件,在背光模组成本中
占比最高。以42寸TFT-LCD(LED)电视为例,光学膜占背光模组成本的37%,同时背光
模组占液晶模组的47%,故光学膜合成本合计占液晶模组总成本的17%左右,是液晶模
组的重要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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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DisplaySearch
(2)液晶模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近年来,受益于液晶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
LCD产业蓬勃向前发展,液晶模组市场需求逐年增加。
数据来源:DisplaySearch
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至2020年全球液晶模组市场需求将达到34.38亿片,
较2011年增加8.28亿片,增长率为31.72%。与液晶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一致,
液晶模组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移动电脑、手机等终端消费电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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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
(3)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市场需求将随着液晶模组市场需求的增长而增加
作为液晶模组的重要构成部分,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片市场需求将随着液晶模组的
市场需求波动而变化。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随着全球液晶模组市场需求的持
续增加,全球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片的市场需求也将呈现稳定增长态势,预计到2017年,
全球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用光学膜片市场需求将达到7.20亿平方米,较2013年增加1.56
亿平方米,增长27.76%,其中反射膜、扩散膜、增亮膜、微透镜光学膜和双增亮膜的市
场需求分别将达到1.84亿平方米、1.84亿平方米、2.04亿平方米、0.76亿平方米和0.71亿
平方米。
数据来源:DisplaySearch
(4)我国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市场前景广阔
①我国在LCD各领域的市场地位日益提升
当前我国已成为LCD电视、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生产、消费大国,根
据国家工信部《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公报》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
入12.4万亿元,折美元计算,占同期全球IT支出比重超过50%。在硬件产品制造方面,
我国手机、计算机和彩电等产品产量分别达到14.6亿部、3.4亿台和1.3亿台,占全球出货
量比重均在半数以上。同时,我国部分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规模已为全球第一,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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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LCD产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②LCD产业产能正加速向中国大陆转移
当前LCD产业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地区,基本涵盖了整个
产业链。中国大陆LCD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目前LCD面板产能已超过日本,居
世界第三。
自上世纪90年代起,在中国内地市场需求强劲、国外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及中国政
府大力支持的背景下,韩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低世代LCD生产线开始向中国大
陆转移,诞生了我国第一批中小尺寸LCD面板生产企业。进入2007年后,LCD面板产业
向我国转移的进程不断加快,全球各LCD面板企业为抢占我国市场以及成本方面的考
量,纷纷在我国投资建设高世代LCD面板生产线,同时,京东方、TCL、天马、龙腾光
电、南京熊猫等国内厂商也争相斥资建设高世代LCD面板生产线,LCD面板产能逐年增
加,占全球产能比重逐年提高。
液晶模组方面,近年来,三星、LG、友达、奇美、夏普、中华映管、瀚宇彩晶等
全球主要的面板制造企业陆续在我国建立模组制造基地,模组制造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在国外大厂纷纷建立模组制造工厂的同时,国内电视企业也开始向上游产业链延伸,海
信、TCL等国内一线电视厂商也陆续投资建立了模组生产线,国内液晶模组生产产能亦
快速增加。
③我国自主光学膜生产企业迎来战略发展机遇
液晶最早发现于1888年,直到上世纪60年代,美国无线电公司与西屋电气公司利用
液晶技术开发出世界上第一块能够挂在墙上的液晶显示器,液晶显示技术才开始获得应
用。上世纪80年代,日本须羽精工用TFT-LCD技术研制出第一台2英寸微型彩色液晶电
视,东芝研制出第一台使用液晶显示器的笔记本电脑,开启了TFT-LCD显示技术的平板
显示工业。光学膜产业是跟随液晶应用于显示而发展起来的,美国3M和部分日本厂商
最先开发了光学膜生产技术,并在90年代发展成为光学膜市场上的主流供应商;其后,
在韩国、台湾的价格战及下游面板、液晶模组产能向中国转移的联合冲击下,日本企业
在光学膜领域的市场地位逐步下降。2000年以后,韩国TFT-LCD产业快速发展,产能产
量超越了日本,为了提高产业链自给率,韩企投入巨资开发滤光片等上游材料,大力带
动了韩国本土光学膜企业的发展。2005年以后,受益液晶面板产能向台湾转移,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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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LCD产能也超越日本,台企从与外资合资进行后段加工起步,逐渐获得光学膜生产
技术,并利用其成本优势在全球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2007年以后,随着美国3M增亮
膜专利的陆续到期,台资企业大批进入增亮膜领域。在光学膜发展史中相当长的一段时
期里,光学膜生产核心技术基本掌握在日本惠和、智积电、东丽,韩国SKC、LGE,美
国3M以及台湾友辉等少数厂家中。随着国外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高和终端消费类电子
产品价格下降的压力增加,平板显示产业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进程不断加快,产业链配套
的光学膜产业及其加工产业也逐步向国内转移。
尽管LCD面板和液晶模组产能不断向中国大陆转移,但相比韩国、日本、中国台湾,
我国LCD面板的上游原材料自给能力是最差的。在我国LCD产业发展过程中较长的一段
时期内,包括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在内的大部分上游原材料都需要从国外进口,LCD产
业呈现空心化状态。光学膜片方面,受研发、技术和复合型人才队伍缺失、精密加工工
业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自主光学膜片生产企业发展缓慢,产
品市场竞争能力较弱,我国光学膜片市场基本被日本惠和、日本智积电、韩国SKC、美
国3M等外国公司掌控。近年来,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扶持下,国内少数光学膜生产
企业(如本公司、康得新、东旭成、合肥乐凯等)陆续实现了光学膜产品生产技术的突
破,相关光学膜产品陆续量产并实现销售,部分产品品质已达到或接近国际优势光学膜
企业产品水平,并凭借性价比高、供货速度快等优势逐渐取代国外光学膜企业,成为国
际、国内知名终端客户的光学膜产品供应商,整体发展势头良好。
在全球液晶面板生产线和液晶模组产能加速向国内转移、我国光学膜片市场需求不
断增长且占全球比例将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我国光学膜生产企业将迎来走向更大、更
强的战略发展机遇。
(五)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LCD产业链上、中、下游行业的毛利润率水平构成了著名的“微笑曲线”,曲线左边
是上游的玻璃基板、光学膜、化学品和背光源等相关供应商,曲线中间是中游的制造厂
商,曲线右边是下游整机品牌商和渠道经销商,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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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DisplaySearch
光学膜行业因进入壁垒和附加值较高的特性,其行业利润水平在LCD产业链中处于
较高的位置,约为40%。从目前市场整体变动趋势看,受终端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
响,下游整机品牌厂商将不断挤压上游供应商的价格,虽然行业公司可以将价格压力继
续向上游原材料厂商(如PET基膜等)转移,但行业利润空间受到下行压力仍将不可避
免。同时,行业企业日趋激烈的竞争也将使得行业利润水平有所下降,这将促使行业企
业投入更多资源进行新产品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提升盈利空间,进而促进整个行业
的向前发展。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下游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终端应用领域为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
电脑、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随着人们消费的不断升级,液晶电视正在向大尺寸和智
能化的方向演进,与此同时,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电子产品正经历快速增长
期,LCD产业链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将带动光学膜市场规模的不断扩
张。
(2)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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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升级,我国逐渐成为液晶电视、电脑、手机等LCD终
端产品的生产、消费大国,而在市场产品供给的产业链中,我国在核心材料和关键装备
方面却呈产业空心化状态。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显示产业,国家把新型显示列为战略
性新兴产业,特别强调要着力突破LCD显示的产业瓶颈,提高我国当前主流显示产业的
国际竞争力。
颁布
年份 战略、政策名称 支持 LCD 产业发展的指示
部门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
将高清晰度大屏幕平板显示列为国家科技发展的优
2006 年 国务院 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先主题,并重点建立平板显示材料与器件产业链
(2006-2020 年)》
将新型显示和彩电工业转型列为六大重点工程之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 一;国家将加大引导资金投入,支持自主创新和技
2009 年 国务院
和振兴规划》 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地方对专项支持的关键领域
和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第十一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2011 年 全国人民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将新型显示作为重点推动的重点领域
代表大会 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自当年 4 月 1 日起,将对 32 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
国务院关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 组的液晶显示板调高税率,由原来暂定的 3%提高到
2012 年 税税则委
进口关税的通知》 5%,为国内面板厂商的产能消化和提升市场占有率
员会
提供了有利的空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将 TFT-LCD 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专用设备、
国家发改
2013 年 目录(2011 年本)》 TFT-LCD 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列为“鼓励
委
(2013 年修正) 类”产业
国家政策的扶持,为国内LCD产业上游核心原材料、产业配套关键装备产业的持续
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光学膜产品作为LCD产业上游核心原材料之一,也得到了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大力
支持,成为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
年份 颁布部门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大力发展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等新型
2010 年 国务院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功能材料
TFT-LCD 新型显示技术及器件,光学薄
国家发改委、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2011 年 膜等配套材料被列入优先发展的高技术
科技部等 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
产业
《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 重点发展高世代 TFT-LCD 相关材料,主
2012 年 工信部
“十二五”规划》 要包括光学薄膜材料等
重点研究方向:高世代液晶显示关键技术
《新型显示科技发展“十二五”
2012 年 科技部 研究与配套材料开发,包括高性能光学膜
专项规划》
等国产化配套材料的研发与国产化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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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精密涂布设备”生产实现“良好的光
扩散功能,表面平整,均匀性好,辉度高”
《新材料产业“十二五”重点产
2012 年 工信部 性能的扩散膜入选;采用“真空蒸镀设备、
品目录》
棱镜成型设备”生产实现“优异的亮度提
升效果”的增亮膜入选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将功能性膜材料、高性能液晶材料等作为
2013 年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鼓励类”产业
(3)光学膜产品进口替代空间巨大
近年来,LCD产业产能正加速向中国大陆转移,具体分析详见本节之“二、(四)公
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发展前景”。
随着LCD产业加速向国内转移,本土化的原材料采购需求给国内光学膜企业带来较
大的进口替代机遇。此外,受终端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终端厂商不断将价格下
降压力向上游供应商转移。与国外进口光学膜产品相比,国产光学膜产品在品质、性能
差异不明显的情况下,具有显著的价格优势和快速供货优势,光学膜产品进口替代空间
巨大。
2、不利因素
(1)国内本土企业整体实力较弱及产业配套成熟度不高
目前,能够大量提供品质稳定、高良品率光学膜产品的本土企业不多,这些企业与
业内国际知名公司相比,发展历史较短,在技术积累、资金实力、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
还处于弱势地位。
此外,由于光学膜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与本行业专业配套的PET基膜、高精密专业
设备的生产企业较少,产业配套成熟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本行业的发展。
(2)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存在降价压力
近年来,在全球LCD产业向国内转移和中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有利环境下,行业内企
业对液晶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投入快速增长,相关产品产能产量
迅速增加。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消费类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频率不断提高,部分
终端客户为抢占市场份额,频繁采取降价促销的竞争策略,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消费类电
子产品的利润空间。
为保证适度的利润水平,终端客户不断将成本压力向上游供应商转移,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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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膜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受到的下行压力将不断增加。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进入壁垒、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由于终端消费电子产品有着高亮度、高对比度、宽视角、高清晰度等显示要求,光
学膜作为LCD面板实现其图像显示的核心原材料之一,为达到产品的高品质和高稳定
性,其产品结构设计、配方设计、生产工艺方面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
在产品结构及配方设计方面,设计者需要具备化学、光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已
储备丰富的设计经验,才能结合市场需求或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设计出产品的宏观及微观
结构,并根据产品设计的目标光学性能对不同化学原料施以组分配比,经实验室试验及
厂内试生产调整,必要时还要送样到终端客户进行验证通过后方能完成产品结构及配方
设计。
在光学膜的生产工艺上,以本公司为例,公司生产的光学膜产品均采用涂布工艺。
鉴于光学膜的生产线需要配置精密高、稳定性好、线性可调的涂布及装配系统,国外进
口产线设备技术较为成熟,但价格昂贵,而国内并无生产此专业设备的制造商,为打破
国外厂家的垄断,降低产线设备成本,公司核心团队通过自主创新和不断摸索,自主设
计并成功建成光学扩散膜、反射膜生产线,其中,生产线整体由公司自主设计建设,所
需的其他专用设备,由公司提出设备技术规范和品质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为公
司定制化生产制造。
在生产线的控制上,需要对放收卷张力、涂布厚度、涂料粘度、主传动速度、烘道
温度和电器部件等执行联动控制,才能按照设计的涂布分布形态,生产出高光学性能的
产品,并有效减少刮伤、折痕、黑点等影响良率的因素,提高生产效率。
本行业属于LCD产业链上的先进制造业,其特点是将化学、光学、物理、机械、功
能材料及自动化控制等诸多学科和工程技术高度集成与综合应用,其技术水平属于高新
技术领域。
2、行业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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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壁垒
光学膜的生产涉及产品结构设计、化学材料配方、光学性能测试、高精密关键装备
设计、自动化工艺技术与控制等多方面相关技术,包含化学、光学、物理、机械、功能
材料及自动化控制等领域的高端知识,是先进的高科技含量制造产业,对新进入者的专
业技术有着非常高的要求。此外,光学膜的终端应用领域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其市场存
在消费热点变化快、产品升级更新周期短等特性,相关生产企业除需具有较强的自主研
发能力外,还需对产品结构设计、配方优化、升级关键设备等方面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
才能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甚至引领客户的需求,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综上,
光学膜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市场壁垒
LCD产业下游终端客户一般规模较大,在选择原材料生产商时,其产品认证及资质
审核较为严格和复杂,周期相对较长。通常情况下,光学膜生产厂商要进入下游大型终
端客户的原材料供应体系,都要经过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在认证过程中,终端客户除
对相关光学膜产品进行严格测试检验外,还要对生产商的设计水平、制造能力、响应速
度、及时交货率、企业管理水平等多方面进行评价,整个过程通常包括文件审核、现场
评审、现场调查、样品小试、样品中试以及合作关系确立后的年度审核等众多阶段。一
般而言,从接洽至通过国内知名终端客户认证通常需要3-6个月的时间,而通过外资终
端客户认证则通常需要6-12个月,周期相对较长。光学膜相关生产企业通过终端客户认
证并形成稳定供货关系后,在产品品质保持稳定、销售价格与市场差异不大的情况下,
通常不会被轻易更换,因此,光学膜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壁垒。
(3)人才壁垒
光学膜生产涉及化学材料配方、光学性能测试、高精密技术装备设计、自动化工艺
技术与控制等各方面相关技术,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持续对现有产品进行创新性改进和
新产品开发,并最终实现产品类型齐全、品质稳定、高良品率的持续供货能力。因此,
光学膜生产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除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技术知识积累外,还需
要具备丰富而扎实的现场生产经验。同时,为了有效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及产品价
格下行压力,光学膜企业只有实现精益生产,实现人工、时间、流程、浪费等方面的瘦
身,才能在保持或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保证现有的利润空间,这就要求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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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人才不仅要技术专业,还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企业的人才建设是企业整个运营
的基础,吸纳符合企业要求的专业人员,构建一支复合型的人才队伍,需要一定的时间
积累,这也为进入这一行业制造了较大障碍。
(4)资金壁垒
目前,国内能够生产光学膜生产线专用设备的厂商较少,增亮膜等光学膜生产线主
要依赖从国外进口,价格相对较高,光学膜企业生产线的购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同
时,光学膜生产一般要求在静态1,000级或更高要求的洁净室内进行,且需要24小时保持
恒温恒湿,此类洁净室建造及运行成本也相对较高。综上,光学膜生产线的购置及洁净
室的建造、运行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对新进入者构成一定的资金壁垒。
3、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行业企业的经营模式详见本节之“一、(五)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4、行业的周期性
在LCD产业链中,光学膜企业生产出光学膜卷材成品后,经下游光学膜裁切企业按
照终端客户的定制化要求裁切成光学膜片材后提供给背光模组厂或液晶模组厂,进而用
于液晶模组的加工、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电脑、手机等消费类
电子产品,因此,光学膜行业与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联动性。
消费类电子行业的特性是直接面向消费者,从而不可避免地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影
响而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消费者可支配收入增加,对消费电子
产品的需求增加;在经济低迷时期,消费者收入下降甚至失业,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
降低。因此,处于产业链上游的光学膜行业也会随着宏观经济景气周期的波动而波动。
5、行业的区域性和季节性
(1)区域性
光学膜从生产到裁切都需要做到贴近客户和及时快速地供货,因此,其行业的区域
布局和终端厂商的地域分布基本一致,主要为以上海、南京、苏州、昆山、宁波、青岛
为聚集点的华东地区,以深圳、广州、厦门、东莞、佛山为中心带状分布的华南地区和
和北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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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的光学膜行业和LCD面板行业发展迅速,全球前十大的LCD背光模组厂、
液晶显示器厂和笔记本电脑厂商基本都已经在此建立了生产基地。从光学膜生产、裁切
到模组,华东地区汇集了LCD产业链的众多环节。
华南地区是我国LCD产业发展较早、产业规模较大的地区之一,在LCD产业发展中
占据重要地位,较知名的LCD面板生产企业有LGD、TCL、长虹、创维、兆驰等。同时,
就光学膜的生产、下游裁切而言,大多在华南地区进行了配套布局,产业链较为完整。
北京作为核心城市聚集了包括联想、方正、同方等IT厂商,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
脑等产品为大尺寸液晶面板提供了庞大的终端市场。凭借优越的产业环境,北京不仅拥
有京东方科技集团等一大批LCD面板顶尖企业,同时也拥有国内众多知名高校的得天独
厚人才资源优势。
(2)季节性
每年的国庆节、圣诞节、元旦、春节等节日为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售旺季,相关消
费类电子生产厂商往往提前生产和铺货,以备战上述销售旺季的到来。基于上述行业特
点,光学膜公司的销售旺季一般在9月至12月,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最高,而每年1月
初至2月底会进入生产经营的淡季,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占比最低。
(八)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在LCD产业链中,光学膜生产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为PET基膜、溶剂、胶水、粒子以
及功能性助剂等生产企业。上游行业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与光学膜产品的
最终品质及性能密切相关。此外,上游行业企业市场竞争的充分性与否,也对光学膜企
业的成本控制及运营效率产生较大影响。
在价格传导方面,PET基膜是光学膜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占直接材料成本的70%以
上,而生产PET基膜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聚酯切片的主要原材料为PTA(精
对苯二甲酸),PTA属于石油化工产品,其价格变动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因此,
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会对光学膜行业产品的成本造成一定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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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膜生产企业的下游为光学膜裁切企业、背光模组生产企业、液晶模组生产企业
及消费类电子产品整机生产厂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及技术的不断升级,消费类电子
产品更新换代频率不断提高,部分终端客户为抢占市场份额,频繁采取降价促销的竞争
策略,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利润空间。为保证适度的利润水平,终端客
户不断将成本压力向上游供应商转移,光学膜行业的利润空间不断受到挤压。在此影响
下,光学膜行业企业除了努力控制成本、将价格压力向上游原材料企业部分转移外,通
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持续提高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质量水平,是企业保持
或提高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选择,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又
直接促进了下游产业的发展。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因产业发展进程等原因,光学膜市场长期以来被国外企业所垄断,美国3M以及日
本、韩国和中国台湾企业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我国国内光学膜产业起步较晚,目前
只有少数企业进入光学膜生产领域。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光学膜研发、生产、销售的
企业,其自主创新能力、技术水平、产品品质和市场地位均处于国内前列。
1、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行业前列
我国光学膜产业是随着近年来LCD产业不断向我国国内转移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国
内自主光学膜生产企业从事光学膜研发、生产时间相对较短,与国外优势光学膜企业相
比,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国内自主光学膜企业还属于跟随者。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研
发总监、采购总监、项目总监以及销售总监等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均具有世界500强企业
或外资企业任职经历,部分核心团队人员具有深厚的专业学术背景,对光学膜行业具有
深刻的理解,对市场趋势具有准确的判断和把握能力。这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提供了强
大的技术支持和方向指引,是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动力源泉。
光学膜生产线需要配置精密高、稳定性好、线性可调的涂布及控制系统。2008年,
公司建造第一条光学膜生产线时,国内尚无专业的光学膜生产线设备制造商,国外光学
膜生产线设备制造技术较为成熟,但价格昂贵。鉴于公司资金实力薄弱,无力购买进口
光学膜生产线,公司核心团队通过不懈的摸索、调试、试验,自主设计并成功建成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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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扩散膜、反射膜生产线,其中,生产线整体由公司自主设计建设,所需的其他专用设
备,由公司提出设备技术规范和品质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为公司定制化生产。
公司光学膜生产线的自主建设能力,有效降低了公司光学膜生产线的投资成本,进而降
低了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强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不断对产品结构设计、配方研发、光学设计模拟、涂布产线及工艺设计、关键
高精密设备设计及制造、检验检测等大量技术细节进行探索和实践,公司先后攻克了采
用涂布法生产扩散膜、反射膜和增亮膜的核心技术,实现了光学膜生产的完全国产化和
产业化。通过长期的努力和持续的自主创新,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了28项
国家专利授权,其中25项为发明专利,成功研发并可量产的光学扩散膜、增亮膜和反射
膜产品近80种。近年来,公司所获主要荣誉及奖励如下:
2011年,公司“TFT-LCD显示器用增亮型光学扩散膜研制”荣获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
赛组委会颁发的“2011年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成就奖”;
2012年,公司“光学扩散膜B188S2”被国家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
2012年,公司“TFT-LCD显示器用光学扩散膜”被宁波品牌产品认定委员会评为“宁
波名牌产品”;
2012年,公司发明专利“一种光学扩散薄膜及使用该光学扩散薄膜的液晶显示装置”
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
2013年,公司“TFT-LCD显示器用增亮型光学扩散膜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荣获宁
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宁波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013年,公司“TFT-LCD显示器用增亮型光学扩散膜”荣获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
“201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014年,公司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2014年浙江省电子信息50家成长
型特色企业”;
2014年,公司被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
2014年,公司“BritNit牌TFT-LCD光学显示用光学扩散膜”被浙江省技术监督局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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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牌产品”。
2016年,公司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重点企业研究院”称号。
同时,公司还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实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项目、工信部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TFT-LCD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膜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科技部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LED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膜”项目、宁波市科技
局“大尺寸耐高温、抗翘曲、复合型反射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等众多国家及地方
重要课题项目。
2、公司产品种类齐全
目前,公司产品已涵盖了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所用的全系列光学膜产品,包括近50
种各规格、型号的扩散膜产品、20余种各规格、型号的反射膜产品及多种型号增亮膜产
品。丰富的产品种类及型号可有效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同时,公司产品品质优
良,部分型号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领先企业的同类产品水平。丰富的产品类型、良好的
产品品质及服务为公司终端客户群的不断积累壮大、市场份额不断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
础。
3、公司产品终端客户已基本覆盖了国际、国内一线品牌终端消费电子生产厂商和
液晶面板(模组)厂商
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已陆续通过了三星、LGD、夏普、友达、富士康、冠捷、Arcelik
A.S.、VIDEOCON、PT Hartono、TCL、海信、海尔、长虹、创维、京东方、天马、同
方、惠科、南京熊猫、龙腾光电、信利等众多终端厂商认证并量产交货,基本覆盖了国
际、国内一线品牌终端消费电子生产厂商和液晶面板(模组)厂商。
优质终端客户群的不断壮大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在光学膜发展史中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光学膜技术和市场基本被日本企业惠和
(Keiwa)、智积电(Tsujiden)、木本(Kimoto)、东丽(Toray),韩国企业SKC、LGE,
美国企业3M以及台湾企业友辉等少数厂家垄断。在本节阐述中,公司仅就销售业务开
发拓展中所遇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进行介绍。
公司主要产品的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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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公司状况 主要竞争的外资企业 主要竞争的国内企业
合肥乐凯
公司可量产各型号产品近 50 种,基本覆
扩散膜 惠和、SKC 康得新
盖了国际、国内一线终端品牌
南洋科技
目前产品主要用于大尺寸显示,如液晶电
增亮膜 3M、LGE、友辉 康得新
视、液晶显示器
公司产品为涂布复合型,目前主要用于大
反射膜 东丽、帝人 南洋科技
尺寸的显示
1、主要竞争的外资企业
(1)惠和
惠和株式会社,1948年成立,总部位于日本大阪,是世界光学扩散膜的主要生产厂
商之一,扩散膜产品市场份额居世界第一。2006年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了惠
和光电材料(南京)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液晶显示器用光学扩散片,客户遍及中国华东,
华南以及台湾和日本的主要液晶面板厂商。
(2)SKC
韩国SKC株式会社,是世界500强企业SK集团旗下最大的高端材料制造企业,主要
生产光媒体、聚酯薄膜、高新电池及新材料产品,拥有光学聚酯薄膜基材及镀膜技术,
其聚酯薄膜产品在多领域中运用,其中最主要为扩散膜、增亮膜等光学用薄膜。2011年
6月,SKC与SK中国公司、东洋铝业、伊藤忠塑料、伊藤忠金属等在南通共同投资的SKC
功能薄膜项目,目前已发展成为生产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全球光学薄膜企业。
(3)LGE
LGE中文全称乐金电子有限公司,隶属于LG集团,是在消费类电子产品、移动通信
产品和家用电器领域内的全球领先者和技术创新者。其子公司LG化学是韩国顶尖的化
工企业,生产各种产品,包括石化产品、高附加值的塑料产品和高性能的工业材料,并
将其化学专长扩展到高科技材料(用于电子产品)和信息技术(例如最先进的充电电池
和显示器材料)。
(4)3M
3M公司总部设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是世界著名的产品多元化跨国企业。
2012年该公司全球销售额约299亿美元,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排名第36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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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中国于1984年11月在上海注册成立,截至2012年累计投资超过12亿美元,员工
超过8,200人。其中国光学产品事业部主要专注于薄膜、精密涂层、光学、影像、微复制
等核心技术领域进行产品开发和创新,产品包括广泛应用于市场的液晶电视、液晶显示
器、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背投电视镜头及成像系统、电脑光学防窥片、电脑视保屏、
防反射保护片、MicroTouch触摸屏及触摸显示器等。
(5)友辉
2003年设立于台湾桃园,2010年成为台湾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增亮膜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2012年和2013年该公司增亮膜产品卷材销量分别为2,857.15万平方米和
3,229.68万平方米,片材销量分别为8,286.10万片和5,376.51万片,市场占有率20%以上。
(6)东丽(TORAY)
东丽株式会社成立于1926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是世界光学反射膜的主要生产厂
商之一。东丽株式会社是世界著名的以有机合成、高分子化学、生物化学为核心技术的
高科技跨国企业,在全球19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00家附属和相关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20
亿美元,拥有员工35,000名。
(7)帝人
帝人株式会社是日本著名的跨国公司,是世界光学反射膜的主要生产厂商之一,是
日本化纤纺织界巨头之一。1993年起,帝人株式会社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相继
建成了南通帝人公司、第一合纤公司、帝人加工丝公司、帝人汽车用布加工公司。
2、主要竞争的国内企业
(1)康得新(002450)
该公司主要从事预涂膜及覆膜设备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为国内最大的预涂膜生产
企业。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该公司4,000万平方米光学膜示范线投产,开始正式进
军光学膜领域,可生产产品种类包括背光模组件(导光板、反射膜、扩散膜、增亮膜及
复合型增亮膜)、ITO硬化膜、防红外线膜、IMD膜、反光膜等。
(2)南洋科技(002389)
南洋科技控股子公司东旭成主要产品为反射膜和扩散膜,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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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该公司销售反射膜产品1,110.94万平方米,实现收入9,767.50万元;销售扩散膜产品
776.72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7,074.94万元。
(3)合肥乐凯
合肥乐凯为乐凯集团于2006年1月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器用光学
级聚酯薄膜及各种功能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包括光学级聚酯薄膜、下扩散
膜、硬化膜等。
3、与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与劣势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 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产品竞争优势 公司产品竞争劣势
成本相对较低、交货周期短、服
外资企业 品牌相对较弱
务响应快、产品定制机动性强
扩散膜
品牌认知度相对较高、产品种类
国内企业 价格相对较高
型号较多、品质稳定性相对较强
成本相对较低、交货周期短、服 部分产品性能与外资企业存在
外资企业
增亮膜 务响应快、产品定制机动性强 差距
国内企业 品牌认知度相对较高 价格相对略高
交货周期短、服务响应快、产品定
外资企业 生产成本相对较高
制机动性强
反射膜
大尺寸复合反射片具有一定的技
国内企业 生产成本相对较高
术优势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及工艺优势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液晶显示用光学膜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以“立足于最
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材料科学,成为全球最大、盈利能力最强和最受尊敬的光学膜公司”
作为发展目标,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升级
和创新,自主进行光学扩散膜、增亮膜和反射膜等光学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
司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突出,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获
得了28项国家专利授权,其中25项为发明专利,是业内知名的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
供应商。
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独特的自主涂布设备设计、涂布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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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精密涂布工艺。其中,自主涂布设备设计方面,公司自主设计了涂布设备的关键
涂布工位,并创造性的把多种涂布技术整合到同一台涂布设备上,大大提升了涂布设备
生产不同配方产品的工艺自由度;涂布配方设计方面,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用配方均为
公司自主研发而成,公司研发人员大都具有长期光学膜配方开发的经验,可以根据原料
供应商提供的基础树脂材料调配出不同性能的配方,如高透光率和高雾度配方、抗刮伤
配方、高光学增益配方等;精密涂布工艺方面,公司开发出了无需储箱的不停机换卷接
膜工艺,节约了生产所用原材料、涂布设备的占有空间以及设备的采购成本,同时,公
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张力控制更加平稳,因而产品抗翘曲性能更好。
公司的技术和工艺的优势不但为公司向客户提供品质更优、系列更全的产品提供了
技术保障,而且还为公司保持丰厚的利润空间提供了技术壁垒,确保了公司行业内的竞
争地位。
2、核心团队优势
光学膜的研发和生产是一个集高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和高资金投入为一体的产
业,要求企业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大多数具有
世界500强企业或外资企业的任职经历,部分团队人员具有深厚的专业学术背景,对光
学膜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对市场趋势具有准确的判断和把握能力。因此,公司的核心
团队不仅是优秀的企业管理者和领导者,还是光学膜领域的专家。
在核心团队的领导下,公司成功抓住了国内LCD产业高速发展的历史机遇,研发并
储备了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技术和产品。核心团队前瞻性的战略运筹能力、把握市场变
化先机的判断能力,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寻求技术水平的新突破以及产品结
构的及时调整,为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
增长。
3、产品品牌优势
光学膜下游行业对光学膜产品的光学性能、产品良品率等要求极高,一旦出现产品
品质问题,不仅会导致客户大规模退换货,还将直接影响与客户的后续合作,因此,光
学膜生产企业均需执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程序以保证产品品质。同时,由于公司所生产的
光学膜成品为卷材,并大多以卷材的方式销售给客户,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可能直接
影响整件卷材的品质。正因如此,公司将质量、技术和工艺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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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从供应商筛选、原材料入库检验、生产中在线监测、成品
收卷确认及品质检测、出货检验、售后定期回访等各个环节保证产品质量。在上述的质
量控制措施之下,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国际
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部分产品的亮度、透光率、雾度等指标已达到国外优势公司光学膜
产品的性能水平。
4、大客户资源优势
LCD产业下游终端客户一般规模较大,在选择原材料供应商时,其产品认证及资质
审核较为严格和复杂,周期相对较长。光学膜企业除了做出高性能、高品质的产品外,
还需要通过终端客户对其设计水平、制造能力、响应速度、及时交货率、企业管理水平
等方面的层层审查,才能获得认证,进入终端客户原材料供应商名录。从认证过程上看,
通常包括文件审核、现场评审、现场调查、样品小试、样品中试以及合作关系确立后的
年度审核等众多阶段。一般而言,从接洽至通过国内知名终端客户认证通常需要3-6个
月的时间,而通过外资终端客户认证则通常需要6-12个月。
近年来,凭借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良好的产品品质及服务、快速的供货反应速度、
终端应用的快速开发能力,公司产品市场知名度不断提高,终端客户群不断壮大。截至
目前,公司产品已通过了三星、LGD、夏普、友达、富士康、冠捷、Arcelik A.S.、VIDEOCON、
PT Hartono、TCL、海信、海尔、长虹、创维、京东方、天马、同方、惠科、南京熊猫、
龙腾光电、信利等众多国际、国内一线品牌终端消费电子生产厂商和液晶面板(模组)
厂商认证,并陆续量产交货,大客户资源优势明显。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资金劣势
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除光学膜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外,公司还需要保持足够的营运资金以维持公司日常运转。为抓住国内光学膜市场快速
发展的战略机遇,充分利用公司在光学膜市场的先发优势,公司适时新建厂房、购置光
学膜生产线,积极扩充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但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与国内同行业上市
公司相比,资金实力相对薄弱,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主要通过外部融资
来满足,致使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增大了公司财务风险,进而限制
了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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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融资是公司弥补资金劣势、增强公司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公司拟通过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以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研发实力,助力公司更快、更好地向
前发展。
2、综合性人才储备相对不足
综合性人才储备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基石。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在技术研发、
产品创新、质量检测、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人才储备已经相对不足。一方面公司需
要不断完善内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内部培训来满足对综合性高端人才的需求,另一方
面公司需要加大外部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快速充实综合性高端人才储备。
四、公司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一)公司产品的产能和产量
单位:万平方米
产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能 2,335.16 5,112.11 4,828.11 3,304.13
扩散膜
产量 2,334.46 4,706.86 3,995.15 3,052.49
反射膜
产能利用率 99.97% 92.07% 82.75% 92.38%
产能 1,189.32 1,525.92 740.52 44.88
增亮膜 产量 920.65 1,074.54 490.73 21.54
产能利用率 77.41% 70.42% 66.27% 47.99%
注:1、由于扩散膜和反射膜的生产工艺类似,所需生产设备相同,因此公司一般根据订单情况
灵活安排生产线的生产品种,较难分别统计扩散膜和反射膜的产能。
2、公司增亮膜产品于2013年10月开始量产,前期产品处于市场开拓阶段,且公司2015年下半年
在原有5条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了4条生产线,因此其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
(二)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
1、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销量、销售单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销量及销售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收入(万元) 15,379.77 33,716.04 32,026.11 26,560.80
扩散膜 销量(万平方米) 2,117.47 4,199.08 3,623.59 2,715.44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7.26 8.03 8.84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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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万元) 9,708.91 12,666.41 5,730.40 124.35
增亮膜 销量(万平方米) 784.18 950.87 392.84 6.99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12.38 13.32 14.59 17.80
销售收入(万元) 107.20 373.02 971.99 1,487.08
反射膜 销量(万平方米) 12.85 46.23 101.23 141.18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8.34 8.07 9.60 10.53
注:由于各种类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且不同型号产品价格差异较大,上表统计数据为各型号
产品的合计数据。
2、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及对应的主要终端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结算 期末应收
年度 销售客户 销售金额 主要终端客户
占比 方式 账款余额
海信/长虹/冠捷/Arcelik A.S /高 月结
青岛卓英社 3,636.51 14.36% 2,970.74
创/富士康/设计谷 90 天
月结
东莞轩朗 3,121.56 12.33% 创维/康佳 3,668.97
90 天
月结
2016 年 A.N.T 2,695.89 10.65% 三星 927.76
90 天
1-6 月
月结
锦富新材 2,104.14 8.31% 冠捷/夏普 1,801.05
90 天
月结
福建捷联 2,013.19 7.95% 冠捷 1,817.93
120 天
合计 13,571.29 53.60% - - 11,186.45
海信/长虹/冠捷/Arcelik A.S /高 月结
青岛卓英社 9,221.42 19.52% 4,213.07
创/富士康/设计谷 90 天
月结
东莞轩朗 6,482.93 13.72% 创维/康佳 2,674.46
90 天
月结
锦富新材 5,138.09 10.88% 冠捷/夏普 2,850.24
2015 年 90 天
月结
A.N.T 3,290.90 6.97% 三星 1,212.25
60 天
月结
惠州粤泰翔 2,754.31 5.83% TCL 679.50
30 天
合计 26,887.65 56.92% - - 11,629.52
海信/海尔/同方/长虹/富士康/ 月结
青岛卓英社 7,225.93 18.50% 3,882.07
冠捷/Arcelik A.S 90 天
2014 年
月结
东莞轩朗 5,760.54 14.75% 创维/康佳/兆驰 3,503.77
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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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结
锦富新材 3,727.91 9.54% 冠捷/IVO 1,568.91
90 天
月结
惠州粤泰翔 3,451.59 8.84% TCL 1,224.08
30 天
月结
深圳东佳杰 1,621.10 4.15% 中光电/百得力 391.56
60 天
合计 21,787.07 55.78% - - 10,569.80
创维/ 月结
东莞轩朗 5,349.14 18.84% 2,838.84
康冠/兆驰 90 天
月结
锦富新材 4,894.68 17.24% 冠捷/创维 2,119.10
90 天
月结
惠州粤泰翔 3,768.70 13.27% TCL 467.45
2013 年 30 天
海信/海尔/ 月结
青岛卓英社 3,602.37 12.69% 1,592.90
同方/长虹 90 天
月结
东莞瑞川 1,781.91 6.27% 长虹/惠科/启悦 1,283.15
60 天
合计 19,396.80 68.31% - - 8,301.44
注:上表中销售锦富新材数据为锦富新材及其子公司的合并数据;东莞瑞川数据为东莞瑞川及
其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东莞市颖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合并数据。
五、公司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ET基膜(光学级聚酯薄膜、通用白反射膜)、溶剂(包括乙酸乙
酯、乙酸丁酯等)、胶水(聚氨酯树脂)、粒子(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序号 名称
采购额 比重 采购额 比重 采购额 比重 采购额 比重
1 PET 基膜 11,606.46 69.24% 18,192.42 66.04% 15,744.39 66.49% 12,787.30 68.85%
2 胶水 2,194.69 13.09% 3,766.28 13.67% 2,792.95 11.79% 1,546.59 8.33%
3 粒子 1,349.82 8.05% 2,804.51 10.18% 2,818.90 11.90% 2,454.96 13.22%
4 溶剂 425.79 2.54% 1,036.11 3.76% 1,121.93 4.74% 850.56 4.58%
合计 15,576.76 92.93% 25,799.32 93.65% 22,478.17 94.92% 17,639.41 94.97%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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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千克
序号 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 PET 基膜 12.11 11.40 13.16 15.59
2 溶剂 5.34 6.16 8.27 8.79
3 胶水 37.74 35.73 37.51 29.68
4 粒子 83.82 87.63 97.51 96.17
注:上表中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仪化东丽聚酯薄膜有限公司 PET 基膜 3,337.11 19.91%
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 PET 基膜 3,072.80 18.33%
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 PET 基膜 1,971.41 11.76%
2016 年 1-6 月
综研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粒子 1,292.11 7.71%
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PET 基膜 850.31 5.07%
合计 - 10,523.74 62.78%
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 PET 基膜 8,766.97 31.82%
仪化东丽聚酯薄膜有限公司 PET 基膜 4,273.14 15.51%
综研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粒子 2,786.07 10.11%
2015 年
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 PET 基膜 2,757.89 10.01%
宁波市鄞州波太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溶剂 1,036.11 3.76%
合计 - 19,620.18 71.22%
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 PET 基膜 8,921.54 37.68%
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 PET 基膜 4,548.80 19.21%
综研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粒子 2,791.97 11.79%
2014 年
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PET 基膜 1,458.68 6.16%
宁波市鄞州波太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溶剂 1,121.93 4.74%
合计 - 18,842.91 79.57%
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PET 基膜 4,729.77 25.47%
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 PET 基膜 4,198.64 22.61%
2013 年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ET 基膜 2,539.94 13.68%
综研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粒子 2,388.94 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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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 PET 基膜 966.85 5.21%
合计 - 14,824.14 79.83%
注:上表中综研化学(苏州)有限公司金额包括其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宁波大榭开发区综
研化学有限公司。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目前使用状
况良好。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5,417.32 1,356.74 14,060.58 91.20%
机器设备 15,022.16 2,379.78 12,642.39 84.16%
运输工具 499.44 325.03 174.41 34.92%
电子设备及其他 1,832.03 699.22 1,132.81 61.83%
固定资产装修 611.89 143.35 468.54 76.57%
合计 33,382.85 4,904.13 28,478.72 85.31%
2、房屋建筑物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积
序号 地理位置 房产所有权证号 所有权人 取得方式 房屋用途 抵押情况
(㎡)
新舟路 123 弄 5 号 甬房权证鄞州字
1 191.93 激智科技 购买 住宅 抵押
903,阁 03 第 20130078780 号
新舟路 123 弄 49 号 甬房权证鄞州字
2 139.86 激智科技 购买 住宅 抵押
504,阁 04 第 20130078796 号
新舟路 123 弄 3 号 甬房权证鄞州字
3 112.79 激智科技 购买 住宅 抵押
302 第 20130078801 号
新舟路 123 弄 23 号 甬房权证鄞州字
4 95.66 激智科技 购买 住宅 抵押
104 第 20130078786 号
新舟路 123 弄 31 号 甬房权证鄞州字
5 78.86 激智科技 购买 住宅 抵押
203 第 201300787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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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舟路 123 弄 6 号 甬房权证鄞州字
6 98.97 激智科技 购买 住宅 抵押
501 第 20130078789 号
新舟路 123 弄 26 号 甬房权证鄞州字
7 95.69 激智科技 购买 住宅 抵押
306 第 20130078799 号
甬房权证鄞州字
8 晶源路 9 号 7,923.94 激智科技 自建 工交仓储 抵押
第 20140023940 号
甬房权证鄞州字
9 晶源路 9 号 34,056.49 激智科技 自建 工交仓储 抵押
第 20140023941 号
注:公司房屋建筑物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五)抵押担
保合同”部分。
3、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数量
明细 原价 净值 成新率 使用单位
号 (台/套)
1 光学膜生产线 14 3,322.20 2517.88 75.79% 激智科技
2 尾气处理设备 2 963.95 706.19 73.26% 激智科技
3 晶源路厂洁净室 3 1,505.38 1,129.88 75.06% 激智科技
4 10KV 专用变电站 1 343.44 251.00 73.08% 激智科技
5 热力增容设备 1 273.38 199.79 73.08% 激智科技
6 数控机床 2 246.12 199.08 80.89% 激智科技
7 环保设备(象山) 1 338.46 287.56 84.96% 象山激智
8 光学膜生产线(象山) 4 713.22 595.28 83.46% 象山激智
9 洁净室(象山) 1 483.00 398.84 82.58% 象山激智
10 10KV 专用变电站(江北) 1 409.24 396.28 96.83% 江北激智
11 洁净室(江北) 1 1,420.19 1,341.10 94.43% 江北激智
12 超精密 V 沟车床 1 861.57 806.98 93.66% 江北激智
13 尾气处理设备(江北) 1 692.38 653.87 94.44% 江北激智
14 光学膜生产线(江北) 4 2,530.51 2,370.25 93.67% 江北激智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有土地使用权、专利和商标。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面积 使用权 抵押
序号 座落 土地使用权证号 终止日期 使用权人 用途
(㎡) 类型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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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甬国用(2014)
1 晶源路 9 号 23,324 2061.10.10 激智科技 出让 工业用地 抵押
第 1000525 号
江北区慈城镇 甬国用(2014)
2 66,689 2064.2.9 江北激智 出让 工业用地 抵押
浦丰村 第 1300093 号
新舟路 123 弄 49 号 甬国用(2013)
3 27.57 2077.8.30 激智科技 出让 住宅用地 抵押
504,阁 04 第 1009122 号
新舟路 123 弄 23 号 甬国用(2013)
4 9.28 2077.8.30 激智科技 出让 住宅用地 抵押
104 第 1009130 号
新舟路 123 弄 6 号 甬国用(2013)
5 13.54 2077.8.30 激智科技 出让 住宅用地 抵押
501 第 1009126 号
新舟路 123 弄 31 号 甬国用(2013)
6 15.40 2077.8.30 激智科技 出让 住宅用地 抵押
203 第 1009118 号
新舟路 123 弄 26 号 甬国用(2013)
7 9.30 2077.8.30 激智科技 出让 住宅用地 抵押
306 第 1009120 号
新舟路 123 弄 5 号 甬国用(2013)
8 26.26 2077.8.30 激智科技 出让 住宅用地 抵押
903,阁 03 第 1009128 号
新舟路 123 弄 3 号 甬国用(2013)
9 18.73 2077.8.30 激智科技 出让 住宅用地 抵押
302 第 1009124 号
象山县城南高新创
象国用(2014)第
10 业园兴岗路与源泉 16,150 2064.7.24 象山激智 出让 工业用地 抵押
06291 号
路交叉口东北角
注:公司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五)抵押担
保合同”部分。
2、专利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经获得28项专利授权,其中25项为发明专利,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类型 有效期
一种光学扩散薄膜及使用该光
1 200710070196.1 激智科技 2007.7.27 发明 20 年
学扩散薄膜的液晶显示装置
2 一种光学扩散薄膜的制备方法 200810063127.2 激智科技 2008.7.11 发明 20 年
一种光学扩散薄膜及使用该光
3 200810063146.5 激智科技 2008.7.11 发明 20 年
学扩散薄膜的液晶显示装置
抗变形光学反射薄膜、液晶显
4 201010199200.6 激智科技 2010.6.9 发明 20 年
示装置及 LED 照明设备
应用于光学扩散薄膜的组合
5 物、光学扩散薄膜及液晶显示 201010150235.0 激智科技 2010.4.15 发明 20 年
装置
光学扩散薄膜及使用该光学扩
6 201010195604.8 激智科技 2010.6.1 发明 20 年
散薄膜的液晶显示装置
微透镜阵列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7 201010536676.4 激智科技 2010.11.5 发明 20 年
及液晶显示装置
抗刮伤光学扩散薄膜、液晶显
8 201010271969.4 激智科技 2010.8.31 发明 20 年
示装置及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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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种保护膜及其制备方法 201210248707.5 激智科技 2012.7.17 发明 20 年
光学反射薄膜及其制备方法及
10 201010287433.1 激智科技 2010.9.16 发明 20 年
使用该薄膜的液晶显示装置
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及使用该
11 201110022069.0 激智科技 2011.1.19 发明 20 年
背板的太阳能电池模块
一种高遮盖高辉度的光学薄膜
12 201210247941.6 激智科技 2012.7.17 发明 20 年
及包括该光学薄膜的显示器件
一种光学扩散膜及其制备方法
13 201210401636.8 激智科技 2012.10.19 发明 20 年
及一种液晶显示装置
一种抗翘曲光学薄膜、其制备
14 方法及使用该光学薄膜的显示 201210400625.8 激智科技 2012.10.19 发明 20 年
器件
15 一种提高可视角度的扩散膜片 201310362342.3 激智科技 2013.8.19 发明 20 年
一种抗刮伤光学反射膜及其制
16 201310002940.X 激智科技 2013.1.4 发明 20 年
备方法
一种应用于侧光式背光模组的
17 201310268372.8 激智科技 2013.6.28 发明 20 年
扩散膜
一种增亮型扩散膜及其制备方
18 201310330769.5 激智科技 2013.7.31 发明 20 年
法
一种应用于大尺寸显示器的雾
19 201310565487.3 激智科技 2013.11.14 发明 20 年
化膜及其背光模组
一种光学扩散薄膜及使用该光 实用
20 200820121309.6 激智科技 2008.7.14 10 年
学扩散薄膜的液晶显示装置 新型
一种光学扩散薄膜及使用该光 实用
21 200820121311.3 激智科技 2008.7.14 10 年
学扩散薄膜的液晶显示装置 新型
一种硬式保护薄膜及使用该硬 实用
22 200820121310.9 激智科技 2008.7.14 10 年
式保护薄膜的液晶显示装置 新型
一种复合型塑料振膜及其制备
23 201410010733.3 激智科技 2014.1.9 发明 20 年
方法
一种应用于背光模组的量子点
24 201410096164.9 激智科技 2014.3.14 发明 20 年
膜
一种应用于背光模组的荧光膜
25 201410274676.X 激智科技 2014.6.19 发明 20 年
及其制备方法
26 一种复合光学增亮膜 201410411386.5 激智科技 2014.8.20 发明 20 年
一种高辉度增益、广视角的投
27 201410537638.9 江北激智 2014.10.13 发明 20 年
影幕布
一种多层复合棱镜片及其制备
28 201310058308.7 江北激智 2013.2.25 发明 20 年
方法
3、商标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内容 注册人 核定使用类别 注册证号 注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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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7 至
1 激智科技 42 6380738
2020.7.6
2010.6.14 至
2 激智科技 9 6734593
2020.6.13
(三)其他对发行人经营发生作用的资源要素
2015 年 7 月 31 日 , 公 司 与 Nanosys,Inc. ( 美 国 纳 诺 西 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NANOSYS”)签署了《QDEF合作许可项目协议》,约定NANOSYS向公司提供一项非
排他性、不可转让的与QDEF相关的特定专利权和诀窍(与QDEF制造相关的知识产权的
说明、指导等)的授权许可。授权期限至授权专利最后一项到期日。在授权期限内,如
公司使用NANOSYS或其批准的供应商所制造的QD原材料,则NANOSYS免收上述授权
许可费;如公司使用其他供应商的QD原材料,则NANOSYS根据公司销售的授权产品数
量收取许可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协议处于正常履行中。
(四)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五)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承租 租用面积 年租金
出租人 租赁地点 租赁区域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号 人 (㎡) (万元)
浙江省 象山县东
象山经 陈乡象山
济开发 滨海工业
第一层 4,543.00 2014-3-20 2017-3-19 注
区建设 园金开路
有限公 80 号第 15
象山 司 号厂房
1
激智 象山县东
宁波市
陈乡象山
昌和包
滨海工业
装设备 第一层 790.00 2014-12-1 2017-11-30 9.48
园金开路
有限公
80 号第 9
司
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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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东
陈乡象山
滨海工业
第一层 400.00 2015-10-13 - 4.80
园金开路
80 号第 6
号厂房
象山县东
象山元 陈乡象山
翔物资 滨海工业
第一层 1,100.00 2016-2-1 2017-1-31 13.20
有限公 园金开路
司 80 号第 4
号厂房
苏州工 苏州工业
业园区 园区星湖
江苏 4.77-
2 科技发 街 328 号 22-406 单元 97.50 2014-3-1 2017-2-28
激智 5.62
展有限 创意产业
公司 园内
注:本《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为宁波市昌河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承租方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
发区建设有限公司,使用方为象山激智,该合同约定,该厂房由承租方免费提供给使用方使用。
七、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1、公司的核心技术
(1)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研发并开发出多项产品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自2007
年设立起即开始了自主进行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的技术研发和生产探索。因产业发
展进程等原因,我国国内光学膜产业起步较晚,2008年公司建造第一条光学膜生产线时,
国内尚无专业的光学膜生产线设备制造商,国外光学膜生产线设备制造技术较为成熟,
但价格昂贵。鉴于公司资金实力薄弱,无力购买进口光学膜生产线,公司核心团队通过
不懈的摸索、调试、试验,自主设计并成功建成了光学扩散膜、反射膜生产线,其中,
生产线整体由公司自主设计建设,所需的其他专用设备,由公司提出设备技术规范和品
质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为公司定制化生产。公司光学膜生产线的自主设计、建
设能力,有效降低了公司光学膜生产线的投资成本,进而降低了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
增强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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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团队通过不断对产品结构设计、配方研发、光学设计模拟、涂布产线及工
艺设计、关键高精密设备设计及制造、检验检测等大量技术细节进行探索和实践,先后
攻克了采用涂布法生产扩散膜、反射膜和增亮膜的核心技术,陆续实现了光学扩散膜、
反射膜和增亮膜光学的产业化,并总结了多项与光学扩散膜、反射膜和增亮膜生产相关
的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和技术水平 用途 成熟度
根据不同配方组分在光学扩散膜中的光学作用与功能,用电脑软
高光学增益
件模拟出表面光学结构与产品光学增益的原理,从而设计出实现 成熟
1 光学结构设 扩散膜
最佳光学增益所需的表面光学结构,并通过试验室配方优化实现 稳定
计技术
最佳表面光学结构。
耐刮伤、高 通过大量的试验与筛选,选择不同的胶水体系以及不同的光学粒
成熟
2 亮度配方设 子的粒径、分散度和折光系数,实现产品抗刮伤、高亮度的优点。 扩散膜
稳定
计技术 该技术已获 2 项专利授权。
通过优化复合胶水配方,匹配不同薄膜材质的热膨胀系数,调整
多层薄膜复 不同薄膜材料的收放卷张力,并优化复合胶水固化工艺,实现多 持续
3 反射膜
合技术 层薄膜复合。复合膜具有热稳定性高、防翘曲、光学性能好等优 优化
点。
优选合适的微网纹辊材质及 BCM 量。选择优化的配方组分、上料
微网纹 粘度、上胶量,保证产品的外观均一性和光学性能。生产时控制
(Micro 各段工艺条件,包括分段涂覆张力、线速度、烘道温度、烘道风 成熟
4 扩散膜
Gravure)精 量,实现涂覆产品的快速固化、零刮伤和厚度均一性。优选稳定 稳定
密涂覆技术 的原材料供应、保证高洁净度、低刮伤、高透明度、低雾度、低
收缩率。
借助 CAD 方式在电脑中设计出所需的微米级光学结构,选择优化
的金属轮进行精密雕刻。金属轮优化的参数包括:金属镀层硬度、
精密雕刻技 厚度、轮毂加热系统设计,金属轮直径、有效宽度等,从而实现 成熟
5 增亮膜
术 长期稳定的规模化生产。在进行雕刻时,选择优化的金刚石刀具, 稳定
控制精密雕刻机的转速、径向跳动、XYZ 方向的步进速度,保证
微细结构的完整及连续。
优选合适的微结构金属辊轮,配合优化的紫外固化胶水配方、采
用最佳的上胶粘度、上胶量、上胶温度,精确复制金属辊轮上的
微米级光学结构,确保产品的外观均一性,光学性能和制程稳定。
光学结构微 成熟
6 生产时控制各段工艺条件,包括金属辊轮表面温度,分段张力、 增亮膜
复制技术 稳定
线速度、紫外固化能量、实现产品的快速固化、零刮伤和厚度均
一性。优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保证高洁净度、低刮伤、高透明
度、低雾度、低收缩率。
合理设计车间各个功能区域的分布,降低环境灰尘进入生产车间。
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动向,杜绝交叉污染。严格执行 6S 管理, 扩散膜
光学薄膜洁 持续
7 并划分责任区域。对产品的外观品质建立 SPC 监控,及时反馈洁 反射膜
净生产技术 优化
净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导入 ISO9001/ISO14001 及清洁生产标准化 增亮膜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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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可以根据产能建设的需要,自主设计并建设光学扩散膜、反
射膜生产线,其中,生产线整体由公司自主设计建设,所需的其 扩散膜
自主涂布设 持续
8 他专用设备,由公司提出设备技术规范和品质要求,委托专业的 反射膜
备设计技术 优化
设备制造商为公司定制化生产制造,进而实现低成本扩充生产规 增亮膜
模。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均是通过自主研发和生产实践不断总结而来,这些技术是公司不
断扩充产品种类,丰富产品类型的技术基础。
期间 主要产品
2007 年-2010 年 扩散膜
2011 年-2012 年 扩散膜、反射膜
2013 年至今 扩散膜、反射膜、增亮膜
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研发并可量产的光学扩散
膜、增亮膜和反射膜产品近80种,其产品已通过三星、LGD、夏普、友达、富士康、冠
捷、Arcelik A.S.、VIDEOCON、PT Hartono、TCL、海信、海尔、长虹、创维、京东方、
天马、同方、惠科、南京熊猫、龙腾光电、信利等众多国际、国内一线品牌终端消费电
子生产厂商和液晶面板(模组)厂商认证,并陆续量产交货。
(2)公司的研发机构设置和专业人才储备能够保证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
公司研发中心为主要研发机构,并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研发团队由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张彦博士、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李刚博士、研发经理、研发专员及研
发助理组成,技术骨干均长期从事薄膜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在化学合成以及分
析技术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储备,凝聚了一批业务过硬、专业规范、
团结敬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覆盖新材料、化学工程、环境化学、高分子等多个专业,
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研发团队特色,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研发、技术人员达72
人,占总人数的15.22%。
同时,为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公司制定了《研发人员考核制度》、《技术资料档案管
理制度》、《专利奖酬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对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研发成果的
研发技术人员,按照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比例进行奖励,激发研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
造性。
(3)公司研发投入能够满足技术开发的资金需求
光学膜产业是先进的高科技含量制造产业,长期的研发投入是公司工艺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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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断创新、保持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公司十分重视对企业技术进步以及
科研能力提升方面的资金投入,历年研发投入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以满足公司技术开发、
产品创新的需求。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研发投入 1,831.28 2,833.70 1,996.19 1,258.88
营业收入 25,318.31 47,243.99 39,061.54 28,398.10
所占比例 7.23% 6.00% 5.11% 4.43%
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主要为母公司激智科技所产生的研发支出。
(4)公司的核心技术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公司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同时,公司一贯注重
对知识产权的开发与保护,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开发流程和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并与核心
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公司自设立以来从未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过知识产权争
议,亦不存在潜在技术纠纷。
2、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于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25,212.02 46,912.57 38,861.72 28,202.80
营业收入 25,318.31 47,243.99 39,061.54 28,398.10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99.58% 99.30% 99.49% 99.31%
(二)公司的技术储备情况
除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外,公司在做好提高、完善现有产品的各项技术、
功能的同时,正在进行或拟进行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如下:
项目
序号 项目 简介
阶段
触摸屏用 小批 触摸屏是目前移动终端(包括手机、平板电脑、导航仪、数码相机)常用的显示
1
光学制程 量供 界面,并进一步向笔记本电脑、桌面显示器、及平板电视应用拓展。且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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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膜 货 屏的使用可以涵盖不同的显示技术,包括 LCD、OLED 及其他平板显示。触
摸屏的生产工艺中为保护屏幕不会受到生产过程的化学物理制程的损伤通常
会使用多张制程保护膜。制程保护膜的性能要求包括:高透光率、耐高温、
耐化学蚀刻、低胶水残留。由于制程保护膜的超高性能要求目前主要以日本
产品为主。触摸屏制程保护膜的生产工艺是在高透明的 PET 薄膜表面涂覆具
有不同粘附力的化学胶水。
现有的触摸屏都使用玻璃作为支撑主体,但是玻璃具有易碎的缺点,因此在
触摸屏用 项目 触摸屏制作工艺中都需要贴合防爆膜来保证屏幕破碎后的安全性能。防爆膜
2
防爆膜 立项 需要超高透明度,无色,易与玻璃贴合,贴合无气泡等特点。生产工艺是在
高透的 PET 薄膜两面涂敷光学胶(OCA),并复合双面离型膜。
液晶显示的背光源系统目前使用 3 张到 4 张光学薄膜,为进一步降低成本,
客户 优化工艺,把不同功能的光学膜复合到一张薄膜上,是光学薄膜生产企业的
多功能光 样品 研究方向。本产品将高增益的扩散薄膜与棱镜膜复合的方式,以一张膜片取
3
学复合膜 验证 代现有的 3 张到 4 张膜片。该产品的研发将涉及到公司所拥有的数项核心技
阶段 术,包括:精密涂敷技术、多层薄膜复合技术、光学结构微复制技术以及洁
净生产技术。
LED 照明因为低功耗以及寿命长等优点得到了全世界照明市场的关注。LED
的高成本以及散热难等缺点限制了 LED 照明产品的推广。LED 照明用光学匀
LED 照明 项目 光膜通过精密光学设计,能够在保证相同的照度下,大大减少 LED 颗粒的使
4
用匀光膜 立项 用,从而可以降低 LED 灯具的成本以及散热需求。公司通过使用高光学增益
光学结构设计技术设计出匀光膜的光学结构,利用精密涂敷技术、光学结构
微复制技术以及洁净生产技术可以保证开发出行业领先的 LED 匀光膜产品。
3D 显示技术是平板显示行业最近几年推向市场的产品,裸眼 3D 技术以其方
便性尤其得到行业的关注。随 3D 片源的增多,以及 3D 显示在游戏行业中的
小批
3D 显示用 应用,裸眼 3D 的使用将越来越普遍。裸眼 3D 显示中最重要的部件为 3D 显
5 量供
光学膜 示光学膜片。3D 显示光学膜是在高透明 PET 薄膜表面形成微透镜光学结构从
货
而形成 3D 视觉效果。该薄膜的研发将使用公司的多个技术平台,包括:光学
结构设计技术、精密涂敷技术、光学结构微复制技术以及洁净生产技术。
OLED 显示技术由于自发光、色域宽、可实现柔性显示等优点,目前得到很
多显示企业的重视。最新的移动终端显示的发展方向为具有可弯曲、可折叠
和可穿戴等特点。在柔性显示中最重要的部件是可弯曲的透明基底。高分子
OLED 柔
塑料膜以其天然的可弯曲优点,必将成为柔性显示最重要的显示基底材料。
性显示用 技术
6 但是由于高分子材料缺乏足够的阻止氧气和水气穿透的能力,容易导致塑料
高阻隔基 开发
基底上的电极材料受腐蚀,从而影响显示产品的使用寿命。具有阻水阻氧特
膜
点的高阻隔高分子薄膜材料是柔性显示产品发展的关键。公司所具备的配方
设计技术、精密涂敷技术、多层薄膜复合技术以及洁净生产技术将有利于高
阻隔光学基膜的开发。
ITO 透明导电光学薄膜是现有的触摸屏产品的核心部件,特别适用于最新开
发的 On Glass Solution (OGS) 技术。ITO 薄膜将取代一层玻璃,从而达到降
ITO 透明 技术 低成本和减轻厚度的目的。该技术尤其适合大尺寸显示设备。ITO 薄膜需要
7
导电薄膜 开发 超高透明度、无色、电导率高等特点。生产工艺是在高透的 PET 薄膜两面沉
积铟锡氧化物(ITO)层,再涂敷双面 OCA 胶,并复合双面离型膜。公司的
精密涂敷技术以及多层薄膜复合技术非常有利于该产品的开发。
光学硬化 技术 光学硬化膜广泛使用于手机、导航仪、数码相机、平板电脑(PAD)等移动
8
薄膜 开发 终端上。既可以当作屏幕的表面保护,又可以通过模内层压(In M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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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ination,IML)的工艺来制成镜片(Lens)和塑料外壳产品。光学硬化膜
的要求为表面硬度高、高透明度、无晶点、可成型等特点。生产工艺为在透
明的光学薄膜基材表面涂敷紫外固化胶水,并复合双面离型膜。公司所具备
的配方设计技术、精密涂敷技术、多层薄膜复合技术、以及洁净生产技术将
有利于光学硬化膜的开发。
量子点薄膜是液晶显示领域的发展趋势,能产生各种不同纯色,色域宽,并
兼具有扩散性。与目前的显示屏相比,利用量子点薄膜的新型显示屏在大大
客户 提高了亮度和画面鲜艳度的同时,还减少了能耗,目前得到很多显示企业的
量子点薄 样品 重视。利用量子点薄膜的 LED 发展也面临着两个挑战,其一是寿命短,这对
9
膜 验证 大尺寸显示屏来说还不够。公司将开发的具有阻水和阻隔氧气特点的高阻隔
阶段 高分子薄膜材料,能有效阻止氧气和水气穿透的能力,从而提高显示产品的
使用寿命,并结合所具备的配方设计技术、精密涂敷技术、多层薄膜复合技
术以及洁净生产技术将有利于量子点薄膜的开发。
激光显示采用了反射式短焦的投影原理,与传统的显示技术相比,具有低成
客户 本实现超大尺寸屏幕显示,并能实现短的投射距离下能达到大屏的效果。公
激光显示 样品 司将开发的激光显示用薄膜对激光显示行业有很大突破,在具有高对比度的
10
用薄膜 验证 同时,具有高亮度以及广视角的特点。激光显示用薄膜是激光显示核心关键
阶段 部件,其研发利用公司精密涂敷技术、多层薄膜复合技术、光学结构微复制
技术以及洁净生产技术。
(三)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1、研发组织情况
公司拥有一支业务过硬、专业规范、团结敬业的研发队伍,技术骨干均长期从事薄
膜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在化学合成以及分析技术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
公司研发中心为主要研发机构,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研发团队由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张彦博士、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李刚博士、研发经理、研发专员及研发
助理组成。研发人员覆盖新材料、化学工程、环境化学、高分子等多个专业,形成了多
层次多维度的研发团队特色。
公司研发中心职责为跟踪公司所处产业发展态势,制定落实公司新产品研发规划,
包括公司产品所需原料的研发、新产品试制及小批量生产;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架
构设计、服务方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拟投资产品所需技术及材料进行研发;
对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和服务、产品规划负责,适时提出现有产品改进方案;贯彻国家标
准和行业标准,配合品质客服中心及业务部门制定公司产品的企业标准;对公司有关业
务合同中的产品技术、材料等提出评审意见。
2、促进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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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立之日起,公司即将持续提高技术研发实力作为公司保持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
重要方式,并建立了良好的研发创新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市场最新趋势,不断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推
出新产品,以始终贴合客户的需求并领先市场的发展。
(2)继续完善公司良好、快速的研发反应制度。公司各部门需将搜集的客户需求
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研发中心,研发中心在实施产品研发过程中,从项目立项到量产的
整个流程,需要与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市场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反馈,从而提
高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并实现研发成果到产品投放之间的有效转化。
(3)充分利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台优势,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围绕新产品、新
技术、新工艺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4)建立技术人员管理及激励机制。为规范研发项目管理,提高研发考核的执行
力,公司制定《研发人员考核制度》、《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专利奖酬制度》、《知
识产权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研发成果的研发技术人员,按照取得的
经济效益按比例进行奖励,激发研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5)积极寻求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合作,借助外部力量促进促进公司研发能力
的提升。
(四)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总计72人,占总人数的15.22%。公司的
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为张彦、唐海江、李刚、沈旭峰、崔钧等,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五)公司的主要研发、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1、公司获得的专利
公司获得的专利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六、(二)主要无形资产”。
2、公司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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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荣誉 时间 授予单位
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
1 “光学扩散膜 B188S2”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 2012 年 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
“BritNit 牌 TFT-LCD 显示器用光学扩散膜”宁波名
2 2012 年 宁波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
牌产品
“一种光学扩散薄膜及使用该光学扩散薄膜的液晶
3 2012 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
显示装置”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BritNit 牌 TFT-LCD 显示器用光学扩散膜”被评为
4 2012 年 宁波知名产品认定委员会
宁波知名产品
“TFT-LCD 显示器用增亮型光学扩散膜关键技术
5 2013 年 宁波市人民政府
研发与产业化”获得宁波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TFT-LCD 显示器用增量型光学扩散膜研制”获得
6 2013 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 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BritNit 牌 TFT-LCD 光学显示用光学扩散膜“被浙
7 2014 年 浙江省技术监督局
江省技术监督局评为“浙江名牌产品”
3、公司承担的主要科研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主要科研立项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执行时间 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两年内新增 6 条 TFT-LCD 液晶
TFT-LCD 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 2010 年
1 国家工信部 电视用光学扩散膜生产线,完成
膜的研发和产业化 -2012 年
研发和产业化目标
科技部科技
2012 年 型中小企业 LED 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薄膜
2 LED 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薄膜
-2014 年 技术创新基 的研发与产业化
金管理中心
大尺寸耐高温、抗翘曲、复合 2012 年 宁波市 大尺寸耐高温、抗翘曲、复合型
3
型发射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2014 年 科技局 发射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八、境外经营情况
2016年3月29日,发行人于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香港激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之日,香港激智实收资本为1万港元,尚未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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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秉承“激情、创新、正直、负责”的企业文化,坚持“以产业报国,振兴中国
光学薄膜事业并帮助客户和供应商成为业内领袖,同时实现股东、公司、员工共赢”的
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以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材料科学为基石的全球最大、盈利能力
最强和最受尊敬的光学薄膜公司”。
公司将继续重点加强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发挥规模化生产经济效益、落实多元化
发展的业务布局、加强自主品牌的建设力度、拓展营销网络,抓住产业结构全球调整的
机遇,力争早日成为全球光学膜市场领先者。未来期间,公司将适时拓展业务布局,努
力将公司打造成液晶显示领域、触摸屏领域、LED照明领域三足鼎立的主营业务格局,
推动公司向更强、更大的战略目标迈进。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与目标
借助于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契机,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紧跟行业发
展潮流和市场需求,通过切实可行的规划来控制技术和市场风险,保障公司的持续快速
发展。
1、发展规划
(1)融资规划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进行市场开拓、新技术研发、产品升级以及产能扩充都
需要大量资金,公司迫切需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突破资金瓶颈,实现公司发展目标。
因此,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资金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并为
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在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
根据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不同的融资渠道分阶段、低成本地筹措资金,并
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结构的同时不断开拓融
资渠道,适时采用多种方式融入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推动公司持续、快
速、健康发展。
(2)技术开发与产品扩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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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在现有企业技术研发部门的基
础上,公司将加大投入,建设研发和解决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等各环节技术问题的研发
中心。在核心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将在进一步推动现有技术优化和应用的基础上,将重
点针对高亮度光学扩散膜的研发、复合型光学膜的研发、光学多功能膜的研发、光学保
护膜的研发和光学增亮膜的优化等五大行业前瞻性技术课题以及OLED显示技术、新型
光电子材料两大远期战略技术进行深入探索,巩固公司核心技术的行业领先地位。在产
品设计开发方面,公司将持续扩大产品种类,丰富产品类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适时引进国内外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扩充企
业生产规模,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
(3)市场营销规划
①抢占进口替代市场
目前公司是国内液晶显示用光学膜领域龙头企业之一,其主要竞争对手是国外厂
商。在LCD产能加速向国内转移的大背景下,公司将继续扩大生产规模,抢占进口替代
市场。在产品制造方面,由于生产、检测设备、核心技术的通用性使公司可以灵活调整
产品结构,同时由于客户具有重叠性,因此公司可以利用在扩散膜、反射膜、增亮膜领
域原有客户关系、品牌知名度和技术研发优势,着力开拓其他光学膜产品市场,以拓宽
产品应用范围,降低对个别产品市场的依赖,增强整体市场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司运营
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②在现有客户基础上扩大业务范围
通过长期合作,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日趋稳定,核心客户订单逐步扩大,公
司将继续稳定现有客户,同时加大品牌推广力度,通过展会等手段主动拓展市场,凭借
良好的口碑和产品性能,继续开拓液晶显示光学膜领域的其他客户;同时,公司还将适
时向LED照明、触摸屏等领域光学膜市场拓展,不断扩大业务范围,致力于早日实现将
激智科技打造为全球光学膜领域的龙头企业目标。
(4)人力资源规划
人力资源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将持续优化人才结构,
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择优引进公司急需的、具备较高素质的各类专业人才,主要包括
高水平研发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市场策划和营销人才,以及通晓证券事务、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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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业性人才。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员工绩效考核机制,优化激励机制和分配方式,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增加公司的凝聚力,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建立“未来领导人计
划”,通过对公司内部的未来领导候选人进行为期两年的全面培训、转岗学习等方式,
为公司的未来领导人打造人才库;优化人才激励措施,制订各类人才薪酬管理标准,制
定各种激励优惠政策,从行政地位、工资待遇、事业发展上给予激励和保障,设立人才
培养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以及对有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激励他们充
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加强人才库管理,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对引进人才的相关信息、内容等进行整理、归档,建
立人才库,进行跟踪管理。
(5)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划
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契机,按照上市公司的要
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
层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市场快速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通
过组织结构的调整,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高效灵活,驱动组织的高成长,
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2、发展目标
(1)经营目标
公司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和行业地位,继续扩大扩散膜、增亮
膜等既有产品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加快产品的技术升级,确保公司在该领域的核心
竞争优势以及市场领先地位。在此基础之上,公司将坚持产品工艺创新、功能创新、设
计创新,不断开发符合行业需求趋势的新产品,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以保证良好的销
售业绩。同时,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产品的生产组织与管理、加强出厂检验和联合测试的
手段,持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形象和产品盈利水平。
(2)研发建设目标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做好现有业务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加大研发中心建
设力度,构建现代化研发体系。在企业技术中心方面,公司将在建设好激智光学膜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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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基础上,争取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3)企业管理和人才培养目标
在企业管理方面,公司持续进行管理创新与优化,调整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以适应
行业市场发展的需要,确保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现
有的人才培养机制,并不断引进高端人才,做好公司人才储备工作,为未来发展提供充
足的人力资源。
3、公司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方面拟采取的相关
举措
为进一步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在稳健经营
的基础上,巩固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薄膜领域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提升在其他
光学薄膜领域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完善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
具体措施包括:
(1)建设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利用技术人才优势,通过持之以恒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形成
了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是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适应现
代竞争激烈的、多变的市场环境的必要条件。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完善企业科技创新
体制,整合企业技术人才资源,使企业成为人才密集、技术先进,具有市场、研发、生
产、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企业。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为未来研发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
支持,保障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储备未来公司快速发展的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基石。公司将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学有所长、务实进取
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建立起稳定的高素质、高学历、高能力的管理团队和高水平的技术
团队,为公司快速发展培养造就后备人才梯队。
(3)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来满足各项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本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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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为契机,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筹措资金。另外,
公司将充分发挥信用优势,继续与各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利用银行短期贷款额度补充企
业短期性资金需求。
4、募集资金运用对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在增强公司持续成长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加强公司管理和技术团队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对增强持续成长能力的影响
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将引进先进的加工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缩短生产周
期,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良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
盈利能力。
②提高管理水平,凝聚专业人才,提升公司形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内部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公司股
票成功发行成为公众公司后,将提高公司社会影响力,增加企业对高端人才的凝聚力和
吸引力,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③增强资金实力,提高项目承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薄膜行业有技术更新快、产品研发投入多等特点,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大大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销售领域开拓新的市场,有利
于降低经营风险,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力地推动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凝聚高层次专业人才,
打造核心技术平台。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将进一步增强技术研发能力,加快产品研发速
度,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持公司在平板显示器用光学薄膜领域的技术先进性。
(3)对加强管理和技术团队建设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将使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人员规模大幅增
加,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大量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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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才,通过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可以扩充公司的技术团队,增强公司技术研发水平。
(三)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困难
1、发展目标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国内社会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3)国内平板显示器市场保持稳定发展;
(4)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本次发行能顺利实现,募集资金正常到位;
(6)公司主营业务所依赖的技术未面临重大替代。
2、发展目标面临的主要困难
(1)现有资金实力需与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公司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公司实施下阶段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发展计划,需要
雄厚的资金支持,如果资金来源得不到充分保障,将影响到上述目标的实现。
(2)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管理能力需与公司不断扩大的规模相适应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管理、资源配置、企业文化
建设、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更大的挑战。公司管理层只
有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才能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带领
公司完成既定的发展目标。
(3)人才队伍建设需与公司未来发展相适应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将可能导致人力资源的短缺,特别是中高层次管理人员、高素
质的技术人员及财务、法律、金融等方面专业人员。若不能有效及时地引入公司所需人
才,亦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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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关于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情况的声明
公司声明:公司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上述
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
(五)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是根据公司自身发展现状,结合建设科技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
和加速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平板显示产业政策而制定的。公司现有的技术储备、市场领
域、客户资源、人才资源和管理水平是制定发展目标的基础,制定的业务发展规划是现
有业务的重大提升。规划发展目标是在公司既有的发展基础上,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
快产品开发,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拓展业务领域,整合人才资源,优化管理
流程,提高企业效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公司现有技术、市场、管理、生产的全
面升级,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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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
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公司系由宁波激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项资产权利由发行人依法
承继,公司成立后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公司所拥有专利权的所有权人均为
发行人,专利权属不存在瑕疵。公司所使用的量子点薄膜技术已取得专利权人授权许可,
发行人对专利权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公司目前没有以其资产、权
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均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公司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
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发行人机构独立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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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其他企业间没有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
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张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5.97%的股份,其控制的企
业激扬投资持有本公司8.36%的股份,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张彦先生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持有激扬投资50.41%
出资额、江北创智50.00%的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和宁波海邦0.33%出资额(有限合伙
人)。
激扬投资和江北创智均为张彦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系公司为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
发展而设立的员工持股企业。激扬投资除持有本公司8.36%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亦未对外开展业务;江北创智除持有激扬投资6.26%的出资额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亦
未对外开展业务,因此,激扬投资、江北创智均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张彦先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和经营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在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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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未投资任何生产、开发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的
法人或经济组织;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2、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激智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
从事对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不
参与投资任何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也
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
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激智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激智科技
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的要求,将该等
商业机会让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以避免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如激
智科技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将不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拓展后
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
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激智科技
及其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
4、本人承诺,本人以激智科技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
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所持的激
智科技的股份不得转让。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经济
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激智科技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激智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并且在
该承诺有效期内不可变更或撤销。
6、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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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
(一)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公司主要的关
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张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香港 TB 持有公司 17.22%股权的股东
叶伍元 持有公司 11.83%股权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
俞根伟 持有公司 11.83%股权的股东,担任公司监事
沃衍投资 持有公司 9.68%股权的股东
达晨投资 持有公司 8.71%股权的股东
激扬投资 持有公司 8.36%股权的股东
上海挚信 报告期内曾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注),香港 TB 关联方
注:2012年7月,上海挚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6.6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达晨投资和沃衍投资。自
此,上海挚信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本公司控股、参股的公司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江苏激智 公司全资子公司
象山激智 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北激智 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岛激智 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激智 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激智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 1)
东莞轩朗 公司曾持有 6%股权的公司(注 2)
注1:截至2013年9月30日,苏州激智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注2:2012年6月18日,经东莞轩朗股东会同意,激智有限与自然人杨真、刘能慧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将所持有东莞轩朗0.67%的股权(3.35万元出资额)以3.3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刘能慧,将所持
有东莞轩朗5.33%的股权(26.65万元出资额)以26.6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杨真,激智有限不再持有东
莞轩朗的股份。
3、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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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张彦、唐海江、徐赞、李刚、叶伍元、李冠群、王
盛军、何元福、孙政民、俞根伟、苏金其、司远明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激扬投资 公司员工持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控制的公司
江北创智 公司员工持股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控制的企业
注1
青岛长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控制的公司
安徽博探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姐姐控制的公司
安徽航悦眼镜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姐姐控制的公司
太仓众成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哥哥参股的公司
宁波博探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姐夫控制的公司
安徽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姐夫控制的公司
注2
安徽博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姐夫控制的公司
安徽博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彦姐夫控制的公司
宁波双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股东俞根伟控制的公司
宁海县伟达汽配有限公司 股东俞根伟嫂子控制的公司
宁海县伟达泡沫塑料厂 股东俞根伟哥哥控制的企业
宁波花时美服饰有限公司 股东叶伍元控制的公司
宁波花时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股东叶伍元控制的公司
宁波花时美毛衫制衣有限公司 股东叶伍元配偶倪月花控制的公司
宁波威尔达服饰有限公司 股东叶伍元控制的公司
注3
宁波威尔达制衣厂 股东叶伍元控制的企业
注1:青岛长智为报告期内张彦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4日,注册经营
范围为:高分子材料、高性能水处理膜材料、特种分类膜材料、气体分离膜材料、离子交换膜材料、
生物医用膜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性质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该公司自设立后未开展业务,为避免将来产生
同业竞争情况,该公司股东张彦决定注销该公司。截至2014年7月末,青岛长智已注销完毕。
注2:安徽博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8月注销。
注3:宁波威尔达制衣厂已于2013年12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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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简易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东莞轩朗采购本公司商品 - - - 1,937.19
公司股东、股东配偶及其所控制
31,500.00 43,350.00 62,680.00 28,500.00
的企业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张彦借款给公司 - - 150.00 150.00
注:1、上表中2013年东莞轩朗采购本公司商品金额为2013年1-6月金额;
2、关联担保和关联借款为当期累计发生额。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行业现有销售模式,公司的产品获得终端客户认证通过后,终端客户将对公司
光学膜产品间接采用需求提交给其认定的光学膜裁切企业,由光学膜裁切企业再向公司
下达光学膜卷材的采购订单。报告期内,东莞轩朗作为创维、康佳等终端客户认定的裁
切厂商,发行人与其交易主要是基于上述终端客户对公司光学膜产品的间接采用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与东莞轩朗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东莞轩朗销售光学膜系列
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量 金额 单价 第三方价格 影响额
期间 品名
(万平米) (万元) (元/平米) (元/平米) (万元)
B188 164.30 1,738.23 10.58 10.39 31.01
2013 年 T188 5.60 79.74 14.25 14.88 -3.53
1-6 月 其他 9.92 119.22 12.02 -
合计 179.81 1,937.19 10.77 - 27.48
注:公司产品型号、系列较多,上表中主要型号产品的数量金额为该系列产品的合计额,单价
为根据总金额和合计数量计算的平均价格;其他项目为金额较小的多种型号产品合计额,因数量和
金额较小,未逐一列示。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销售给东莞轩朗产品的价格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基本
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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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满足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股权、
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以支持公司快速发展,银行借款规模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多次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是否履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
方 日 日 行完毕
宁波花时美毛衫制衣有
公司 最高额保证 4,000.00 2011/6/25 2014/6/25 是
限公司
张彦、金亚东 公司 最高额保证 4,000.00 2011/6/25 2013/12/31 是
宁波花时美毛衫制衣有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000.00 2012/3/10 2014/3/9 是
限公司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000.00 2012/3/21 2014/3/20 是
宁波双伟建筑装饰工程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000.00 2012/4/26 2013/4/25 是
有限公司
张彦、俞根伟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000.00 2012/4/26 2013/4/25 是
宁波花时美毛衫制衣有
公司 最高额保证 9,000.00 2012/5/29 2017/5/28 否
限公司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2,000.00 2012/5/29 2014/12/31 是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3,000.00 2012/7/6 2013/7/5 是
俞根伟、叶伍元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5,000.00 2013/1/22 2014/12/31 是
张彦、叶伍元、俞根伟 公司 最高额保证 3,000.00 2013/1/30 2013/8/7 是
王伟云、倪月花 公司 最高额保证 3,500.00 2013/1/31 2016/1/31 是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500.00 2013/2/20 2015/2/20 是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3,000.00 2013/3/13 2014/3/12 是
张彦、俞根伟、叶伍元 公司 最高额保证 3,500.00 2013/8/7 2016/8/6 否
张彦、俞根伟、叶伍元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0,000.00 2014/1/9 2015/1/8 是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2,000.00 2014/11/14 2019/11/13 否
江北
张彦、叶伍元、倪月花 最高额保证 2,000.00 2014/5/23 2017/12/31 否
激智
江北
俞根伟、王伟云 最高额保证 2,000.00 2014/5/23 2017/12/31 否
激智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21,340.00 2014/1/1 2019/1/1 否
俞根伟、叶伍元 公司 最高额保证 21,340.00 2014/1/1 2019/1/1 否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350.00 2015/6/17 2016/6/17 是
江北 否
张彦 最高额保证 27,000.00 2015/4/1/ 2018/3/31
激智
张彦、俞根伟、叶伍元 公司 最高额保证 2,000.00 2014/12/4 2017/12/31 否
王伟云、倪月花 公司 最高额保证 2,000.00 2014/12/4 2017/12/31 否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9,000.00 2015/4/14 2018/4/14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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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6,000.00 2015/6/26 2016/6/25 是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5,000.00 2016/2/25 2019/2/25 否
张彦 公司 最高额保证 16,500.00 2016/4/19 2018/4/19 否
注:1、上表中“是否履行完毕”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担保履行情况。
2、王伟云系公司股东、监事会主席俞根伟之配偶,倪月花系公司股东、董事叶伍元之配偶。
(2)关联方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需要曾向实际控制人张彦借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资金提 还款资
期间 借款原因 发生金额 借款时间 还款时间 利率 资金占用费
供方 金来源
2014 年 张彦 短期资金周转 150.00 2014-06-05 2014-06-09 - - 经营所得
2013 年 张彦 短期资金周转 150.00 2013-06-24 2013-07-08 - - 经营所得
注:上述借款因借用时间较短,资金提供方未向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未建立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
司后,已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14年6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过《同意股东张彦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公司股东张
彦,以其自有资金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0万元。
上述未支付资金占用费的关联方借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资金占用费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 应付资金
期间 关联方 金额 借款时间 还款时间 贷款利率
时间 占用费
2014 年 张彦 150.00 2014/6/5 2014/6/9 5天 5.60% 0.12
2013 年 张彦 150.00 2013/6/24 2013/7/8 15 天 5.60% 0.35
合计 - - - - - 0.47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假设所有关联方借款均支付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向关联方借
款的利息支出将增加0.47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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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性质
其他应收款 李刚 - - 0.14 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 司远明 0.20 0.21 0.35 0.99 备用金
其他应付款 张彦 - - 0.23 报销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李刚和司远明款项为备用金借款,其他应付张彦款项
为待支付报销款。
(四)公司与锦富新材之间的交易情况
根据发行人股东香港 TB 法律意见书、锦富新材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
香港 TB、锦富新材、发行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上图持股锦富新材比例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持股数据
其中,香港 TB 及其上层股东 TB Material Ltd 是 Trustbridge Partners II, L.P.(以下简
称“II 期基金”)为投资激智科技而专门设立的主体。II 期基金是一家依据开曼群岛相关
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制基金,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21 日,资金规模为 3.75 亿美元。其普
通合伙人为 TB Partners GP2, L.P., II 期基金的合伙人当中没有中国境内居民。II 期基金
的主要投资者包括哥伦比亚大学基金会、斯坦福大学基金会、纽约大学、新加坡淡马锡
投资基金、horsely bridge 第四期有限合伙基金等在内的国际著名大学信托基金、政府基
金和母基金等。II 期基金投资的项目包括瑞康医药(002589)、开能环保(300272)、锦
富新材(300128)等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锦富新材之间的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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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金额 单价 第三方平均价 影响额
期间 品名
(万平米) (万元) (元/平米) 格(元/平米) (万元)
B100S 18.73 124.44 6.64 6.31 6.21
B188S 55.92 438.64 7.84 7.53 17.74
B188CM 100.68 639.09 6.35 5.70 65.61
2016 年 1-6 月 P188M 13.54 150.92 11.15 11.94 -10.69
P250M 37.51 465.03 12.40 12.32 3.03
其他 38.57 286.03 - - -
合计 264.94 2,104.14 - - 81.90
B100S 68.51 495.42 7.23 7.12 7.49
B188S 199.77 1,681.94 8.42 8.10 64.43
B188CM 85.82 644.24 7.51 7.02 41.81
2015 年 P188M 74.19 944.25 12.73 12.45 20.62
P250M 67.27 922.06 13.71 13.51 13.55
其他 56.28 450.19 - - -
合计 551.85 5,138.09 - - 147.89
B100S 167.53 1,385.02 8.27 8.31 -6.70
B188S 166.88 1,581.70 9.48 8.60 146.85
B188CM 18.02 163.21 9.06 7.84 21.98
2014 年 B250S 10.21 140.23 13.74 13.74 -
B250V 15.64 220.08 14.08 15.92 -28.78
其他 22.54 237.66 - -
合计 400.82 3,727.91 - - 133.36
B188S 162.46 1,717.81 10.57 10.23 55.24
B100S 350.76 3,153.50 8.99 9.48 -171.87
2013 年
其他 2.11 23.37 - - -
合计 515.33 4,894.68 - - -116.64
注: 1、公司产品型号、系列较多,上表中主要型号产品的数量金额为该系列产品的合计额,
单价为根据总金额和合计数量计算的平均价格;其他项目为金额较小的多种型号产品合计额,因数
量和金额较小,未逐一列示;
2、影响金额=(单价–第三方价格)*数量。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锦富新材产品的价格与销售给其他客户
的价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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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由于公司在2013年7月12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尚未建立关联交易相关制度,
因此发行人在此之前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发行人整体变
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已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建立了相应的关联交易审
议程序,股份公司设立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关联交易程序。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没有偏离
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在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程序,并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其章程及有关
议事规则、内控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内容
如下:
(一)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激智科技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激智科技的独立法人地
位,保障激智科技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激智科技之间
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智科技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激智科技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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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激智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
(三)本人保证不利用在激智科技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激智科技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激智科技中的地位
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激智科技违规提供担保。
(四)本人以激智科技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
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所持的激智科技的
股份不得转让。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激智科技造成损失,本人将赔偿激智科技因此遭受
的全部损失。
(五)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激智科技存续且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激智科技关
联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六)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
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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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为3年。
公司董事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张彦 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2 唐海江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3 徐赞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4 李刚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5 叶伍元 董事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6 李冠群 董事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7 何元福 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8 孙政民 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9 王盛军 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1、张彦先生,1972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学历,曾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微
电子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张彦先生于 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通用电气(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
司亚太区技术经理,并于 2005 年 12 月调任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品质经理。
2006 年 12 月,张彦先生自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离职,并于 2007 年 1 月加入霍尼
韦尔(中国)有限公司,任综合项目经理。张彦先生自霍尼韦尔离职后,作为创始人加
入激智有限,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江苏激智执行董事兼经理、江北激智执行
董事兼经理、青岛激智执行董事兼经理、江北创智执行事务合伙人。
2、唐海江先生,1977年出生,工艺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唐海
江先生于1996年12月进入美国通用电气塑料中国有限公司任工艺工程师。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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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江先生自美国通用电气塑料中国有限公司离职后加入激智有限,现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以及象山激智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群智执行事务合伙人。
3、徐赞先生,1981年出生,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
学毕业,本科学历。徐赞先生于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经理,于2010年11月起任长阳科技财务总监。2011年10月,徐赞先生自长
阳科技离职后加入激智有限,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江苏激智监
事、江北激智监事、象山激智监事、青岛激智监事。
4、李刚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所高分子物理与化学专业毕业,博士学历。李刚先生于2003年7月至2011年5月任通用电
气(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研发经理,于2011年5月起任普立万聚合体(上海)
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3年3月,李刚先生自普立万聚合体(上海)有限公司离职后加
入激智有限,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叶伍元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叶伍元先生自上世
纪九十年代开始在安徽、上海等地从事服装销售业务,并分别于1999年和2013年创办宁
波花时美服饰有限公司和宁波花时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宁波海曙永鑫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宁波花时美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以及宁波花时美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6、李冠群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材料
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系毕业,博士学历。曾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析师。现任深
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公司董事。
7、何元福先生,1955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财务助理员、财务科科长、后勤
处处长,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
书长、秘书长,浙江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副校长等,2012
年 1 月退休。现任公司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603008)、杭州蓝狮子文化创意股
份有限公司(834163)、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832218)、浙江盾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
8、孙政民先生,1944年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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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南京大学晶体物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作为法国巴黎南大学固体物理实验室
访问学者、加拿大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访问科学家、法国巴黎南大学固体物理实
验室研究员从事液晶物理的研究,历任南京大学物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以及天马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0050)研究开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高级研究员,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06)首席专家。现任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首席专家,同时任公司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王盛军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利物浦大学法
学硕士,律师。曾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创天律师
事务所律师或合伙人,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国源创新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及北京派特罗尔油田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
公司监事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俞根伟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2 苏金其 监事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3 司远明 监事、工会主席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1、俞根伟先生,1964年出生,建筑装饰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俞根伟先生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在宁波从事建筑装修施工业务,并于2002年创办宁波
双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双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
2、苏金其先生,196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
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协办)研究生。
曾任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财政专管员,北京市财政局第五分局副科长、科长,京都天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合伙人。现任公司监事、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合伙人,同时担任沃衍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沃衍国际投资环球有限公
司董事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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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远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宁
波市华安电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现任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张彦 总经理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2 唐海江 副总经理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3 徐赞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4 李刚 副总经理 2016 年 6 月-2019 年 6 月
1、总经理:张彦先生,个人简介详见“董事”部分介绍。
2、副总经理:唐海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董事”部分介绍。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赞先生,个人简历详见“董事”部分介绍。
4、副总经理:李刚先生,个人简历详见“董事”部分介绍。
(四)其他核心人员
1、沈旭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昌航空大学腐蚀
与防护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沈旭峰先生自1999年4月加入美国通用电气塑料中国有限
公司。2008年8月沈旭峰先生自沙伯基础创新塑料(中国)有限公司离职后加入激智有
限,现任公司项目总监。
2、崔钧先生:1985年出生,助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工
业大学化工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研发经理。
(五)董事、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宁波激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张彦、唐海江、徐赞、
叶伍元、赵锦程、石东华、崔平、何元福、孙政民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其中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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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元福、孙政民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彦为董
事长。
各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董事张彦、徐赞由股东张彦、激扬投资提名,董事唐海江
由股东宁波群智提名,董事赵锦程由股东香港TB提名,董事石东华由股东达晨投资提名,
独立董事崔平、何元福、孙政民由股东张彦提名。
2014年9月16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赵锦程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选举李刚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014年11月26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崔平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选举王盛军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16年6月1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张彦、唐海江、徐赞、叶伍元、李刚、李冠群、王盛军、何
元福、孙政民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中王盛军、何元福、孙政民为独立董事。2016
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彦为董事长。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宁波激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苏金其、俞根伟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
代表监事司远明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选举俞根伟为监事会主席。
各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监事苏金其由股东沃衍投资提名,监事俞根伟由股东俞根
伟提名,监事司远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016年6月1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苏金其、俞根伟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
司远明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
议,选举俞根伟为监事会主席。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
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辅导,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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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
习,已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其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义
务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
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
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张彦 董事长、总经理 15,501,330 25.97%
2 叶伍元 董事 7,064,168 11.83%
3 俞根伟 监事会主席 7,064,168 11.83%
合计 29,629,666 49.63%
2、间接持股情况
(1)通过激扬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彦,董事、副总经理唐海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徐赞,董事、副总经理李刚,以及其他核心人员沈旭峰、崔钧,通过认缴激扬投资出资
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激扬投资持有公司4,988,178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8.36%。上述人员持有激扬投资股份情况如下:
间接持有本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公司股份数
张彦 董事长、总经理 126.02 50.41% 2,514,441
唐海江 董事、副总经理 17.592 7.04% 351,008
徐赞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4.073 5.63% 280,795
沈旭峰 项目总监(其他核心人员) 13.194 5.28% 26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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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 董事、副总经理 7.33 2.93% 146,253
崔钧 研发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1.759 0.70% 35,097
另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彦先生还通过持有江北创智间接持有本公司156,160
股股份(张彦先生持有江北创智50.00%出资额,江北创智持有激扬投资6.26%出资额)。
(2)通过宁波群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海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赞,以及其他核心人
员沈旭峰通过认缴宁波群智出资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宁波群智持有本公司2,632,500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4.41%。上述人员持有宁波群智股权如下:
间接持有本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公司股份数
唐海江 董事、副总经理 106.6667 26.67% 702,000
徐赞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88.0000 22.00% 579,150
沈旭峰 项目总监(其他核心人员) 80.8889 20.22% 532,350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没有其他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冻结情形。
(二)报告期内所持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1、直接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张彦 15,501,330 25.97% 15,501,330 25.97% 15,501,330 25.97% 15,501,330 26.50%
叶伍元 7,064,168 11.83% 7,064,168 11.83% 7,064,168 11.83% 7,064,168 12.08%
俞根伟 7,064,168 11.83% 7,064,168 11.83% 7,064,168 11.83% 7,064,168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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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接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通过激扬投资间接持股变动情况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张彦 2,670,600 4.47% 2,670,600 4.47% 2,635,504 4.42% 2,868,661 4.90%
唐海江 351,008 0.59% 351,008 0.59% 351,008 0.59% 351,008 0.60%
徐赞 280,795 0.47% 280,795 0.47% 280,795 0.47% 280,795 0.48%
沈旭峰 263,256 0.44% 263,256 0.44% 263,256 0.44% 263,256 0.45%
李刚 146,253 0.25% 146,253 0.25% 146,253 0.25% 146,253 0.25%
崔钧 35,097 0.06% 35,097 0.06% 35,097 0.06% 35,097 0.06%
(2)通过宁波群智间接持股变动情况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唐海江 702,000 1.18% 702,000 1.18% 702,000 1.18% 702,000 1.20%
徐赞 579,150 0.97% 579,150 0.97% 579,150 0.97% 579,150 0.99%
沈旭峰 532,350 0.89% 532,350 0.89% 532,350 0.89% 532,350 0.91%
宁波群智成立于2012年11月,自该公司成立至今,其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唐海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赞,以及其他核心人员沈旭峰分
别持有宁波群智1,066,667元、880,000元和808,889元出资额,占比分别为26.67%、22.00%
和20.2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在本次发行前对
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张彦、
唐海江、徐赞、李刚、沈旭峰、崔钧持有激扬投资出资额,同时,唐海江、徐赞、沈旭
峰持有宁波群智出资额,张彦持有江北创智出资额。激扬投资、江北创智和宁波群智均
为公司员工持股企业,未实际开展其他经营性业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主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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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对外投资 出资额 出资
姓名 主营业务
职务 企业名称 (万元) 比例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
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
董事长、
张彦 宁波海邦 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 100.00 0.33%
总经理
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的制造、加工;
宁波花时 纺织原料、日用品、初级食用农产品、
美服饰有 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工艺编织品、 35.00 70%
限公司 塑料制品、建筑装潢材料的批发、零
售
纺织原料及产品、鞋帽、服装、日用
宁波花时
品、家用电器、文具用品、家具、化
美电子商
叶伍元 董事 妆品的网上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 70.00 70%
务有限公
的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司
广告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宁波 市 市
区农 村 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
用合 作 联 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 37.50 -
社段 塘 信 据贴现等
用社
CAD/CAM/LCD 用设计软件的开发和
深圳市科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
独立董 利德光电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孙政民 20.42 2.04%
事 材料股份 限制的项目 需取得后方 可经营)。 研
有限公司 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及其材料、
光掩膜材料
宁波双伟
室内外装饰、装修及设计;网架、水
建筑装饰
电、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建筑幕墙 965.20 95%
工程有限
的安装;园林绿化服务
公司
宁波市市
区农村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
监事会 用合作联 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 35.00 -
俞根伟
主席 社段塘信 据贴现等
用社
苏州益集
索道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实业
管理咨询 30.00 0.77%
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有限
合伙)
北京沃衍资
本管理中心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41.67 5.00%
(有限合
伙)
苏金其 监事 中立元(北
京)电动汽 零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车加电科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工程和技术研 100.00 1%
技有限公 究与试验发展。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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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达通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广(北京) 术服务;销售汽车、机械设备、电子
新能源科 产品、通讯设备、汽车零配件、计算 50.00 0.48%
技有限公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租赁;计
司 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等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在公司领取收入情况
2013年6月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津贴6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他董事、监事不领取津贴。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薪酬一般由固定
薪酬、绩效薪酬和企业年金组成,具体标准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和其职级确定。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
额占本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3%、3.38%和3.0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15年度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2015 年薪酬/津贴总额(万元)
1 张彦 董事长、总经理 42.31
2 唐海江 董事、副总经理 31.73
3 徐赞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4.48
4 叶伍元 董事 -
5 石东华 董事 -
6 王盛军 独立董事 6.00
7 何元福 独立董事 6.00
8 孙政民 独立董事 6.00
9 俞根伟 监事会主席 -
10 苏金其 监事 -
11 司远明 监事、工会主席 8.98
12 李刚 董事、副总经理 43.34
13 沈旭峰 项目总监(其他核心人员) 23.40
14 崔钧 研发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15.63
合计 2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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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本公司关联企业领薪情况
未在本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在其担任职务的单位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从公司之外的
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如下表所示:
兼职情况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兼职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职务
江苏激智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江北激智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张彦 董事长、总经理
青岛激智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江北创智 员工持股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群智 公司股东 执行事务合伙人
唐海江 董事、副总经理
象山激智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江苏激智 全资子公司 监事
董事、财务总监、 江北激智 全资子公司 监事
徐赞
董事会秘书 象山激智 全资子公司 监事
青岛激智 全资子公司 监事
公司董事、主要股
宁波花时美服饰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东控制的公司
公司董事、主要股
叶伍元 董事 宁波花时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东控制的公司
宁波海曙永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无关联关系 监事
司
公司股东达晨
李冠群 董事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的有限合 投资副总监
伙人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无关联关系 合伙人
辽宁国源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王盛军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董事
限公司
北京派特罗尔油田服务股份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何元福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6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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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蓝狮子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834163)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832218)
浙江盾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合作银行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无关联关系 董事、首席专家
司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孙政民 独立董事 限公司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司
深圳市平板显示协会 无关联关系 首席顾问
公司监事、主要股
俞根伟 监事会主席 宁波双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东控制的公司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无关联关系 合伙人
沃衍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董事
沃衍国际投资环球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董事
大连棒棰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监事
车蜜(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监事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监事
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董事
苏金其 监事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
无关联关系 董事
公司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司
中联达通广(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
无关联关系 董事
公司
中立元(北京)电动汽车加电科技有
无关联关系 董事
限公司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
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
不存在配偶及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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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
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公司与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按照《劳动
合同法》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与前述人员签订了《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和《不
竞争协议》。
报告期内,上述协议均得到良好履行。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彦、董事叶伍元、监事会主席俞根伟,以及董事、副总经理
唐海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赞,董事、副总经理李刚,对所持公司股份的
自愿锁定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同时,张彦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对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所
做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中的相关内容。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两年任职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
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董事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张彦、唐海江、叶伍元、赵锦程、
2014.1.1 至
徐赞、石东华、崔平、何元福、孙 - -
2014.9.16
政民
2014.9.16 至 张彦、唐海江、叶伍元、李刚、徐 董事赵锦程因个人原因
李刚接替赵锦程任董事
2014.11.26 赞、石东华、崔平、何元福、孙政 辞去董事职务,选举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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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刚担任公司董事
张彦、唐海江、叶伍元、李刚、徐 崔平辞去独立董事职
2014.11.26 至 王盛军接替崔平任独立
赞、石东华、王盛军、何元福、孙 务,选举王盛军担任独
2016.6.26 董事
政民 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换届,其
张彦、唐海江、叶伍元、李刚、徐
李冠群接替石东华任董 中,石东华因个人原因
2016.6.26 至今 赞、李冠群、王盛军、何元福、孙
事 自达晨投资离职,选举
政民
李冠群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前述董事变更事宜,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
1、因赵锦程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2014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赵锦程辞去公司董事,选举李刚为公司董事。
2、因崔平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崔平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选举王盛军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3、201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选举张彦、
唐海江、徐赞、叶伍元、李刚、李冠群、王盛军、何元福、孙政民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宁波激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俞根伟、苏金其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与
职工代表监事司远明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6月1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苏金其、俞根伟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
司远明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最近两年,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3年6月26日,激智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彦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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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唐海江、李刚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徐赞为公司财务总监。
2016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彦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唐海江、李刚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徐赞为公司财务总监。
最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情况。
十一、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运行,未建立严格的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一定缺陷。
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后,发行人陆续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制度,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聘任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治理的其他相关规定规范运行,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自
设立至今,股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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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
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
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
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
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
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
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本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议;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及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
的交易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批准公司与关
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事项;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其中,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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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万元;(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5)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6)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10%的担保;(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8)公司应遵守的
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对外担保的
情形。
其中,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交易事项如下:(1)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第(3)项或第(5)项标准,且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可不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
“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
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
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交易;与上述交易相
关的资产质押、抵押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不足《公
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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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下列事项由股
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股权激励计划;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征
集股东投票权。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作
适当陈述,但不参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
有效表决总数。
4、运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共召开11次股东大会,会议在
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做出了决策,程序规范,决策
科学,效果良好。
(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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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
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
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三
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监事会提议时、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提议时、总经理提议时、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
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除《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回避表决情形外,董
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
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4、运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6次会
议,历次会议的提案、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作出有效决议。公司
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
股东负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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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
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由股东代表或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对董事会编制
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
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
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有: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
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
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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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
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
召开监事会,公司历次监事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的提名、职权、责任、工作条件等做了明
确规定。
2013年6月2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崔平、何元福、孙政民为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4年11月26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崔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
选举王盛军担任独立董事。
2016年6月1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盛军、何元福、孙政民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认真履行其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
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的制度安排
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徐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徐赞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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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筹备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
出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负责保管会议文
件和记录;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
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
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战略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各专门委员会
人员组成并制定其工作细则的议案》,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张彦、石东
华、崔平,其中张彦为战略委员会主任。
2014年11月26日,因崔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其战略委员会职务由新任独立董事王
盛军接替。
2016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各专门委员会
人员组成的议案》,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张彦、李冠群、王盛军,其中
张彦为战略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之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并履行其职责。
2、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人员组成并制定其工作细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何元
福、崔平、叶伍元,其中何元福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2014年11月26日,因崔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其审计委员会职务由新任独立董事王
盛军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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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各专门委员会
人员组成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何元福、王盛军、叶伍元,其
中何元福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设立之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并履行其职责。
3、提名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人员组成并制定其工作细则的议案》,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崔平、
孙政民、张彦,其中崔平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2014年11月26日,因崔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其提名委员会职务由新任独立董事王
盛军接替。
2016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各专门委员会
人员组成的议案》,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盛军、孙政民、张彦,其中
王盛军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立之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和《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并履行其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各专门委员会
人员组成并制定其工作细则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孙政
民、何元福、赵锦程,其中孙政民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赵锦程辞任董事,选举李刚为
董事,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6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各专门委员会
人员组成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孙政民、何元福、李刚,
其中孙政民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之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和《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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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并履行其职责。
十二、公司管理层及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公司一直致力于规范并完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及《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针对自身特点,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一
系列内控制度。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
确保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
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
准,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16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6
年8月12日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646号),认为“激智科
技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6年6月30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
罚的情况。
十四、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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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提供情况
《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已明确规定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
序。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况。
十五、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制度安排及其执行情
况
(一)资金管理相关情况
1、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资金流入、流出过程的控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
制度》,在资金管理岗位设置、资金预算管理、资金收入管理、资金支出管理、外汇收
支管理、资金安全维护等各方面对公司日常资金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2、报告期内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在授权审批、资金流转等方面严格规范执
行,未发生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二)对外投资的相关情况
1、对外投资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为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程序科学规范,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及程序
股东大会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活动的最高审批机构,根据对外投资活动涉及金额的
大小,授权董事会、经理层分级审批。公司所有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均须经公司经理层会
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
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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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
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后续管理和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
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
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
债券、基金、外汇等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或不能随时
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等。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如果按照下述五个标准,该对
外投资均低于下述标准的,则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50%以上;
②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比例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⑤交易所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的比例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300万元。
(2)关于短期投资,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具有下述权限:金额为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以下(含10%)单笔投资或者累计投资额,累计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委托理财事项。
(3)其他重大投资按公司相关制度办理,如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报股东大会
批准。
子公司均不得自行决定其对外投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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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之日,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的相关情况
1、对外担保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为了规范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及程序
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进
行审核,被担保对象应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较强的偿债
能力。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
力。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下列情形: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6)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8)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需经股东大会
审批的担保事项。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外部财务或法律等专业机构针对该等对外
担保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作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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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十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一)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的制度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公司在治理制度层面上对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进行了有效保护。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
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
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性、及时性、充分性、主动性、互动性、真实性、保障性及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建设尊重投资者、尊重市场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
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做了明确规定,主要规定包括: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
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
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长为信息
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本部门和下属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制度安排
《公司章程》对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现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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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有权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股东有权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
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分配股利应坚持以下原则:(1)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2)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3)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
(三)投资者依法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安排
公司在治理制度层面上对投资者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进行了有效保护。根
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股东有权依法请求、召集、
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
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四)投资者依法选择管理者的制度安排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提案的方式
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董事、监事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行使选择、监督管理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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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
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经审计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的主要内容。
本节对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进行了说明,投资者欲更详细地了解本公司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所附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750,907.72 79,456,593.77 45,097,067.91 34,230,475.7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3,832,458.45 98,998,538.03 34,568,827.94 18,474,952.42
应收账款 229,489,566.90 235,391,044.31 186,150,080.42 131,701,016.41
预付款项 1,135,724.95 356,725.27 1,021,468.87 1,843,788.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794,531.58 8,441,094.15 15,375,632.60 1,734,005.65
存货 104,718,991.22 84,522,801.74 74,534,009.53 59,670,851.3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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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 12,734,608.08 8,140,565.35 211,750.84
流动资产合计 529,456,788.90 515,307,362.62 356,958,838.11 247,655,089.5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84,787,205.16 294,083,163.29 188,148,280.36 136,415,651.92
在建工程 113,669,766.31 95,276,301.26 60,858,389.08 23,150,730.61
工程物资 952,5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2,052,942.86 103,471,052.60 99,289,330.84 28,831,893.3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74,583.11 4,720,333.54 4,894,167.23 4,249,261.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49,649.29 3,629,227.35 2,154,133.68 1,229,696.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641,683.49 6,471,824.92 3,642,653.45 6,902,358.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4,075,830.22 507,651,902.96 358,986,954.64 201,732,091.85
资产总计 1,053,532,619.12 1,022,959,265.58 715,945,792.75 449,387,181.40
(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6,863,359.68 210,000,000.00 207,387,427.14 110,792,065.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2,729,791.68 138,845,681.11 46,757,116.89 21,668,210.48
应付账款 96,420,869.19 118,119,044.44 104,464,215.39 82,066,149.01
预收款项 343,594.90 410,299.42 102,261.89 59,315.67
应付职工薪酬 4,310,906.43 5,229,579.11 3,825,369.25 2,817,5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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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6,069,996.37 11,210,086.77 5,773,100.55 5,647,943.59
应付利息 813,094.97 646,151.77 585,260.68 433,791.1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4,080,229.58 8,687,211.25 15,526,065.47 5,389,202.8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3,500,000.00 18,300,000.00 20,000,000.00
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55,131,842.80 511,448,053.87 404,420,817.26 228,874,261.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0,000,000.00 141,700,000.00 50,000,000.00 6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09,702,746.69 112,349,353.59 57,300,953.67 21,769,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2,246.37 294,177.58 298,209.6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9,944,993.06 254,343,531.17 107,599,163.30 81,769,500.00
负债合计 785,076,835.86 765,791,585.04 512,019,980.56 310,643,761.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9,690,000.00 59,690,000.00 59,690,000.00 58,500,000.00
资本公积 69,189,793.62 68,200,664.20 66,312,372.87 45,949,213.36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669,358.06 13,669,358.06 9,012,149.75 4,329,208.68
未分配利润 125,906,631.58 115,607,658.28 68,911,289.57 29,964,99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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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68,455,783.26 257,167,680.54 203,925,812.19 138,743,419.49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455,783.26 257,167,680.54 203,925,812.19 138,743,419.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3,532,619.12 1,022,959,265.58 715,945,792.75 449,387,181.4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3,183,109.95 472,439,908.05 390,615,406.92 283,981,005.99
二、营业总成本 233,079,478.53 412,301,994.98 340,933,968.36 235,020,575.26
其中:营业成本 171,099,583.22 313,783,175.72 259,583,256.53 186,780,863.69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6,208.89 3,012,875.34 1,711,646.16 579,471.25
销售费用 8,565,102.06 15,309,863.38 14,057,026.02 9,241,365.53
管理费用 33,418,006.58 54,700,435.56 41,511,135.64 29,531,807.63
财务费用 8,153,865.74 16,364,297.84 17,549,681.20 7,163,339.79
资产减值损失 11,036,712.04 9,131,347.14 6,521,222.81 1,723,727.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152.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103,631.42 60,137,913.07 49,692,590.67 48,960,430.73
加:营业外收入 8,650,823.67 9,073,527.84 11,111,537.25 5,578,024.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767,906.96 920,489.93 660,838.43 1,492,213.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216,719.6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22,986,548.13 68,290,950.98 60,143,289.49 53,046,241.62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734,074.83 10,968,373.96 9,514,056.30 7,701,430.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252,473.30 57,322,577.02 50,629,233.19 45,344,811.37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252,473.30 57,322,577.02 50,629,233.19 45,344,811.37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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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781,601.61 57,322,577.02 50,629,233.19 45,344,811.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5,781,601.61 57,322,577.02 50,629,233.19 45,344,811.37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2 0.96 0.86 0.7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2 0.96 0.86 0.7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0,272,786.11 288,839,737.14 159,045,709.62 166,571,890.7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22,604.64 1,887,241.88 24,471.80 1,041,851.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11,479.79 12,147,437.73 11,199,787.83 5,188,634.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2,206,870.54 302,874,416.75 170,269,969.25 172,802,377.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4,916,050.85 162,277,814.59 101,007,676.40 87,364,623.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3,185,690.58 36,999,767.37 26,806,540.31 18,056,978.57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050,837.62 33,364,679.73 27,563,431.63 12,850,249.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51,133.50 45,562,194.57 40,158,846.52 27,071,727.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103,712.55 278,204,456.26 195,536,494.86 145,343,579.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6,842.01 24,669,960.49 -25,266,525.61 27,458,798.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1,152.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53,561.26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5,800.00 50,241,480.00 52,210,787.00 1,2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79,361.26 50,241,480.00 52,221,939.11 1,21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2,456,790.15 110,407,327.45 120,078,296.01 69,997,163.6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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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96,000.00 6,535,958.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456,790.15 110,407,327.45 126,974,296.01 76,533,122.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77,428.89 -60,165,847.45 -74,752,356.90 -75,323,122.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9,233,955.43 387,555,593.97 318,771,597.27 231,963,843.6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9,233,955.43 387,555,593.97 338,771,597.27 231,963,843.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8,870,595.75 294,943,021.11 212,176,235.58 153,226,996.5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8,404,044.94 26,364,094.77 24,043,088.80 20,371,898.06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274,640.69 321,517,115.88 236,219,324.38 173,598,894.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59,314.74 66,038,478.09 102,552,272.89 58,364,948.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87,647.66 623,901.84 21,020.63 182,302.3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327,308.50 31,166,492.97 2,554,411.01 10,682,927.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310,436.34 23,143,943.37 20,589,532.36 9,906,605.2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983,127.84 54,310,436.34 23,143,943.37 20,589,532.36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
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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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
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
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
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时间 合并类型
同一控制下
苏州激智 50 万元 100% 100% 2008 年 12 月
企业合并
江苏激智 1,000 万元 100% 100% 2013 年 3 月 新设
象山激智 500 万元 100% 100% 2013 年 12 月 新设
江北激智 10,000 万元 100% 100% 2013 年 12 月 新设
青岛激智 300 万元 100% 100% 2014 年 10 月 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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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激智 1 万港币 100% 100% 2016 年 3 月 新设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说明
(1)2013年3月,公司出资设立江苏激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持有江苏激
智100%股权。公司从江苏激智设立开始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3年12月,公司出资设立象山激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持有象山激
智100%股权。公司从象山激智设立开始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3年12月,公司出资设立江北激智,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持有江北
激智100%股权。公司从江北激智设立开始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08年12月,张彦、金亚东出资设立苏州激智,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10年
10月,公司与张彦、金亚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张彦、金亚东持有的苏州激智
100%股权。该项收购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从苏州激智设立开始将其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2013年9月,苏州激智注销手续办理完毕,自此,苏州激智不再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5)2014年10月,公司设立青岛激智,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公司
从青岛激智设立开始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2016 年 3 月,公司设立香港激智,注册资本为 1 万元港币,实收资本为 0 万
元港币。公司从香港激智设立开始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报告期会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645号),认为:
激智科技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3
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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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与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
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1)内销
公司将产品发运并交付购货方,购货方收货,验收合格并与公司就数量、金额核对
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
(2)一般贸易方式下外销
货物出口装船离岸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间,根据合同、提单、出口报关单等资料,
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3)深加工结转方式下外销
公司将产品发运并交付客户,购货方收货,验收合格并与公司就数量、金额核对确
认后,确认销售收入。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公司将每期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列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额标准 计提坏账准备。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
的计提方法
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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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
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
比例。
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履约保证金 土地出让及投资履约保证金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不计提坏账准备
履约保证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注)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5
1-2 年 20 20 20
2-3 年 50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100
注: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对应应收账款账龄计提同等比例的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款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周转材
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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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
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
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
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公司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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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
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工具 4 5 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3-5 5 31.67-19.00
固定资产装修 7 - 14.29
(五)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
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
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
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
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
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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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软件 3-5 年 预计受益年限
非专利技术 10 年 预计受益年限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土地权证规定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
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七)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
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发行股份的面
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
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
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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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
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工程、导热油和设备改造工程等。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装修工程 5-10 年 预计受益年限与租赁期限孰短
导热油 5年 预计受益年限
设备改造工程 1-5 年 预计受益年限
其他 1-10 年 预计受益年限
(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的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
的汇兑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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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
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
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
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
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
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
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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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
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
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
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
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
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
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收到,且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
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
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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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
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二)经营租赁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
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
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
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
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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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
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
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
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
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
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
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
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
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
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
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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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
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
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
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其他长期福利为2012年以前外商投资企业计提的职工奖福基金。
(十四)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
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满足业绩条件的期间,应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成本或费用,并相应增加
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前,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累计金
额反映了等待期已届满的部分以及本公司对最终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对
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
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
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
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
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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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
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
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
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
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十五)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
订)将本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
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报告期各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六、税项及其减免情况
(一)主要税项及法定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17%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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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25%、16.50%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2012年9月,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甬高企认
办[2012]1号》文件,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为三年,2012至2014年度企业
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2、2015年10月,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甬高企认领
[2015]8号》文件,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1533100035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5至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3、根据甬高新地税批[2014]0281号通知,公司于2015年1月收到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发放的2013年度水利基金减免282,747.21元。
4、根据甬高新地税批(2015)0145号通知,公司于2015年7月收到宁波市地方税务
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发放的2014年度水利基金减免335,930.14元。
5、象山激智于2015年8月和2015年9月合计收到象山县地税局发放的2014年度水利
基金减免24,703.67元。
6、江北激智于2015年9月收到宁波江北区慈城镇地税局发放的2014年度水利基金减
免10,495.54元。
7、公司于 2016 年 4 月收到宁波高新区地税局发放的 2015 年度水利基金减免
396,652.58 元。
8、江北激智于 2016 年 4 月收到宁波江北区慈城镇地税局发放的 2015 年度土地使
用税减免 233,411.50 元和 2015 年度房产税减免 61,898.36 元。
七、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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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21.67 - - -102.9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
收返还、减免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69.22 65.39 - --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785.74 834.50 1,109.31 530.52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7.89 -24.02 -12.36 9.34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98.91 -188.83 -155.32 -359.21
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84.84 -141.82 -162.34 -67.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41.64 545.21 779.29 9.9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1,783.60 5,187.05 4,283.64 4,524.49
净利润
申报会计师接受公司委托,在审计了公司编制的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
1-6月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公司编制的2013年、2014年、2015
年和2016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649号的《非经常性
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和
2016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流动比率 0.95 1.01 0.88 1.08
速动比率 0.77 0.84 0.70 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9.20% 71.46% 70.60% 69.3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1 2.10 2.32 2.22
存货周转率(次) 1.72 3.80 3.81 3.9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711.33 10,642.56 9,111.99 6,585.43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25.25 5,732.26 5,062.92 4,5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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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783.60 5,187.05 4,283.64 4,524.49
司股东的净利润
利息保障倍数 3.17 4.08 4.05 5.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10 0.41 -0.42 0.47
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8 0.52 0.04 0.18
归属于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50 4.31 3.42 2.3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
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2.38% 2.64% 0.28% 0.28%
比例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费用化利息支出+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和无形
资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期末股本总数
10、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100%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16 年 1-6 月 7.37 0.32 0.32
2015 年 25.03 0.96 0.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 29.55 0.86 0.86
2013 年 38.75 0.78 0.78
2016 年 1-6 月 6.83 0.30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015 年 22.65 0.87 0.87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 25.00 0.72 0.72
2013 年 38.66 0.77 0.77
上述各项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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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
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
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
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
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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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
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
到最小值。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 2016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
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6 年第 46 次会议审核通过。
(二)或有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详见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647 号《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财务报表
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其他事项
2014年7月,公司代扣代缴2009年9月及2013年3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事项
中所涉股东个人所得税5,952,137.42元,及公司股东历次股权转让所涉印花税及滞纳金
42,717.00元,合计已缴纳5,994,854.42元。
十、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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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5,212.02 99.58 46,912.57 99.30 38,861.72 99.49 28,202.80 99.31
其他业务收入 106.30 0.42 331.42 0.70 199.82 0.51 195.30 0.69
合计 25,318.31 100.00 47,243.99 100.00 39,061.54 100.00 28,398.10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扩散膜、反射膜和增亮膜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品、
废料等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均在99%以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扩散膜 15,379.77 61.00 33,716.04 71.87 32,026.11 82.41 26,560.80 94.18
增亮膜 9,708.91 38.51 12,666.41 27.00 5,730.40 14.75 124.35 0.44
反射膜 107.20 0.43 373.02 0.80 971.99 2.50 1,487.08 5.27
其他 16.13 0.06 157.10 0.33 133.22 0.34 30.56 0.11
合计 25,212.02 100.00 46,912.57 100.00 38,861.72 100.00 28,202.80 100.00
(1)扩散膜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扩散膜产品的销售规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18%、
82.41%、71.87%和61.00%,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目前公司已成功开发
并可量产的扩散膜产品包括S(标准)、C(降本)和V(增益)三大系列,产品型号多
达近50种,可广泛应用于各终端消费电子产品领域,丰富的产品系列为公司全面满足终
端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奠定了基础。基于公司良好的产品品质及服务、快速的供货反应速
度以及终端应用的快速开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扩散膜产品销售增长态势良好。
(2)增亮膜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增亮膜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24.35万元、5,730.40万元、12,6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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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9,708.91万元,整体规模和销售占比逐年提高,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
组成部分,其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陆续攻克了增亮膜产品生产的相关技
术难题,自主生产的增亮膜产品于2013年10月实现量产并投入市场,市场反应良好。基
于品质、价格、服务等优势,公司增亮膜产品陆续通过LGD、Arcelik A.S.、VIDEOCON、
冠捷、TCL、惠科、海信、创维、长虹、同方、歌尔声学、三星等终端客户认证并实现
量产交货,带动公司增亮膜产品销售快速增长。
(3)反射膜产品
一般来说,液晶显示器用反射膜产品根据镀层材料不同,可分为镀银反射膜和白色
反射膜,其中,镀银反射膜的金属涂层表面导电系数高,穿透深度浅,反射率最好,但
价格昂贵;白色反射膜价格较低,其根据层数结构的区别又可以进一步分为通用白反射
膜、白色漫反射膜和复合反射膜,其中:(1)通用白反射膜是在PET基材中添加高反射
率原料经过拉伸形成含有泡径大小不一的微细泡的反射聚酯薄膜,其主要采用挤出、双
面拉伸工艺进行生产;(2)白色漫反射膜是在通用白反射膜的光学表面涂布配方材料形
成抗吸附层,增加反射膜的反射均匀度;(3)复合反射膜则是通过多层薄膜叠加复合,
在光的反射中各叠加薄膜界面上的反射光矢量、振动方向相同,使得合成的光反射率在
白反射膜中最好。
通用白反射膜所采用的为挤出、双面拉伸工艺,生产成本相对较低。近年来,随着
工艺的发展,通过压延工艺直接拉伸一次成型所生产反射膜光学性能不断提高,且与涂
布方式生产的反射膜相比成本优势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涂布方式生产的反射膜产
品毛利率持续走低。同时,基于经济效益考量,公司主动调整了产品结构,将有限的资
源分配至优势产品中,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反射膜产品销售额逐年降低。
(4)其他产品
公司销售的其他产品包括公司目前已实现小批量供货的触摸屏用光学制程保护膜
和3D显示用光学膜。未来期间,随着相关新产品的批量供货,上述产品有望成为公司新
的业绩增长点。
3、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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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数量 单价 数量 单价 数量 单价 数量 单价
扩散膜 2,117.47 7.26 4,199.08 8.03 3,623.59 8.84 2,715.44 9.78
增亮膜 784.18 12.38 950.87 13.32 392.84 14.59 6.99 17.80
反射膜 12.85 8.34 46.23 8.07 101.23 9.60 141.18 10.53
注:由于各种类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且不同型号产品价格差异较大,上表统计数据为各型号
产品的合计数据。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其主要原因如下:
(1)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价格下行压力传导至上游光学膜企业
近年来,终端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除不断开
发新产品外,不断调低原有产品的销售价格是各终端厂商保持或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
重要手段,在此情形下,各终端厂商不断压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以维持公司的盈利水平。
受此影响,作为终端消费电子产品上游原材料的光学膜产品市场价格亦随之走低。
(2)光学膜市场竞争加剧是发行人产品价格走低的另一重要原因
近年来,国内一些企业陆续实现了光学膜产品的技术突破且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能
力,如康得新、乐凯集团、东旭成等。随着国内相关企业产能的释放及国际品牌厂商的
竞争压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光学膜产品市场价格亦呈现了走低的趋势。虽然公司具
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但为保持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公司顺应价格变化趋势,
及时调低了产品价格。
(3)光学膜主要原材料PET基膜价格降低为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调提供了基础
近年来,受行业竞争加剧、上游原油价格降低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
料PET基膜市场价格持续下降。
单位:元/千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名称
价格 变动 价格 变动 价格 变动
PET 基膜 11.40 -13.37% 13.16 -15.59% 15.59 -
公司扩散膜、反射膜和增亮膜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PET基膜、溶剂、胶水、粒子等,
其中PET基膜是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PET基膜的价格变动对发行人单位产品生产成本
具有较大影响。随着公司PET基膜采购价格的持续走低,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亦不断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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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为公司产品价格下调创造了条件。
4、主营业务地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内销 19,678.95 78.05 39,522.56 84.25 34,540.78 88.88 25,602.29 90.78
外销 5,533.07 21.95 7,390.01 15.75 4,320.94 11.12 2,600.51 9.22
其中:一般贸易 3,223.09 12.78 4,264.83 9.09 1,241.33 3.19 76.52 0.27
深加工结转 2,309.98 9.16 3,125.18 6.66 3,079.61 7.92 2,523.98 8.95
合计 25,212.02 100.00 46,912.57 100.00 38,861.72 100.00 28,202.80 100.00
通常情况下,外销包括一般贸易(直接出口)和深加工结转(间接出口)两种。其
中,一般贸易即直接出口本公司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产品由公司作为供货商直接出口给
客户。
深加工结转(间接出口)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
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对转出企业而言,深加工结转视同出口,
应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对转入企业而言,深加工结转视同进口,应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具体来说,公司按海关核发的贸易加工手册进口保税原材料,进行深加工后形成光学膜
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客户购买该光学膜进行成品生产,该光学膜成品直接销往国外或
者销往另外一家深加工企业,但最终产品销售至国外。在此过程中,公司对客户进行销
售时,双方同时向主管海关提出申报,并向海关办理货物的转移手续,客户申报和办理
进口手续,公司申报和办理出口手续,并核销该贸易加工手册,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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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加工结转业务模式下,海关对深加工结转进行全程监管,监管覆盖原材料进口、
深加工、成品出口的各个环节,海关监管主要手段包括:向深加工结转流程内企业核发
加工贸易手册(手册内容通常包括1年期内企业产品及所需原材料的种类、数量、重量
等)、日常购销业务的报关、期末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结案、抽检、现场检查等。
5、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8,364.64 17.83 5,543.41 14.26 4,789.37 16.98
第二季度 10,705.52 22.82 10,008.83 25.75 4,986.44 17.68
第三季度 12,385.91 26.40 11,219.58 28.87 8,291.22 29.40
第四季度 15,456.51 32.95 12,089.90 31.11 10,135.77 35.94
合计 46,912.57 100.00 38,861.72 100.00 28,202.80 100.00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按季度统计,公司季度销售收入呈逐季增长的态势,其中第四
季度销售收入占比最高,显示出较强的季节性特征。
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其销售季节性比较明显。每年的国庆节、
圣诞节、元旦、春节等节日为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售旺季,相关消费类电子生产厂商往
往提前生产和铺货,以备战上述销售旺季的到来。基于上述行业特点,光学膜公司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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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旺季一般在9月至12月,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最高。而每年1月初至2月底会进入生
产经营的淡季,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占比最低。
公司收入呈现的季节性特征与行业的特点一致。
6、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202.80万元、
38,861.72万元、46,912.57万元和25,212.02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7.79%、20.72%和32.21%,增长势头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其主要原因如下:
(1)优良的产品品质是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的基础
公司作为光学膜国产化的重要推动者,是国内最早一批拥有光学膜生产自主知识产
权的企业之一。得益于公司产品结构设计、配方设计和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提高,公司
产品品质优良,部分产品性能指标已达到国外优势公司光学膜产品的性能水平。同时,
公司不断完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质量,保持供货响应速度快等优势,不断提高为终
端客户提供光学膜产品的能力。基于产品品质及服务方面的优势,公司产品陆续通过了
三星、LGD、夏普、友达、富士康、冠捷、Arcelik A.S.、VIDEOCON、PT Hartono、创
维、TCL、海信、海尔、长虹、京东方、天马、同方、惠科、南京熊猫、龙腾光电、信
利等众多国际、国内一线品牌终端消费电子生产厂商和液晶面板(模组)厂商认证,并
陆续量产交货。随着各终端客户对公司产品及服务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
需求不断增加,带动了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2)新产品的不断推出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推动力
新品的不断推出是企业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源所在,随着公司增亮膜产品的量产上
市,公司已完成了对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用核心光学膜片产品的全覆盖,公司亦具备了
供应全套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用光学膜片的能力。同时,公司从光学膜的厚度、透光率、
雾度、色度、反射率等性能方面不断研发和丰富产品型号,目前已成功开发并可实现量
产近80种厚度、特性差异的光学膜产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丰富的产品系列
为提供实现甚至超出客户需求的背光膜片架构方案奠定了实施基础。
(3)产能的不断提高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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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产能不足逐渐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
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租赁厂房、购置土地自建厂房等方式,不断新建生
产线扩充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及时的产能扩张为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扩大销售规模
提供了保障。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6,472.28 96.27 30,374.72 96.80 25,209.39 97.11 18,269.30 97.81
其他业务成本 637.68 3.73 1,003.60 3.20 748.94 2.89 408.78 2.19
合计 17,109.96 100.00 31,378.32 100.00 25,958.33 100.00 18,678.09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96%以上,是
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扩散膜 9,682.10 58.78 22,037.51 72.55 20,864.17 82.76 16,918.57 92.61
增亮膜 6,710.75 40.74 7,887.99 25.97 3,406.36 13.51 54.37 0.30
反射膜 70.88 0.43 342.58 1.13 849.61 3.37 1,264.41 6.92
其他 8.55 0.05 106.63 0.35 89.25 0.35 31.95 0.17
合计 16,472.28 100.00 30,374.72 100.00 25,209.39 100.00 18,269.30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基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一致。
2013年,扩散膜、反射膜产品销售成本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二者合计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99%以上。自2014年开始,增亮膜产品销售成本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的比例快速提高,其主要是由于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增亮膜产品实现量产上市,销售快
速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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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成本的料工费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2,169.84 73.88 22,911.50 75.43 19,724.53 78.24 14,718.66 80.56
直接人工 1,028.74 6.25 1,846.26 6.08 1,253.06 4.97 789.96 4.32
制造费用 3,273.70 19.87 5,616.96 18.49 4,231.80 16.79 2,760.68 15.12
合计 16,472.28 100.00 30,374.72 100.00 25,209.39 100.00 18,269.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在70%以上,主要包括PET基膜、溶
剂、胶水、粒子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价格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
务和技术”之“五、公司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部分。
4、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 25,212.02 32.21% 46,912.57 20.72% 38,861.72 37.79% 28,202.80 -
主营业务成本 16,472.28 34.13% 30,374.72 20.49% 25,209.39 37.99% 18,269.30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基本一致。
(三)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 收入比 收入比 收入比
销售费用 856.51 3.38% 1,530.99 3.24% 1,405.70 3.60% 924.14 3.25%
管理费用 3,341.80 13.20% 5,470.04 11.58% 4,151.11 10.63% 2,953.18 10.40%
财务费用 815.39 3.22% 1,636.43 3.46% 1,754.97 4.49% 716.33 2.52%
合计 5,013.70 19.80% 8,637.46 18.28% 7,311.78 18.72% 4,593.65 16.18%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规模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而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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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运输费 476.45 917.79 889.67 512.68
职工薪酬 134.34 233.41 192.99 185.54
业务招待费 76.66 123.51 115.67 70.54
差旅费 32.89 56.35 61.45 40.81
其他 136.17 199.92 145.92 114.56
合计 856.51 1,530.99 1,405.70 924.14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等构成。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3.25%、3.60%、3.24%和3.38%,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逐年增加主要是运输费用增加所致。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
发展,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带动运输费用逐年增加。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技术开发费 1,831.28 2,833.70 1,996.19 1,258.88
职工薪酬 540.98 993.69 824.19 864.27
办公费 119.52 189.95 220.65 170.40
无形资产摊销 109.49 217.32 200.68 63.17
业务招待费 146.86 159.18 109.21 63.94
差旅费 47.79 147.82 113.75 102.25
其他 545.88 928.37 686.45 430.28
合计 3,341.80 5,470.04 4,151.11 2,953.18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技术开发费、职工薪酬、办公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
差旅费等构成。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10.40%、10.63%、11.58%和13.2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逐年增加,主要是公司技术开发费、管理人员薪酬、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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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摊销增加所致。一方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资产总量的持续增长,相关行政管理、
财务等部门人员相应增加,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提高了员工薪酬和福利待遇,让员工
享受到公司业绩增长带来的收益,以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因此,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呈现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公司一直将技术创新
作为公司发展的根本,不断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人才引进培养方面的资金投
入,并持续完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使得报告期内技术开发费处于较高水平。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754.35 1,521.38 1,568.11 608.58
减:利息收入 12.07 29.99 39.64 16.31
票据贴现支出 123.84 259.87 132.16 110.10
汇兑损益 -70.82 -155.49 16.60 -50.04
手续费 20.09 40.66 77.74 64.01
合计 815.39 1,636.43 1,754.97 716.3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票据贴现支出、汇兑损益及手
续费支出所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资产、
收入规模快速增加,公司不断扩大融资规模以支持公司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
快速增加,致使利息支出增加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贴现支出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加,
公司与客户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数额也不断增长,为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票据贴现
业务逐渐增多。
(四)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利润 2,010.36 6,013.79 4,969.26 4,8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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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2,298.65 6,829.10 6,014.33 5,304.62
净利润 1,925.25 5,732.26 5,062.92 4,534.48
营业利润占
87.46% 88.06% 82.62% 92.30%
利润总额的比例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4,896.04万元、4,969.26
万元、6,013.79万元和2,010.3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30%、82.62%、
88.06%和87.46%,可以看出,营业利润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五)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种类产品毛利率及销售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扩散膜 37.05% 61.00% 34.64% 71.87% 34.85% 82.41% 36.30% 94.18%
增亮膜 30.88% 38.51% 37.73% 27.00% 40.56% 14.75% 56.28% 0.44%
反射膜 33.88% 0.43% 8.16% 0.80% 12.59% 2.50% 14.97% 5.27%
其他 47.01% 0.06% 32.13% 0.33% 33.01% 0.34% -4.53% 0.11%
综合毛利率 34.66% 100.00% 35.25% 100% 35.13% 100% 35.22% 100%
报告期内,受光学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
产品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具体型号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下滑。
但得益于公司产品结构的积极调整,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稳定,处于较高
水平。
1、2014年较2013年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毛利率 销售结构 对综合毛
项目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变动影响 变动影响 利率影响
扩散膜 34.85% 82.41% 36.30% 94.18% -1.19% -4.27% -5.47%
增亮膜 40.56% 14.75% 56.28% 0.44% -2.32% 8.05% 5.73%
反射膜 12.59% 2.50% 14.97% 5.27% -0.06% -0.41% -0.47%
其他 33.01% 0.34% -4.53% 0.11% 0.13% -0.01% 0.12%
合计 35.13% 100% 35.22% 100% -3.44% 3.35% -0.09%
注: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本期销售占比
销售结构变动的影响=(本期销售占比-上期销售占比)*上期毛利率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与2013年基本一致,变化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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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小。产品毛利率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为-3.44%,销售结构变动对
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为3.35%,可见销售结构的变动有效抵消了产品毛利
率下滑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1)产品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2014年公司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和其他光学膜产品毛利率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
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分别为-1.19%、-2.32%、-0.06%和0.13%,合计影响额为-3.44%。2014
年公司扩散膜、增亮膜和反射膜产品毛利率较2013年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其主要是
基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市场竞争增加等因素考量,为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继续扩
大市场份额,公司下调了部分型号产品价格所致。
2014年,公司扩散膜、增亮膜和反射膜产品的平均单价和单位成本较2013年变动情
况,以及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单价变动对 单位成本变动 对毛利率
项目
单价 单位成本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影响 对毛利率影响 综合影响
扩散膜 8.84 5.76 9.78 6.23 -6.78% 5.33% -1.45%
增亮膜 14.59 8.67 17.80 7.78 -9.60% -6.12% -15.72%
反射膜 9.60 8.39 10.53 8.96 -8.30% 5.92% -2.38%
注: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4年单价-13年单位成本)/14年单价-13年毛利率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14年毛利率-(14年单价-13年单位成本)/14年单价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2014年公司扩散膜、反射膜产品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额分
别为-6.78%和-8.30%,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额分别为5.33%和5.92%,可见公司
扩散膜、反射膜产品毛利率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扩散膜、反射膜产品价格降低所致。
2013年,公司增亮膜产品属于试生产阶段,销售规模较小,公司增亮膜产品该年度的毛
利率水平情况可比性相对较弱。
(2)销售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为应对单品毛利率下滑带来的影响,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推出新产品(毛
利率相对较高),以保障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一方面,针对公司扩散膜和反射膜生产
线通用的特性,公司结合产品效益、市场需求情况,统筹安排扩散膜和反射膜产品的生
产,以实现最佳效益;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增亮膜产
品于2013年10月量产并投入市场,并陆续通过了LGD、Arcelik A.S.VIDEOCON、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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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惠科、海信、创维、长虹、同方、歌尔声学等知名终端客户认证并陆续量产交货。
2014年公司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和其他光学膜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对公司主营业
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分别为-4.27%、8.05%、-0.41%和0.01%,合计影响额为3.35%。
公司增亮膜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随着公司增亮膜产品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增亮膜产
品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亦将不断提高,进而带动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持
续提升。
2、2015年较2014年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毛利率 销售结构 对综合毛
项目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变动影响 变动影响 利率影响
扩散膜 34.64% 71.87% 34.85% 82.41% -0.15% -3.67% -3.83%
增亮膜 37.73% 27.00% 40.56% 14.75% -0.77% 4.97% 4.20%
反射膜 8.16% 0.80% 12.59% 2.50% -0.04% -0.21% -0.25%
其他 32.13% 0.33% 33.01% 0.34% 0.00% 0.00% 0.00%
合计 35.25% 100% 35.13% 100% -0.96% 1.08% 0.12%
注: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本期毛利率-上年毛利率)*本期销售占比
销售结构变动的影响=(本期销售占比-上年销售占比)*上年毛利率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与2014年基本一致,变化幅度
较小。产品毛利率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为-0.96%,销售结构变动对
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为1.08%,销售结构的变动有效抵消了产品毛利率下
滑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1) 产品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2015年,公司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和其他光学膜产品毛利率变动对公司主营业
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分别为-0.15%、-0.77 %、-0.04%和0.00%,合计影响额为-0.96%,
可见扩散膜和增亮膜的毛利率变动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的重要因素。
2015年,公司扩散膜和增亮膜产品的平均单价和单位成本较2014年变动情况,以及
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价变动对 单位成本变动 对毛利率
项目
单价 单位成本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影响 对毛利率影响 综合影响
扩散膜 8.03 5.25 8.84 5.76 -6.58% 6.37%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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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亮膜 13.32 8.30 14.59 8.67 -5.65% 2.82% -2.83%
注: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5年单价-14年单位成本)/15年单价-14年毛利率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15年毛利率-(15年单价-14年单位成本)/15年单价
2015年,公司扩散膜产品的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额为-6.58%,单位成本变动对毛
利率影响额为6.37%,销售价格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与成本降低对毛利率的影响差异较
小,进而导致公司扩散膜产品毛利率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2015年,公司增亮膜产品的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额为-5.65%,单位成本变动对毛
利率影响额为2.82%,销售价格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大于成本降低对毛利率的影响,进
而导致毛利率下降了-2.83%。
(2)销售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2015年,公司扩散膜、增亮膜和反射膜销售结构变动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分
别为-3.67%、4.97%和-0.21%,公司增亮膜产品销售占比的不断提高有效提升了公司整
体毛利率水平。
3、2016 年 1-6 月较 2015 年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产品毛利率 销售结构 对综合毛
项目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变动影响 变动影响 利率影响
扩散膜 37.05% 61.00% 34.64% 71.87% 1.47% -3.77% -2.30%
增亮膜 30.88% 38.51% 37.73% 27.00% -2.64% 4.34% 1.70%
反射膜 33.88% 0.43% 8.16% 0.80% 0.11% -0.03% 0.08%
其他 47.01% 0.06% 32.13% 0.33% 0.01% -0.09% -0.08%
合计 34.66% 100.00% 35.25% 100% -1.05% 0.46% -0.59%
注: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本期销售占比
销售结构变动的影响=(本期销售占比-上期销售占比)*上期毛利率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2016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 2015 年下降了
0.59%,变化幅度较小,其中产品毛利率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为
-1.05%,销售结构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为 0.46%。
(1)产品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2016年上半年,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和其他光学膜产品毛利率变动对公司主营
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分别为1.47%、-2.64%、0.11%和0.01%,合计影响额为-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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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扩散膜和增亮膜的毛利率变动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的重要因素。
2016年上半年,公司扩散膜和增亮膜产品的平均单价和单位成本较2015年变动情
况,以及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单价变动对 单位成本变动 对毛利率
项目
单价 单位成本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影响 对毛利率影响 综合影响
扩散膜 7.26 4.57 8.03 5.25 -6.95% 9.36% 2.41%
增亮膜 12.38 8.56 13.32 8.30 -4.77% -2.08% -6.85%
注: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6年1-6月单价-15年单位成本)/16年1-6月单价-15年毛利率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16年1-6月毛利率-(16年1-6月单价-15年单位成本)/16年1-6月单价
2016年上半年,公司扩散膜产品的销售单价较2015年下降了9.59%,单位成本下降
了12.95%,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销售单价的下降幅度,进而带动毛利率提高了
2.41%。2016年上半年,受益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生产良品率和产能利用率提
高,公司扩散膜产品单位生产成本较2015年大幅降低,有效抵消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带
来的不利影响,并带动公司扩散膜产品毛利率由2015年的34.64%提升到37.05%。
2016年上半年,公司增亮膜产品的毛利率由2015年的37.73%下降到30.88%,下降了
6.85%,其主要原因为增亮膜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以及单位生产成本的上升。销售价格
方面,受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2016年上半年公司增亮膜产品的销售单价平均为12.38
元/平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7.06%;生产成本方面,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公司增亮
膜产品单位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2016 年 1-6 月 变动 2015 年
直接材料 6.40 -3.47% 6.63
直接人工 0.48 23.08% 0.39
制造费用 1.68 32.28% 1.27
合计 8.56 3.13% 8.30
2016年上半年,公司增亮膜产品单位成本较2015年上升了3.13%,其主要原因如下:
①2016年1-6月,公司主要原材料如增亮膜PET基膜等采购价格较2015年略有下降,带动
公司增亮膜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下降了3.47%;②江北激智增亮膜生产线项
目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规划新建10条光学膜增亮膜生产线,其中4条生产线
已于2015年11月投产,该项目厂房、洁净室等固定资产投入金额相对较高,且基于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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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扩充考虑,人员配置相对充裕。由于目前该项目仅4条生产线投产,厂房、设备、
人员等利用率相对偏低,导致该项目生产的光学膜增亮膜产品成本中的单位直接人员、
单位制造费用相对较高,进而导致公司2016年上半年光学增亮膜产品平均单位直接人
工、单位制造费用较2015年增幅较大。未来期间,随着其他光学膜生产线的陆续投产,
该项目的厂房、设备、人员利用率有望得到提升,进而降低该项目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2)销售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扩散膜、反射膜、增亮膜和其他光学膜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对公
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额分别为-3.77%、-0.03%、4.34%和-0.09%,合计影响额为0.46%。
4、产品价格下降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扩散膜、反射膜和增亮膜产品价格均呈现下降趋势,虽
然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原因,上述产品的生产成本亦有所降低,并在一定程度上抵消
了价格下降对毛利率水平的不利影响,但随着产品价格的不断下降,发行人扩散膜、反
射膜和增亮膜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进而导致发行人单品盈利能力出现一定程度
的下滑。
2013年底,发行人增亮膜产品实现量产并投入市场,随着增亮膜产品销售规模及占
比的不断提高,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得到了有效增强。
为应对产品价格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发行人不断加强成本控制,通过引
入新的供应商,增加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进一步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在保证产品品
质的前提下,不断压缩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发行人不断推出新产品,改善产品结构,
提升盈利能力。发行人的上述措施有效地抵减了产品价格下降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报告
期内整体毛利率较为稳定。
5、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的比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康得新 - 38.80% 40.86% 39.24%
南洋科技(东旭成) - 39.51% 44.11% 35.71%
激智科技 34.66% 35.25% 35.13% 35.22%
注:上表中康得新毛利率数据为该公司光学膜产品毛利率,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南洋科技(东
旭成)2013年度毛利率数据为东旭成公司光学膜产品毛利率,南洋科技(东旭成)2014年度、2015
年度的毛利率数据为该公司光学膜产品毛利率(2014年东旭成被南洋科技收购),数据来源于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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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2013年公司光学膜产品综合毛利率水平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
本一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光学膜产品综合毛利率水平低于康得新和南洋科技。
(六)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准备 609.01 492.46 469.27 147.77
存货跌价准备 494.66 420.68 182.85 24.60
合计 1,103.67 913.13 652.12 172.37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
生。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相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也随之增加。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
为24.60万元、182.85万元、420.68万元和494.66万元,主要为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部
分库存商品(包括尚未处理的废膜)和发出商品(客户已退回但尚未收到)计提的跌价
准备。
(七)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政府补助 854.96 899.89 1,109.31 530.52
其他 10.12 7.47 1.85 27.28
合计 865.08 907.35 1,111.15 557.80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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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FT-LCD 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膜的
10.00 20.00 20.00 20.00
研发和产业化资助
2、TFT-LCD 显示器用光学扩散膜生产
30.67 61.33 61.33 61.20
线资助
3、光学薄膜生产项目资助 37.25 74.50 74.50 31.04
4、年产 3500 万平方米光学薄膜生产线
6.05 12.10 12.10 1.01
技改项目
5、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9.90 18.15 - -
6、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5.00 9.17 - -
7、江北激智光学薄膜生产项目 48.37 16.12
8、国家发改委产业振兴技术改造项目 150.00 50.00
9、江北区产业振兴技术改造配套项目 100.00 33.33
小计 397.24 294.71 167.93 113.25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奖励款 388.50 539.79 941.38 417.27
2、税费返还 69.22 65.39 - -
小计 457.72 605.18 941.38 417.27
合计 854.96 899.89 1,109.31 530.5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之“十一、(二)负债分析”,公司于收
到时计入递延收益,自各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根据各资产使用寿命平均分配,计入
当期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金额 说明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1 月,根据甬财政发[2015]868 号“关于下达中央补助地方
2015 年第二批中小
18.00 2015 年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财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局发放的 2015 年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6 年 2 月,根据甬高创[2016]2 号“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
发明专利产业化示 技城)创新驱动领导小组关于公布 2015 年发明专利产业化示范企
60.00
范企业补助 业认定名单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放的发明专利产
业化示范企业补助
2016 年 2 月,根据甬高新人社[2015]18 号“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
宁波市大学生实践 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大学生
2.00
基地奖励 实践基地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放的宁波市大学生
实践基地奖励
2016 年 4 月,根据甬高新地税税批[2016]222 号“宁波市地方税务
2015 年度水利基金 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司收到宁波
39.67
减免 市地方税务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发放的 2015 年度水利
基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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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根据甬科计[2016]27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6 年度
2016 年宁波市第一
42.50 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放
批科技项目经费
的 2016 年度宁波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
2016 年 6 月,根据甬科计[2016]29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6 年度
宁波市 2016 年度第
3.00 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放
二批科技项目经费
的宁波市 2016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
2016 年 5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6]16 号“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
2016 年度高新区第
200.00 科技城)2016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
二批科技项目补助
波国家高新区发放的 2016 年度高新区第二批科技项目补助
2016 年 6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6]18 号“关于下达宁波国家高新区
2016 年度高新区第 (新材料科技城)2016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
6.00
三批科技项目经费 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放的高新区 2016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
费
2016 年 6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6]18 号“关于下达宁波国家高新区
2016 年度高新区第 (新材料科技城)2016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
4.80
三批科技项目经费 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放的高新区 2016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
费
2016 年 6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6]18 号“关于下达宁波国家高新区
2016 年度高新区第 (新材料科技城)2016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
16.50
三批科技项目经费 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放的高新区 2016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
费
2016 年 5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6]16 号“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
展位补助 0.50 科技城)2016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
波国家高新区发放的展位补助
2016 年 6 月,根据甬高新经[2016]58 号“关于下达 2016 年宁波市
2016 年宁波市工业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涉及高新
和信息化发展专项
5.00 区部分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放的
资金(节能和淘汰
2016 年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
落后产能专项)
专项)涉及高新区部分第一批补助资金
2015 年象山县技术
2016 年 3 月,根据象经信[2016]34 号和象财企[2016]131 号“关于下
改造项目和市高成
达 2015 年象山县技术改造项目和市高成长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
长企业技术改造专 16.20
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象山激智收到象山县财政局发放的 2015 年
项项目配套补助资
度补助资金
金
土地使用税减免、 根据甬政办发[2014]9 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
房产税减免及水利 29.55 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江北激智收到宁波市江
基金返还 北区慈城镇发放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房产税减免及水利基金返还
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2016 年 1 月,江北激智收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发放的企业工程
10.00
补助款 技术中心补助款
工业有效投资奖励
2016 年 5 月,江北激智收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发放的
和区级工程中心补 4.00
工业有效投资奖励和区级工程中心补助
助
2015 年度
2014 年度直属企业 2015 年 2 月,根据甬高新总工[2015]7 号“关于 2014 年度直属企业
工会重点工作考核 0.20 工会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收到宁波高新区总工会发放的奖
二等奖 励奖金
2015 年 2 月,根据甬外经贸财函[2014]449 号“关于拨付并清算 2013
宁波市进出口信用 年 10 月-2014 年 9 月宁波市进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1.52
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公司收到宁波市财政局发放的 2013 年 10 月-2014 年 9 月宁波市进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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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根据甬高新总工[2014]104 号“关于下拨宁波市学习
宁波市学习型企业
0.50 型企业补助经费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补助经费
总工会发放的宁波市学习型企业补助经费
2015 年 3 月,根据甬人社发[2014]214 号“关于下达 2014 年度宁波
2014 年度宁波市博
市博士后工作有关资助经费的通知”,收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士后工作有关资助 22.00
保障局以及宁波市财政局发放的博士后工作站科研资助、工作补助
经费
等经费
2015 年 3 月,根据浙财教[2014]52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浙江省
2013 年度浙江省科
5.00 科学技术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放的
学技术奖励资金
2013 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
2015 年 3 月,根据甬高新[2015]6 号“关于表彰高新区 2014 年度先
高新区 2014 年度先
20.00 进企业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发放的高新区
进企业奖金
2014 年度先进企业奖金
2015 年 5 月,根据甬高新总工[2015]35 号“关于命名表彰 2014 年
2014 年度高新区十
度高新区十佳创新团队和十佳岗位技术创新能手的通知”,公司收
佳创新团队和十佳 0.30
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发放的 2014 年度高新区十
岗位技术创新能手
佳创新团队和十佳岗位技术创新能手奖金
2015 年 5 月,根据甬科技[2015]21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5 年度
宁波市 2015 年度第
64.00 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财政局发放的
一批科技项目经费
宁波市 2015 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
2015 年 6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5]14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国家高新
宁波市国家高新区
区 2015 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高
2015 年度第一批科 100.00
新区财政局发放的宁波市国家高新区 2015 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经
技项目经费
费
党建示范建设经费 2.00 2015 年 6 月,公司收到宁波市人社局发放的党建示范建设经费
政府奖励款 2.00 2015 年 5 月,象山激智收到政府奖励款
2015 年 6 月,根据宁(北)高管委[2014]1 号“关于下达对宁波江
资金补助 2.00 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资金补助的通知”,江北激智收到宁波(江
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资金补助
2015 年 1 月,根据甬高新地税批[2014]0281 号通知,公司收到宁
2013 年度水利基金
28.27 波市地方税务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发放的 2013 年度水
减免
利基金减免
2015 年 7 月,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及“2014 年度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申报社保补贴的通知”,公司收到宁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 4.46
波市高新区人社局发放的 2014 年度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
贴费
申报社保补贴费
2015 年 7 月,根据甬高新经(2015)47 号文件“关于下达高新区
2015 年度第一批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高新区经
上市补助费用 200.00
济发展局和财政局发放的高新区 2015 年度第一批产业扶持资金-
上市补助费用
2015 年 7 月,根据甬高新地税批(2015)0145 号文件“宁波市地方
2014 年水利基金补
33.59 税务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司收到
助
宁波市高新区地税局 2014 年水利基金减免
2015 年 8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5)12 号文件“关于下达高新区
专利资助经费 7.60 2015 年专利资助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财政局和科技
局 2015 年高新区专利资助经费-市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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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8 月,根据甬财政发(2015)576 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宁波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首批项目清算资金的通知 ”,公司
进出口信用保险费
2.38 收到宁波市财政局和外经贸局 2015 年度宁波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
补贴
金首批项目清算资金 2014 年 10-12 月进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2014 年进口贸易扶持资金
2015 年 10 月,根据甬高新人社(2015)18 号“宁波国家高新区人
大学生实践基地奖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确定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
1.00
励款 大学生实践基地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高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
与社保中心大学生实践基地奖励
2015 年 10 月,公司收到经发局 2015 年第五批产业扶持资金-信保
信保补贴 1.27
补贴
2015 年度浙江省博 2015 年 11 月,根据 2015 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
士后科研项目择优 6.00 费名单,公司收到宁波市高新区人社局 2015 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
资助经费 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2015 年度宁波市信 2015 年 11 月,根据甬经信科技(2015)95 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
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化委员会关于公布 2015 年度宁波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项目
9.00
示范项目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经信委 2015 年度宁波市信息化
补助 与工业化融合示范项目验收结果补助
出口增量奖励 0.75 2015 年 11 月,公司收到高新区经发局 2014 年出口增量奖励
2015 年 12 月,根据甬高新组(2015)30 号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
宁波市 3315 计划人 材料科技城 )工作 委员会组织部、宁波国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才 2015 年区级配套 50.00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宁波市‘3315 计划’人才 2015 年区级 配套资助经
资助经费 费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高新区人社局宁波市 3315 计划人才
2015 年区级配套资助经费
2015 年 12 月,根据国人部发(2006)149 号文件“关于印发《宁波市
2015 年度宁波市博
6.00 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收到高新区人社局 2015 年度
士后资助经费
宁波市博士后资助经费
2015 年 12 月,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2015 下半年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
14.21 度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公司收到
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高新区人社局 2015 年下半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2015 年 12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5)18 号“关于下达宁波国家高
专利补助 10.60 新区 2015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公司收到宁波
高新区科技局高新区 2015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
企业扶持基金 7.00 2015 年 7 月,象山激智收到象山县财政局企业扶持基金
水利基金减免 0.15 2015 年 8 月,象山激智收到象山县地税局水利基金减免
水利基金减免 2.32 2015 年 9 月,象山激智收到象山县地税局水利基金减免
2015 年 9 月,江北激智收到宁波江北区慈城镇地税局水利基金减
水利基金减免 1.05
免
2014 年度
2014 年 1 月,根据甬经信技改[2013]206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宁
宁波市高成长企业
7.00 波市高成长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
奖励资金
局发放的 2013 年度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奖励资金
2014 年 1 月,根据甬人社发[2013]439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宁波
博士后工作站科研
3.00 市博士后工作有关资助经费的通知”,收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资助经费
保障局发放的 2013 年度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站科研资助经费
2014 年 3 月,根据甬高新[2014]9 号“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
2013 年度高新区先
10.00 表彰高新区 2013 年度先进企业的通知”,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
进企业表彰款
会发放的 2013 年度高新区先进企业表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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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根据甬财政发[2013]1241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3
宁波市第二批企业
50.00 年度第二批企业上市补贴资金的通知”,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
上市补贴
局发放的 2013 年宁波市第二批企业上市补贴款
2014 年 6 月,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政策,收到
赴外招聘补助 1.00
赴外招聘补助
2014 年 7 月,根据甬科计[2014]36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4 年度
宁波市 2014 年度第
110.00 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发
一批科技项目经费
放的经费补助
高新区 2014 年度第 2014 年 7 月,根据甬高新经[2014]55 号“关于下达高新区 2014 年
103.30
二批产业扶持资金 度第二批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收到产业扶持资金
2014 年 8 月,根据甬外经贸财函[2013]608 号“关于拨付 2012 年 10
宁波市进出口信用
2.15 月-2013 年 9 月宁波市进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收到
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
2013 年度第三批企 2014 年 9 月,根据甬创[2014]41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第三批企
业扶持资金人才补 19.50 业扶持资金(人才补贴)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
贴 服务中心发放的 2013 年度第三批企业扶持资金人才补贴的补助
2014 年 9 月,根据甬创[2014]36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第三批企
2013 年度第三批企
业扶持资金(自主创新投入补助)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创新
业扶持资金自主创 150.00
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发放的 2013 年第三批企业扶持资金自主创新投
新投入的补助
入的补助
2014 年 9 月,根据甬创[2014]42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第三批企
2013 年度第三批企
业扶持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补贴)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创新
业扶持资金中小企 86.00
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发放的 2013 年度第三批企业扶持资金中小企业
业发展补贴
发展补贴的补助
2014 年 9 月,根据甬科计[2014]61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4 年度
宁波市 2014 年度第
20.00 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发
三批科技项目经费
放的经费补助
2013 年宁波市创新 2014 年 9 月,根据甬科高[2013]119 号“关于公布 2013 年宁波市创
10.00
型试点企业 新型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收到补助
2014 年 9 月,根据浙科发条[2013]243 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30.00 下达 2013 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计划的通知”,收
研究开发中心补助
到补助
2014 年 10 月,根据甬发改工业[2014]233 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
高新区 2014 年补助 18.30 发《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FT-LCD 显示器用光学扩散膜生
产线项目专家组验收意见》的通知”,收到科技局补助
2014 年度浙江省博 2014 年 11 月,根据浙人社发[2014]102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士后科研项目择优 3.00 保障厅关于公布 2014 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人员名
资助 单的通知”,收到浙江省财政厅择优资助款
2014 年 11 月,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44.13 要求拨付 2012-2014 年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类补贴的请示”,
补助
收到人社局补助
宁波市 2014 年度第
2014 年 12 月,根据甬金办[2014]49 号“宁波市金融办、宁波市财
二批企业利用多层
100.00 政局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4 年度第二批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
次资本市场发展专
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收到专项资金
项资金
2014 年度温室气体
2014 年 12 月,根据甬高新经[2014]85 号“关于下达 2014 年度温室
排放盘查试点工作 5.00
气体排放盘查试点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收到资金补助
补助资金
2014 年度第四批科 2014 年 12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4]27 号“关于下达宁波国家高新
100.00
技项目经费 区 2014 年度第四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收到科技项目经费
1-1-227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 12 月,根据甬经信技改[2014]272 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
2014 年度宁波市高
52.00 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奖励
成长企业奖励资金
资金的通知”,收到奖励资金
2014 年 12 月,根据甬高新总工[2014]104 号“关于下拨宁波市学习
和谐企业创建先进 型企业补助经费的通知”、甬高科党[2014]23 号“宁波国家高新区
0.20
单位 (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关于表彰第四轮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的
通知”,收到补助
2014 年 12 月,根据“高新区 2014 年授权专利市、区两级补助安排
专利资助经费 1.80
表”,收到专利资助经费
2014 年 8 月,根据皋办[2013]21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
于确定 2013 年度如皋市‘高端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如
人才引进补助 15.00
皋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确定如皋市 2013 年度省‘双创计划’、‘博
士集聚计划’资助名单的通知”,江苏激智收到补助
2013 年度
2013 年 3 月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发放的出口保险费补
出口保险费补贴 3.48
贴款
2013 年 3 月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发放的科技项目补贴
科技项目补贴经费 0.60
经费
2013 年 6 月,根据甬科创[2013]15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度第三批
2012 年度外贸招商
86.50 企业扶持资金(外贸及招商引资补助)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
引资补助
科技创业中心发放的 2012 年度外贸招商引资补助
2013 年 6 月,根据甬科创[2013]11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度第三批
2012 年度自主创新
50.50 企业扶持资金(自主创新投入补助)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科
投入补助
技创业中心发放的 2012 年度自主创新投入补助
2013 年 6 月,根据甬科创[2013]13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度第三批
2012 年度人才补助 41.50 企业扶持资金(人才补贴)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科技创业中
心发放的 2012 年度人才补助
2013 年 8 月,根据甬科计 [2013]57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3 年度
2013 年度科技项目
40.00 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高新区财政局
经费补助
发放的 2013 年度科技项目经费补助
2013 年 8 月,根据甬安监管综[2013]3 号“关于公布 2012 年度宁波
2013 年度安全生产
3.00 市第六批机械等行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的通知”,
补助
公司收到宁波市高新区财政局的 2013 年度安全生产补助
2013 年 8 月,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发放的出口保险费
出口保险费补贴 1.99
补贴款
2013 年 8 月,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发放的市级授权专
市级授权专利补助 1.20
利补助款
2013 年 10 月,根据甬高新经[2013]64 号“关于下达高新区 2013 年
2013 年度第三批产
26.70 度第三批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国家高新区经济
业扶持资金
发展局/财政局 2013 年度第三批产业扶持资金
2013 年 10 月,根据甬科计[2013]95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3 年度
2013 年度第三批科
80.00 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市财政局/科技局
技项目经费
2013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
2013 年 12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3]18 号关于“关于下达宁波国家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 30.00 高新区 2013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
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
2013 年 12 月,公司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发放的市级授权专
市级授权专利补助 1.20
利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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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3 年 12 月,根据甬经信节能[2013]384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
2013 年度宁波市清 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宁
5.00
洁生产补助 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 2013 年度宁波市清洁生
产补助款
市级及以上科技项 2013 年 12 月,根据甬高新科[2013]21 号“关于下达宁波国家高新
目配套资助、国内 25.60 区 2013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宁波国家
授权专利资助 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和专利资助款
2013 年 12 月,根据如皋市人才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关于确定如皋
人才补助 20.00 市 2013 年度省“双创计划”“博士集聚计划”资助名单的通知》,江
苏激智收到南通市财政局补助款 20 万元。
(八)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521.67 - - 102.99
对外捐赠 7.00 12.96 8.00 15.49
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 7.00 12.96 8.00 15.49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37.11 60.56 48.88 28.29
其他 11.01 18.53 9.21 2.45
合计 576.79 92.05 66.08 149.2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水利建设专
项资金等,其中:(1)2013年公司因8号、9号光学膜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搬迁使得7号
楼洁净室工程尚未摊销中的102.99万元转入营业外支出(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内容之“十
一、(一)资产质量及构成分析”部分内容);(2)2016年上半年因公司原租赁的厂房停
租搬迁,原办公楼、洁净室的装修以及导热油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后处置以及部分老旧
机器设备报废,使得当期营业外支出规模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仅因部分税款纳税时间延迟缴纳了少量滞纳金,其中,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
年上半年分别为0.55万元、5.28万元、0.17万元和0.02万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分析
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扣
除所得税影响)分别为9.99万元、779.29万元、545.21万元和141.64万元,占当期归属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22%、15.39%、9.51%和7.36%,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
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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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年初未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13 年度 83.82 343.88 186.69
2014 年度 186.69 1,422.38 97.41
2015 年度 97.41 1,886.61 -504.12
2016 年 1-6 月 -504.12 713.63 -1,009.45
注: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未交数与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科目存在差异,差异金
额分别为21.18万元、814.06万元和1,256.18万元,系部分公司期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其他流
动资产”科目披露所致。
2、营业税纳税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无营业税应税收入,不交纳营业税。
3、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年初未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13 年度 362.05 837.80 323.64
2014 年度 323.64 912.03 425.64
2015 年度 425.64 924.97 745.42
2016 年 1-6 月 745.42 1,145.94 307.08
注:2016年6月末未交数与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科目存在差异,差异金额为17.28万元,系部
分公司预缴可退回的企业所得税额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披露所致。
申报会计师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编制的“关于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1-6月申报财务报告期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实施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主
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648号),认为:激智科
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9
号)规定编制的“纳税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
年度及2016年1-6月申报财务报告期间主要税种的实际缴纳情况。
4、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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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润总额 2,298.65 6,829.10 6,014.33 5,304.62
所得税费用 373.41 1,096.84 951.41 770.14
其中:按税法及相关规定
680.64 1,244.75 1,014.03 799.4
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调整 -307.24 -147.91 -62.62 -29.25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
16.24% 16.06% 15.82% 14.52%
的比例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09年9月取得宁波市科学
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33100021),有效期为三年,2009至2011年度企业所得
税税率按照15%执行。2012年9月,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甬高企认办[2012]1号》文件,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为三年,2012
至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2015年10月,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甬高企认领[2015]8号》文件,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
为GR20153310003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5至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
税率按照15%执行。
(十一)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技术持续创新的风险、平板显示技术替代的
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等。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分析并完整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显现出良好的盈利能力,根据行业未来发
展趋势以及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判断,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持续盈利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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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质量及构成分析
1、总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2,945.68 50.26 51,530.74 50.37 35,695.88 49.86 24,765.51 55.11
非流动资产 52,407.58 49.74 50,765.19 49.63 35,898.70 50.14 20,173.21 44.89
资产总计 105,353.26 100.00 102,295.93 100.00 71,594.58 100.00 44,938.72 100.00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光学薄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数年的积累,
目前公司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资产规模亦
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5,353.26万元,较2013年末
增长了134.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89%、50.14%、49.63%
和49.74%。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2013年末有所
升高,其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稳定的生产经营用厂房对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日趋重要,同时,随着公司盈利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也具备了构
建自有厂房的经济基础,公司陆续在宁波高新区、宁波江北区及象山县购置了土地用于
光学膜生产项目建设,上述相关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快速增加带动了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断提高。
公司资产结构的变动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一致。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675.09 10.72 7,945.66 15.42 4,509.71 12.63 3,423.05 13.82
应收票据 11,383.25 21.50 9,899.85 19.21 3,456.88 9.68 1,847.50 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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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应收账款 22,948.96 43.34 23,539.10 45.68 18,615.01 52.15 13,170.10 53.18
预付款项 113.57 0.21 35.67 0.07 102.15 0.29 184.38 0.74
其他应收款 1,079.45 2.04 844.11 1.64 1,537.56 4.31 173.40 0.70
存货 10,471.90 19.78 8,452.28 16.40 7,453.40 20.88 5,967.09 24.09
其他流动资产 1,273.46 2.41 814.06 1.58 21.18 0.06 - -
流动资产合计 52,945.68 100.00 51,530.74 100.00 35,695.88 100.00 24,765.5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2013
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上述四项流动资产合计占当期流动资产总
额的比重分别为98.55%、95.34%、96.71%和95.34%。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现金 3.85 12.39 22.93 7.22
银行存款 1,994.46 5,418.66 2,291.46 2,051.73
其他货币资金 3,676.78 2,514.62 2,195.31 1,364.09
合计 5,675.09 7,945.66 4,509.71 3,423.05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逐年增长,其主要原因如下:
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需保持相应数额的货币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
周转需要。
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和进口押汇保证金等
保证金数额不断增加,其他货币资金数额不断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352.48 2,147.59 1,738.83 1,083.41
信用证开证保证金 268.30 290.03 341.38 208.18
进口押汇保证金 - - - 19.20
保函保证金 56.00 56.00 115.10 53.30
借款保证金 - 21.00 - -
合计 3,676.78 2,514.62 2,195.31 1,3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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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1,128.99 9,422.95 2,038.51 1,847.50
商业承兑汇票 267.64 502.00 1,554.07 -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13.38 25.10 135.70
合计 11,383.25 9,899.85 3,456.88 1,847.50
①应收票据变动分析
承兑汇票为公司货款结算的一种重要方式。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
大,客户通过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的金额不断增加,使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
的余额随之增加。
②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对应应收账款账龄计
提同等比例的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商业承兑 商业承兑 商业承兑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汇票余额 汇票余额 汇票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267.64 13.38 502.00 25.10 1,180.78 59.04
1-2 年(含 2 年) - - - - 383.29 76.66
合计 267.64 13.38 502.00 25.10 1,554.07 135.70
③报告期各期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全部为商业承兑汇票,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出票人 票据类型 出票时间 到期日 金额
2014/12/15 2015/5/15 100.00
深圳市冠恒电子有限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 2014/12/15 2015/5/15 34.07
2014/12/30 2015/6/29 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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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0 2015/6/29 140.00
2014/12/30 2015/6/29 140.00
合计 - - - 554.07
报告期内,深圳市冠恒电子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较为紧张等原因,未能按期支付公
司货款,公司已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深圳
市冠恒电子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公司货款归还情况,及时判断公司货款回收风险,必要
时采取相应措施对该公司所欠货款进行催收。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余额 25,171.02 25,193.55 19,696.53 13,928.88
坏账准备 2,222.06 1,654.45 1,081.52 758.77
应收账款净额 22,948.96 23,539.10 18,615.01 13,170.10
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43.34% 45.68% 52.15% 53.18%
营业收入 25,318.31 47,243.99 39,061.54 28,398.10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9.42% 53.33% 50.42% 49.05%
① 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928.88万元、19,696.53万元、25,193.55
万元和25,171.02万元,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其主要原因如下:
A、根据行业货款结算惯例,行业公司一般会给下游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公司根据
客户经营实力、前期销售回款状况、采购公司产品规模等因素,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分
级,实行差别信用政策。对于不同信用级别客户,一般给予30天、60天、90天和120天
等不同期间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销售收入整体账期为90-120
天,随着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随之快速增加。
B、公司销售收入存在季节性特征,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最高。2013年、2014年
和2015年,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94%、
31.11%和32.95%,第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的季节性特征致使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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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带动应收账款余额快速增加。2014年、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7.55%和20.72%,带动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加
41.41%和27.91%。
D、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除因季节性因素公司第四季度
销售占比较高外,部分客户因临时资金周转原因导致部分货款付款延迟亦是应收账款余
额较大的重要原因。
②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鉴于深圳市冠恒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且最近6个月内无还款意愿,并出
现违约现象,故公司将其认定为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并于
2016年6月30日将其所欠635.60万元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B.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 12.31
账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 年以内 23,044.87 93.92 23,829.76 94.59 19,451.12 98.75 13,749.34 98.71
1-2 年 1,256.88 5.12 874.08 3.47 152.77 0.78 115.36 0.83
2-3 年 101.65 0.41 402.72 1.60 28.46 0.14 31.89 0.23
3 年以上 132.02 0.54 86.99 0.35 64.18 0.33 32.29 0.23
合计 24,535.42 100.00 25,193.55 100.00 19,696.53 100.00 13,928.8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93%以上,应收账款
整体账龄较短,质量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账龄 计提比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 年以内 5% 1,152.24 1,191.28 972.56 687.47
1-2 年 20% 251.38 174.82 30.55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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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年 50% 50.82 201.36 14.23 15.94
3 年以上 100% 132.02 86.99 64.18 32.29
合计 - 1,586.46 1,654.45 1,081.52 758.77
③应收账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之快速增加,但应
收账款的质量较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主要理由如下:
A、应收账款的账龄合理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当期应
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8.71%、98.75%、94.59%和93.92%,超过1年账龄的应收账款
占比较低。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合理,期限较短,质量较好。
B、公司实行严格的信用政策和积极的控制措施
公司对客户信用期调整管理严格。公司通常根据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分类标准,对客
户进行分级并给予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一般给予新客户的信用期为30天,经一段时间
合作后,根据客户要求,公司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对双方前期合作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评价状况提出对客户信用期限调整的申请,报公司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
公司销售部门为货款及时收回的责任人,负责销售回款计划的制定与应收账款的催
收工作,财务部门督促销售部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④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的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具体如下:
A、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期末余额比例(%)
东莞轩朗 3,668.97 14.58
青岛卓英社 2,970.74 11.8
福建捷联 1,817.93 7.22
长兴光学 1,724.82 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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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富 1,578.92 6.27
合计 11,761.39 46.73
B、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期末余额比例(%)
青岛卓英社 4,213.07 16.72
东莞轩朗 2,674.46 10.62
厦门力富 2,669.29 10.60
福建捷联 1,699.36 6.75
A.N.T 1,212.25 4.81
合计 12,468.43 49.49
C、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期末余额比例(%)
青岛卓英社 3,882.07 19.71
东莞轩朗 3,503.77 17.79
厦门力富 1,478.05 7.50
惠州粤泰翔 1,224.08 6.21
绵阳捷智 821.68 4.17
合计 10,909.65 55.38
D、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期末余额比例(%)
东莞轩朗 2,838.84 20.38
厦门力富 1,860.92 13.36
青岛卓英社 1,592.90 11.44
东莞瑞川 906.18 6.51
苏州晟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759.18 5.45
合计 7,958.03 57.14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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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 坏账 坏账 坏账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以账龄作为
632.12 111.66 343.66 58.55 276.39 28.43 191.00 17.60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履约保证金组合 559.00 - 559.00 - 1,289.60 - - -
合计 1,191.12 111.66 902.66 58.55 1,565.99 28.43 191.00 17.60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履约保证金、租房押金、员工备用金借款等,根据公司的坏
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土地出让及投资履约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准备。
201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565.99万元,金额较大,其主要包括应收宁波
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629万元投资履约保证金及保洁保证金和应收如皋市
财政局600万元土地出让履约保证金。2013年公司拟在江苏省如皋市购置土地建设光学
膜生产基地,并预付如皋市财政局600万元相关款项,但相关土地购置事宜未得到落实,
2014年公司将该预付款项由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调整至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披露,该笔
款项已于2015年收回。
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902.66万元,主要为应收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
发建设有限公司504.40万元投资履约保证金和保洁保证金、应收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79.13万元墙改费保证金、应收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0.60万元投资履约保证
金。
2016 年 1-6 月,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191.12 万元,主要为应收宁波江北高新产
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04.40 万元投资履约保证金和保洁保证金、应收宁波市江北区财
政局 79.13 万元墙改费保证金、应收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0.60 万元投资履
约保证金以及应收部分员工备用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款项。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本公 占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司关系 比例(%)
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 投资履约保证金、
无关联关系 504.40 42.35
公司 保洁保证金
顾新珠 公司员工 87.41 7.34 备用金
沈旭峰 公司员工 80.36 6.75 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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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无关联关系 79.13 6.64 墙改费
窦贤如 公司员工 70.44 5.91 备用金
合计 - 821.74 68.99 -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比例(%)账面价值 比例(%)账面价值 比例(%)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3,399.75 32.47 2,838.08 33.58 3,623.32 48.61 3,649.80 61.17
在产品 1,200.28 11.46 1,228.14 14.53 817.11 10.96 685.27 11.48
委托加工物资 28.19 0.27 19.82 0.23 43.61 0.59 47.48 0.80
库存商品 5,521.62 52.73 3,894.34 46.07 2,328.73 31.24 1,332.49 22.33
发出商品 200.59 1.92 341.41 4.04 562.01 7.54 192.29 3.22
周转材料 121.45 1.16 130.49 1.54 78.62 1.05 59.76 1.00
合计 10,471.90 100.00 8,452.28 100.00 7,453.40 100.00 5,967.09 100.00
① 存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967.09万元、7,453.40万元、8,452.28万
元和10,471.9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09%、20.88%、16.40%和19.78%。
公司历来重视对存货的管理,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条件下,尽可能加快存货周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生产计划部负责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之间的总体协
调,实时汇集各部门数据并作出统筹安排。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部门根据对老客户
的跟进服务及新客户的导入情况,每月25号之前需向生产计划部提供未来3个月产品的
预测销售数据,生产计划部综合历史销售数据、在手订单情况和预测销售数据等因素,
下达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逐年增加,其主要原因如下:
A、公司通常根据生产需要备有一定数量的原材料,以保障生产的稳定、持续进行。
通常公司综合各类别原材料的供货周期、需求量大小等因素,对其具体备货量统筹安排。
一般而言,对于国内采购原材料部分,库存PET基膜备货量为满足未来30天的生产需求,
库存辅料备货量为满足未来10天的生产需求。对于进口原材料部分,考虑到供货周期较
长、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进口原材料备货量通常为满足未来60天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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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材料库存规模随之增加。
B、公司围绕LCD应用市场变化“快”的行业本质,建立了出货及跟进服务的快速响
应的机制。公司订单出货期通常在7天左右,对于客户紧急调料的急单则能实现24小时
以内出货。为实现上述目标,除了公司生产部门实施精益生产,持续改进、缩短生产周
期外,公司一般备有1个月左右出货量的产成品库存,以保障公司持续的快速供货反应。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而不断增加。
C、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品质及服务的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及服务受到越来越
多客户的认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快速增加。2014年末和2015年
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除因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相应
增加备货外,公司库存商品中增亮膜产品占比不断提高亦是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增长
的重要原因(增亮膜产品成本较扩散膜高)。
结合公司备货期、生产规模变动等因素,公司存货变动与公司经营情况变动一致。
②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各项目进行清查,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对其进行
测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测算,公司对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
6月末存货分别计提跌价准备24.60万元、182.85万元、420.68万元和494.66万元。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28,478.72 54.34 29,408.32 57.93 18,814.83 52.41 13,641.57 67.62
在建工程 11,366.98 21.69 9,527.63 18.77 6,085.84 16.95 2,315.07 11.48
工程物资 - - - - - - 95.25 0.47
无形资产 10,205.29 19.47 10,347.11 20.38 9,928.93 27.66 2,883.19 14.29
长期待摊费用 127.46 0.24 472.03 0.93 489.42 1.36 424.93 2.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4.96 1.27 362.92 0.71 215.41 0.60 122.97 0.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64.17 2.98 647.18 1.27 364.27 1.01 690.24 3.42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407.58 100.00 50,765.19 100.00 35,898.70 100.00 20,173.21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占比较大。2013年末、2014年
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上述三项非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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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分别为93.39%、97.02%、97.08%和95.50%。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 33,382.85 33,277.03 20,755.55 14,385.24
其中:房屋建筑物 15,417.32 14,898.55 9,721.60 6,984.06
机器设备 15,022.16 15,818.58 9,200.11 6,619.55
运输工具 499.44 496.05 436.38 315.51
电子设备及其他 1,832.03 1,700.26 1,098.98 439.40
固定资产装修 611.89 363.58 298.48 26.72
二、累计折旧合计 4,904.13 3,868.72 1,940.72 743.68
其中:房屋建筑物 1,356.74 992.38 485.50 122.03
机器设备 2,379.78 1,999.39 994.17 357.37
运输工具 325.03 293.74 194.56 115.27
电子设备及其他 699.22 548.81 261.73 148.06
固定资产装修 143.35 34.41 4.77 0.95
三、减值准备合计 -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8,478.72 29,408.32 18,814.83 13,641.57
其中:房屋建筑物 14,060.58 13,906.18 9,236.11 6,862.03
机器设备 12,642.39 13,819.20 8,205.93 6,262.18
运输工具 174.41 202.32 241.83 200.24
电子设备及其他 1,132.81 1,151.45 837.25 291.35
固定资产装修 468.54 329.17 293.71 25.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未发生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公司主要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
201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较2013年末增加6,370.31万元,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晶源路光学膜生产项目研发楼竣工并转入固定资产;二是公司新建的3条光学增亮
膜生产线、子公司象山激智新建的2条扩散膜生产线和2条保护膜生产线陆续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并结转为固定资产。
201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较2014年末增加12,521.48万元,其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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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是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光学増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8条増亮膜生产线建成投产,相关厂
房和机器设备转入固定资产;二是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公司新购置了部分辅助生产设备。
2016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相比2015年末减少796.42万元,
主要系公司原租赁的厂房停租搬迁,部分老旧机器设备报废所致。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晶源路光学膜生产项目 63.99 102.56 511.30 2,315.07
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2,643.13 2,222.35 2,765.49 -
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6,519.30 5,885.96 2,562.82 -
待安装设备 216.69 216.69 237.66 -
象山生产基地项目 1,923.86 1,100.07 8.57 -
合计 11,366.98 9,527.63 6,085.84 2,315.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主要为晶源路光学膜生产项目、光学扩散膜及反
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象山生产基地项目。
晶源路光学膜生产项目,2013年该项目生产车间、12条光学膜生产线陆续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并结转为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尚未完工研发楼建设支出;2014年末该项目
余额主要为尚未验收的蓄热式焚烧炉支出,2016年6月末该项目余额为尚未安装完毕的
附属机器设备。
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为本次募投项
目,2016年6月末,上述项目的余额主要为尚未完工的生产厂房基建及管道安装支出等。
象山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子公司象山激智投资的25亩光学膜生产项目,2016年6月
末,该项目的余额主要为尚未完工的基建支出。
(3)工程物资
2013年末公司工程物资金额为95.25万元,为公司7号楼洁净室(8号和9号光学膜生
产线配套设施)可拆迁设备及材料余值。
2013年末,公司计划将8号、9号光学膜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搬迁至象山光学膜生产
基地,根据测算,预计7号楼洁净室工程可拆迁设备及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9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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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该洁净室工程尚未摊销金额198.24万元中的95.25万元转入工程物资,102.99万元
转入营业外支出。公司原8号、9号光学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已于2014年搬迁、安装、改
造完毕并投入使用。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和非专利技术所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其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软件 44.32 51.79 57.52 38.30
非专利技术 595.63 627.95 - -
土地使用权 9,565.35 9,667.37 9,871.41 2,844.89
合计 10,205.29 10,347.11 9,928.93 2,883.19
公司土地使用权系公司2011年10月购入的位于宁波高新区晶源路面积为2.33万平方
米使用期为50年的土地使用权、2014年2月购入的位于宁波江北区慈城镇面积为6.67万平
方米使用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和2014年7月购入的位于象山县城南高新创业园1.62万平
方米使用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
2015年7月,公司与NANOSYS签署了《技术转让项目协议》,NANOSYS将向公司
提供量子点原料、树脂和阻隔膜、服务、与QDEF(量子点薄膜)技术有关的技术信息、
QDEF内部生产许可以及为协助公司采用QDEF技术所必需的培训和服务,公司需向
NANOSYS支付100万美元技术转让项目费。报告期内,公司将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
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确认为该非专利技术的
初始确认金额并计入非专利技术项目。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装修工程 15.91 269.06 265.60 311.68
导热油 33.13 46.43 15.08 8.40
设备改造工程 45.32 117.25 166.34 104.84
其他 33.09 39.30 4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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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7.46 472.03 489.42 424.93
2016年6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相比2015年末减少了344.57万元,主要系公司原租
赁的厂房停租搬迁,原办公楼、洁净室的装修以及导热油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后处置减
少。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分别为122.97万元、215.41万元、362.92
万元和664.96万元,主要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及内容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中介机构上市费用 638.63 593.35 283.16 90.24
预付建筑工程款 3.84 - 67.87 -
预付设备购置款 921.69 53.83 13.23 -
土地出让履约保证金 - - - 600.00
合计 1,564.17 647.18 364.27 690.24
(二)负债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3,686.34 30.17 21,000.00 27.42 20,738.74 40.50 11,079.21 35.67
应付票据 17,272.98 22.00 13,884.57 18.13 4,675.71 9.13 2,166.82 6.98
应付账款 9,642.09 12.28 11,811.90 15.42 10,446.42 20.40 8,206.61 26.42
预收款项 34.36 0.04 41.03 0.05 10.23 0.02 5.93 0.02
应付职工薪酬 431.09 0.55 522.96 0.68 382.54 0.75 281.76 0.91
应交税费 607.00 0.77 1,121.01 1.46 577.31 1.13 564.79 1.82
应付利息 81.31 0.10 64.62 0.08 58.53 0.11 43.38 0.14
其他应付款 1,408.02 1.79 868.72 1.13 1,552.61 3.03 538.92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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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
2,350.00 2.99 1,830.00 2.39 2,000.00 3.91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5,513.18 70.71 51,144.81 66.79 40,442.08 78.99 22,887.43 73.68
长期借款 12,000.00 15.29 14,170.00 18.50 5,000.00 9.77 6,000.00 19.31
递延收益 10,970.27 13.97 11,234.94 14.67 5,730.10 11.19 2,176.95 7.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22 0.03 29.42 0.04 29.82 0.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994.50 29.29 25,434.35 33.21 10,759.92 21.01 8,176.95 26.32
负债合计 78,507.68 100.00 76,579.16 100.00 51,202.00 100.00 31,064.38 100.00
公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主要部分。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
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68%、78.99%、66.79%和70.71%。
2、流动负债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保证借款 15,336.34 6,300.00 10,525.30 7,000.00
质押借款 500.00 3,500.00 2,963.45 3,229.21
抵押借款 7,850.00 9,200.00 5,250.00 850.00
信用借款 - 2,000.00 2,000.00 -
合计 23,686.34 21,000.00 20,738.74 11,079.21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生产规模、销售规模快速增长,流动资
金需求也随之快速增加。除自身盈利积累外,银行借款是补充公司资金需求的重要途径。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单笔500万元以上短期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 借款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期限 合同编号 担保形式
金额 利率
上海浦东 江苏激智、江北激智、张彦、
基准利率加 2015/7/8-
1 发展银行 800 94012015281608 俞根伟、叶伍元最高额保
100bps 2016/7/7
宁波分行 证、激智科技最高额抵押
上海浦东 江苏激智、江北激智、张彦、
基 准 利 率 加 2015/9/10-
2 发展银行 500 94012015282153 俞根伟、叶伍元最高额保
95bps 2016/9/9
宁波分行 证、激智科技最高额抵押
建设银行 基 准 利 率 加 2015/11/12-2
3 650 1230-2015(Y)-49 激智科技最高额抵押
宁波分行 26.75bps 016/11/12
宁波银行 2015/12/1- 02001LK2015813 张彦、叶伍元、俞根伟/
4 500 6%
海曙支行 2016/12/1 2 倪月花、王伟云最高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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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 江苏激智、江北激智、张彦、
基 准 利 率 加 2015/12/9-
5 发展银行 500 94012015282893 俞根伟、叶伍元最高额保
90bps 2016/12/8
宁波分行 证、激智科技最高额抵押
中国银行
基 准 利 率 加 2015/12/11-2 科技 2015 人借
6 宁波科技 2,000 江北激智、张彦最高额保证
48.5bps 016/12/10 0115
支行
中信银行
基 准 利 率 加 2015/12/23-2 (2015)信甬新银
7 高新区支 2,000 张彦最高额保证
48.5bps 016/10/13 贷字第 150038 号
行
农业银行
基准利率加 2015/12/24-2 820101201500115
8 高新区支 1,000 激智科技、张彦最高额保证
26.75 bps 016/12/23 79
行
上海浦东 江苏激智、江北激智、张彦、
基 准 利 率 加 2015/12/28-2
9 发展银行 900 94012015283047 俞根伟、叶伍元最高额保
90bps 016/12/27
宁波分行 证、激智科技最高额抵押
上海浦东 江苏激智、江北激智、张彦、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1/6-
10 发展银行 900 94012016280028 俞根伟、叶伍元最高额保
90bps 2017/1/5
宁波分行 证、激智科技最高额抵押
上海浦东 江苏激智、江北激智、张彦、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1/8-
11 发展银行 900 94012016280063 俞根伟、叶伍元最高额保
90bps 2017/1/7
宁波分行 证、激智科技最高额抵押
上海浦东 江苏激智、江北激智、张彦、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1/27-
12 发展银行 900 94012016280245 俞根伟、叶伍元最高额保
90bps 2017/1/26
宁波分行 证、激智科技最高额抵押
上海浦东 江苏激智、江北激智、张彦、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2/1-
13 发展银行 500 94012016280313 俞根伟、叶伍元最高额保
90bps 2017/1/31
宁波分行 证、激智科技最高额抵押
上海浦东 江北激智、张彦、俞根伟、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3/2-
14 发展银行 800 94012016280531 叶伍元最高额保证、激智科
90bps 2017/3/1
宁波分行 技最高额抵押
上海浦东 江北激智、张彦、俞根伟、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3/7-
15 发展银行 500 94012016280589 叶伍元最高额保证、激智科
90bps 2017/3/6
宁波分行 技最高额抵押
招商银行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2/24-
16 500 0899150602 信用借款
宁波分行 48.5bps 2016/8/24
(20100000)浙商
浙商银行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4/22-
17 2,000 银网借字(2016)张彦最高额保证
宁波分行 21.75bps 2017/4/12
第 00964 号
(20100000)浙商
浙商银行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4/22-
18 1,000 银网借字(2016)张彦最高额保证
宁波分行 21.75bps 2017/4/12
第 00965 号
(20100000)浙商
浙商银行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5/10-
19 1,000 银网借字(2016)张彦最高额保证
宁波分行 21.75bps 2017/4/6
第 01457 号
(20100000)浙商
浙商银行 基 准 利 率 加 2016/5/19-
20 1,100 银网借字(2016)张彦最高额保证
宁波分行 21.75bps 2017/3/31
第 01879 号
(20100000)浙商
浙商银行 基准利率加 2016/6/14-
21 1,000 银网借字(2016)张彦最高额保证
宁波分行 21.75bps 2017/3/10
第 025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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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000)浙商
浙商银行 基准利率加 2016/6/23-
22 500 银网借字(2016)张彦最高额保证
宁波分行 21.75bps 2017/2/25
第 02774 号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4,917.12 11,609.38 4,675.71 2,166.82
商业承兑汇票 2,355.86 2,275.19
合计 17,272.98 13,884.57 4,675.71 2,166.82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采购原材料所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扩大,原材料采购量随之快速增加,为拓宽融资渠道,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
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的规模亦不断增加,进而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应付票据的余额
不断增加。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余额及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 年以内 9,155.42 11,179.98 10,004.26 7,474.06
1-2 年 278.38 375.28 438.36 732.42
2-3 年 115.31 255.52 3.67 0.13
3 年以上 92.97 1.12 0.13
合计 9,642.09 11,811.90 10,446.42 8,206.61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呈逐年增长态势,其主要原因为:第一,公司原
材料采购额随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应增长,带动公司应付账款不断增加;第二,随着公司
原材料采购量逐年增多,基于前期的良好合作及信誉累积,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期亦
有所放松,公司应付账款规模不断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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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薪酬 431.09 520.43 382.54 281.76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85.92 415.11 290.58 212.1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00.48 60.63 47.27 24.93
职工福利费 44.69 44.69 44.69 44.6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2 - -
合计 431.09 522.96 382.54 281.76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员工人数不断增加,带动公司应付职工
薪酬数额逐年增加。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费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246.73 309.94 118.58 186.69
企业所得税 324.36 745.42 425.64 323.64
个人所得税 0.44 0.41 0.43 0.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63 30.22 13.20 17.62
教育费附加 6.70 12.95 5.66 7.80
地方教育费附加 4.47 8.63 3.77 5.20
房产税 - - - 17.41
土地使用税 - - 0.54 0.04
印花税 1.83 2.19 1.58 1.22
水利基金 5.81 10.14 7.26 4.7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04 1.11 0.66 0.33
合计 607.00 1,121.01 577.31 564.79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各年末,随着销售规模的扩
大和盈利水平的提升,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断增长。
(6)应付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26.91 22.17 45.45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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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54.40 42.44 13.08 15.76
合计 81.31 64.62 58.53 43.38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38.92万元、1,552.61万元、868.72万元
和1,408.02万元。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施工方履约保证金、押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应付单位 金额 占比 性质
2016.6.30 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公司 1,359.95 96.59% 代垫款
2015.12.31 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公司 830.25 95.59% 代垫款
2014.12.31 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500.00 96.61% 暂拨款
2013.12.31 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92.78% 履约保证金
①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应付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
款的具体情况
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南建设”)是浙江象山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直属的国有投资开发公司,主要负责象山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开发建设,
园区内企业的服务工作。根据象山激智与城南建设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本
协议用地约 16,000 ㎡的厂房建设费用约 2,000 万元由城南建设先行垫付。厂房建成后发
行人分 3 年支付给城南建设相应款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
象山激智共收到城南建设代垫的款项分别为 830.25 万元和 1,359.95 万元。象山激智已将
收到的上述款项全额支付项目建设方宁波大成建设有限公司。
②2014 年末公司应付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暂拨款的具体情况
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直属的
国有投资开发公司,主要负责高新园的建设,园区内企业的服务工作。江北激智在 2014
年 8 月、2015 年 1 月分别收到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 1,500 万元、
500 万元暂拨款,上述款项将视江北激智竣工试生产及投产后效益情况,确定是否奖励
给公司,上述款项不属于补助或补贴,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2015 年 12 月,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下发了《关于下达对宁波江北
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资金补助的通知》(宁(北)高管委[2015]3 号,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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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关于下达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高技
术方面)201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451 号),2015 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江北激智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高技术方面)1 项,同意支付江
北激智第一期相关配套资金 2,000 万元。同时,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和
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具说明,将原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
限公司暂拨江北激智的 2,000 万元款项调整为《通知》的第一期配套资金。江北激智收
到上述文件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 2,000 万元暂拨款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上由其他应付款科目转至递延收益科目核算。
③2013 年末公司应付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情况
2012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由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宁波高新区 GX-07-01-32-02 地块的激智科技光学薄
膜生产项目的生产厂房、研发楼及附属设施所需的桩基、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进行施
工总承包,根据合同规定,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支付公司履约保证金 500 万元,公
司收到该款项后,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万
元、2,000万元、1,830万元和2,350万元,均为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非流动负债分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保证借款 7,200.00 9,370.00 4,000.00 5,200.00
抵押借款 4,800.00 4,800.00 1,000.00 800.00
合计 12,000.00 14,170.00 5,000.00 6,000.00
公司长期借款主要来自于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及农业银行宁波江东区支行借款,期
限3-5年不等。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单笔500万元以上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合同编号 担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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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注 基 准 利 率 上 2012.05.30- 宁波花时美毛衫制衣有限
1 1,500 94012012281370
宁波分行 浮 20% 2017.05.29 公司、张彦最高额保证
农业银行 2015.03.31-
2,700
基 准 利 率 上 2020.12.30 82010420150000
2 宁波江东 江北激智土地使用权抵押
浮 5% 2015.04.02- 062
区支行 2,100
2020.12.30
2015.04.02-
3,200
2020.11.30
2015.04.21-
600
农业银行 2020.12.30
基 准 利 率 上 2015.05.27- 82010420150000 激智科技、张彦最高额保
3 宁波江东 768
浮 5% 2020.12.30 064 证
区支行 2015.06.25-
1,002
2020.12.30
2015.06.30-
550
2020.12.30
注:该笔借款将于2017年5月29日到期,在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TFT-LCD 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膜的
80.00 90.00 110.00 130.00
研发和产业化资助
TFT-LCD 显示器用光学扩散膜生产
314.67 345.33 406.67 468.00
线资助
光学薄膜生产项目资助 1,272.71 1,309.96 1,384.46 1,458.96
年产 3,500 万平方米光学薄膜生产线
89.74 95.79 107.89 119.99
技改项目资助
江北激智光学膜生产项目建设资助 3,656.58 3,704.95 3,721.08 -
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169.95 179.85 -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奖励 85.83 90.83 - -
国家发改委产业振兴技术改造项目 2,800.00 2,950.00
江北区产业振兴技术改造配套项目 1,866.67 1,966.67
象山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501.55 501.55 - -
象山激智光学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132.58
合计 10,970.27 11,234.94 5,730.10 2,176.95
① TFT-LCD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膜的研发和产业化资助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公司于2010年6月收
到补助资金20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TFT-LCD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膜的研发和产业化。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根据受益期间确认政府补助收益120万元,余额80万元列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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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② TFT-LCD显示器用光学扩散膜生产线资助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高技(2009)2223号《国家发展改革
委办公厅关于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的复函》和宁波市财政局文件甬财政工
(2011)588号《关于下达财政部2011年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第一批)中央
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公司于2011年9月收到补助资金600万元。该项
资金用于公司TFT-LCD显示器用光学扩散膜生产线。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收
益期间确认政府补助收益285.33万元,余额314.67万元列于本科目。
③ 光学膜生产项目资助
根据宁波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宁波市高新区财政局文件甬高新经(2011)133号
《关于下达对激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金补助的通知》,公司于2011年11月收到补助
资金1,49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公司光学薄膜生产项目的建设。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
司根据收益期间确认政府补助收益217.29万元,余额1,272.71万元列于本科目。
④ 年产3,500万平方米光学薄膜生产线技改项目资助
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文件甬经信技改(2013)331号《关
于下达宁波市2013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于2013年
12月收到宁波市财政局补助资金121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年产3,500万平方米光学薄膜生
产线技改项目的建设。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收益期间确认政府补助收益31.26
万元,余额89.74万元列于本科目。
⑤江北激智光学膜生产项目建设资助
根据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文件宁(北)高管委(2014)1号《关于
下达对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资金补助的通知》,江北激智分别于2014年2月和
2014年5月合计收到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补助资金3,721.08万元,该项
资金用于江北激智光学膜生产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收益期间确认
政府补助收益64.50万元,余额3,656.58万元列于本科目。
⑥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文件甬经信技改[2014]384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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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宁波市2014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五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2月
收到宁波市财政补助资金198万元,该资金用于公司光学薄膜生产项目的建设。截至2016
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收益期间确认政府补助收益28.05万元,余额169.95万元列于本科
目。
⑦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文件甬财政发[2014]1076号《关于下达2014年度宁波市战略性新
兴产业专项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2月收到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光学
薄膜生产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收益期间确认政府补助收益14.17万
元,余额85.83万元列于本科目。
⑧国家发改委产业振兴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投资[2015]1451号《关于下达产
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高技术方面)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宁波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甬发改投资[2015]372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高技术方面)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
划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11月收到宁波市财政局补助资金3,000万元,用于公司增亮膜
光学薄膜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收益期间确认政府补助收益200万元,
余额2,800万元列于本科目。
⑨江北区产业振兴技术改造配套项目
根据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文件宁(北)高管委[2015]3号《关于下达
对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资金补助的通知》,江北激智收到宁波(江北)高新技
术产业园管委会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公司光学增亮膜项目生产线建设。截至2016
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收益期间确认政府补助收益133.33万元,余额1,866.67万元列于本
科目。
⑩象山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2015年2月,根据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象开管[2014]54号《关于象山
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资金补助的通知》,象山激智收到基础设施补助资金501.55万元,该
项资金用于象山激智光学薄膜生产项目,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项目正在建设中,未
确认补助收益,余额501.55万元列于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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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象山激智光学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6 年 4 月,根据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象开管[2016]35 号《关于象
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资金补助的通知》,象山激智收到补助资金 132.58 万元,该项资
金用于象山激智光学薄膜生产线项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正在建设中,未
确认补助收益,余额 132.58 万元列于本科目。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实收资本(或股本) 5,969.00 5,969.00 5,969.00 5,850.00
资本公积 6,918.98 6,820.07 6,631.24 4,594.92
盈余公积 1,366.94 1,366.94 901.21 432.92
未分配利润 12,590.66 11,560.77 6,891.13 2,996.50
归属于母公司
26,845.58 25,716.77 20,392.58 13,874.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45.58 25,716.77 20,392.58 13,874.34
1、股本
公司报告期内的股本变动情况详见《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期初余额 6,820.07 6,631.24 4,594.92 4,891.73
本期增加 98.91 188.83 2,036.32 4,585.52
本期减少 - - - 4,882.33
期末余额 6,918.98 6,820.07 6,631.24 4,594.92
(1)2013年度资本公积变动
2013年3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3,227.24万元,转增后,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减少3,227.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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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时,各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截至2013年3月31
日激智有限的净资产10,076.31万元,按原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其中:5,850万元折合
为股本,每股面值1元,共计5,850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公司当期确认股份支付增加资本公积359.21万元。
(2)2014年资本公积变动
2014年,公司资本公积增加2,036.32万元,为2014年6月公司新增股东创维咨询认缴
新增注册资本的溢价以及当期确认股份支付形成的资本公积。
(5)2015年资本公积变动
2015年,公司资本公积增加188.83万元,为当期确认股份支付形成的资本公积。
(6)2016年1-6月资本公积变动
2016 年 1-6 月,公司资本公积增加 98.91 万元,为当期确认股份支付形成的资本公
积。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366.94 1,366.94 901.21 432.92
合计 1,366.94 1,366.94 901.21 432.92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11,560.77 6,891.13 2,996.50 2,282.8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925.25 5,732.26 5,062.92 4,534.48
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65.72 468.29 432.92
提取储备基金 -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895.35 596.90 700.00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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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2,287.95
期末未分配利润 12,590.66 11,560.77 6,891.13 2,996.50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1 2.10 2.32 2.22
存货周转率 1.72 3.80 3.81 3.93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最近三年,由于公司客户结构较为稳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稳定在2-3次的
水平,变动较小。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康得新(注 1) 1.52 3.27 4.73 8.49
南洋科技(东旭成)(注 2) 1.71 3.57 4.08 3.22
激智科技 1.01 2.10 2.32 2.22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注2:2013年度数据为东旭成公司数据,2014年度、2015年度数据为南洋科技数据(2014年东旭
成被南洋科技收购),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与康得新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其主要由于二
者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等差异较大所致。公司主营产品全部为光学膜产品,产品结构上
的差异致使客户结构不同,进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差较大。
2013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东旭成公司,其主要由于二者销售规模、发展
阶段不同所致。2012年和2013年,东旭成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6,522.52万元和17,769.86
万元,2013年较2012年增长172.44%,由于2012年销售基数较小,2013年初应收账款余
额相对偏低,致使201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高于本公司。
2014年和2015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南洋科技,其主要原因是二者业务结构、
客户结构等差异较大所致。2014年和2015年南洋科技光学膜产品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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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较低,致使二者整体客户结构、账期差异较大。
整体上看,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偏低,其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根据客户不同的信用等级划分,一般给予客户30天、60天、90天和120天
等不同期间的信用期。公司客户相对集中,销售账期整体为90-120天,信用期较长,导
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偏低。
(2)公司销售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第四季度销售占比最高,致使公司应
收账款年末余额较大,相应地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偏低。
(3)报告期内,因客户资金周转等原因,存在部分客户付款延迟的情形,进而导
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对增加,相应地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的降低。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主要由公司的销售政策、销售的季节性特征所决定,报告
期内,公司的销售政策未发生变化,虽存在部分客户因资金周转等导致付款延迟的情形,
但整体销售回款良好。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所执行的销售政策符合公司所处发展
阶段的需求,与行业情况基本一致。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93、3.81、3.80和1.72,整体保持稳定。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康得新(注 1) 5.10 9.15 6.61 5.68
南洋科技(东旭成)(注 2) 1.68 3.59 4.65 3.36
激智科技 1.72 3.80 3.81 3.93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注2:2013年度数据为东旭成公司数据,2014年度、2015年度数据为南洋科技数据(2014年东旭
成被南洋科技收购),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除因业务结构、产品结构不同而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与康
得新、南洋科技有所差异外,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与南洋科技(东旭成)基本一致。
公司历来重视对存货的管理,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条件下,尽可能加快存货周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综合历史销售数据、在手订单情况和预测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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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等因素,下达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计划,有效地控制了存货规模,使公司的存货
周转率保持良好水平。
(五)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下表列出了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 0.95 1.01 0.88 1.08
速动比率 0.77 0.84 0.70 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9.20% 71.46% 70.48% 69.3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711.33 10,642.56 9,111.99 6,585.43
利息保障倍数 3.17 4.08 4.05 5.41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相对偏低,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其主要
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较快,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存货占用大量
的流动资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扩大了信贷规模,致使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相对偏低。
(2)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在宁波高新区、江北区和象山购置了土地,新建厂房及
光学膜生产线,不断扩充产能,银行借款快速增加,致使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尚未结转递延收益余额分
别为2,176.95万元、5,730.10万元、11,234.94万元和10,970.27万元,上述尚未结转递延收
益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
最近三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增加,说明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目前的财务结构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公司处于
快速发展期,公司只有适度运用财务杠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才能更快、更好地向前
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融资渠道畅通,偿债能力良好。
2、影响偿债能力的其他因素
(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质量良好,期后回款正常,具有良好的变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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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浦发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建设银行宁波分
行、农业银行宁波江东区支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畅通。
(3)公司未发生过贷款逾期的情形。
3、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康得新、东旭成对比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公司名称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 1.86 1.93 1.93 1.47
速动比率 1.79 1.86 1.79 1.30
康得新(注 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77% 29.55% 41.33% 40.14%
利息保障倍数 5.74 5.19 6.11 6.86
流动比率 4.96 5.05 1.23 1.35
南洋科技 速动比率 4.07 4.28 1.01 0.93
(东旭成)
(注 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37% 6.79% 18.61% 56.31%
利息保障倍数 18.37 8.70 9.57 8.58
流动比率 0.95 1.01 0.88 1.08
速动比率 0.77 0.84 0.70 0.82
本公司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9.20% 71.46% 70.60% 69.35%
利息保障倍数 3.17 4.17 4.13 6.53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注2: 2013年度数据为东旭成公司数据,2014年和2015年数据为南洋科技数据(2014年东旭成
被南洋科技收购),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从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弱于康得新和南洋科技,但与东旭成基本一致。
主要原因是康得新为国内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及资本实力均显著强于本公司。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68 2,467.00 -2,526.65 2,745.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7.74 -6,016.58 -7,475.24 -7,532.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5.93 6,603.85 10,255.23 5,8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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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32.73 3,116.65 255.44 1,068.2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98.31 5,431.04 2,314.39 2,058.95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027.28 28,883.97 15,904.57 16,657.19
营业收入 25,318.31 47,243.99 39,061.54 28,398.1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106.75% 61.14% 40.72% 58.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491.61 16,227.78 10,100.77 8,736.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68 2,467.00 -2,526.65 2,745.88
净利润 1,925.25 5,732.26 5,062.92 4,534.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43.04% - 60.56%
1、201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45.88万元,较2012年显著好转,其
主要原因如下:
(1)随着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视,
公司对到期应收账款的催收亦更加及时,有效保证了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2013年末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2年末增长19.45%,低于当期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应收账款回款
效率的提高有效提高了公司销售商品产生的现金流入。
(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原材料采购量逐年增多,基于前期的良好合
作,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期亦有所放松,公司应付账款规模不断增加,进而有效降低
了公司因采购原材料产生的现金流出。
2、201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26.65万元,除公司销售收入回款账
期和采购付款账期存在差异影响外,公司销售承兑汇票结算占比较高、部分客户付款延
迟亦是公司当年现金流为负数的重要原因。
3、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67.0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
况有所改善,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管理,部分客户(如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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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较好。
4、2016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9.68 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
主营产品的销量增长较快,为应对下游客户需求,公司相应增加了采购和生产规模,使
得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幅较大,进而影响了整体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7,532.31
万元、-7,475.24万元、-6,016.58 万元和-5,047.7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
段,公司陆续在宁波高新区、江北区和象山购置了土地,新建厂房及光学膜生产线,不
断扩充产能,以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5,836.49万元、10,255.23万元、6,603.85万元和2,195.9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
模、销售规模扩张较快,公司不断通过股权和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以满足因规模扩
张带来的资金需求。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999.72万元、12,007.83万元、11,040.73 万元和5,245.68万元,
主要为晶源路光学膜生产项目购置土地、生产厂房建设、研发楼建设及十余条光学膜生
产线建设支出,江北激智光学膜生产项目土地购置、厂房建设、设备购置支出,以及象
山激智光学膜生产项目建设、土地购置支出。
晶源路光学膜生产项目和江北激智光学增亮膜生产项目的顺利投产,有效缓解了公
司产能不足的问题,为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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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49,478.13万元用于增亮膜生产线项目、
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包括购置生产线、建设厂房、
购买研发设备等投资,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部分,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和
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处于施工建设中,部分增亮膜生产线已顺利投产。
(2)公司象山激智光学膜生产项目计划投资约9,000万元,包括机器设备、建设厂
房等投资,该项目已于2014年末开始动工建设,目前处于施工建设中。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经营
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结合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发行人实际
经营情况,2016年1-9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预计约为43,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35.64%;2016年1-9月公司实现净利润预计约为4,4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2.54%;
2016年1-9月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约为3,6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约2.84%(公司2016 年1-9 月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
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对未来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
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
十四、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有较大幅度的
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运行一定的时间,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
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1、主要假设和前提
(1)本次发行方案于2016年9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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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证监会核准并最终完成发行为准;
(2)本次发行数量预计为1,990.0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新股,发行完成后公
司股本将增至5,969.00万股;
(3)公司所处行业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司201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对2016年的发展规
划,预计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5%,为6,018.87万元。该假设分析仅作
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决策投资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0]2号”)要求计算的每股收益如下
2016 年度(预测值)
项目 2015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32.26 6,018.87 6,018.8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5,187.05 5,446.40 5,446.40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0.96 1.01 0.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 0.96 1.01 0.9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0.87 0.91 0.84
母公司股东基本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0.87 0.91 0.84
母公司股东稀释每股收益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下:根据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发展
规划,未来三年,公司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和行业地位,继续扩大
扩散膜、增亮膜等既有产品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加快产品的技术升级,确保公司在
该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以及市场领先地位。在此基础之上,公司将坚持产品工艺创新、
功能创新、设计创新,不断开发符合行业需求趋势的新产品,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以
保证良好的销售业绩。同时,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产品的生产组织与管理、加强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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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联合测试的手段,持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形象和产品盈利水平。
尽管公司通过多年经营积累持续稳定发展,但现有资本规模仍难以满足公司长远发
展需求,选择本次融资能够有效实施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达产并释放利润需要一定时间,虽然从短期来看会对公司
每股收益形成摊薄,但长期来看,本次融资对相关财务指标将构成有利影响。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需
求对现有产品进行产能扩充、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以及改善公司资产、
资本结构。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不足,同时
通过加大对增亮膜的投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为终端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光学
膜产品供应能力;另一方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在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和技术的基础上,
新增研发人员、购置研发设备、完善研发机制,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开发和实验,
并增加对现有产品系列外的其他光学膜技术及产品进行前瞻性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
和未来业务发展的产品,保持并扩大公司在优势项目上的技术领先优势,增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
件,具体如下:
人员方面,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大多数具有世界500强企业或外资企业的任职经历,
部分团队人员具有深厚的专业学术背景,对光学膜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对市场趋势具
有准确的判断和把握能力。同时,公司拥有一支业务过硬、专业规范、团结敬业的研发
队伍,技术骨干均长期从事薄膜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在化学合成以及分析技术
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研发、技术人员达72人,占总人数的
15.22%,稳定、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技术方面,公司是经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
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台企业,公司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水平和
研发能力突出,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28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5项,
是业内知名的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供应商。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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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了独特的自主涂布设备设计、涂布配方设计和精密涂布工艺,为公司保持丰厚的利
润空间提供了技术保障,确保了公司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市场方面,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承以技术为核心、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
略方针,以产品品质为开拓市场的基础,以快速响应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准则,公司的
产品及服务陆续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目前,公司产品已通过三星、LGD、夏
普、友达、富士康、冠捷、Arcelik A.S.、VIDEOCON、PT Hartono、TCL、海信、海尔、
长虹、创维、京东方、天马、同方、惠科、南京熊猫、龙腾光电、信利等众多国际、国
内一线品牌终端消费电子生产厂商和液晶面板(模组)厂商认证,并陆续量产交货,在
国内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领域占据优势竞争地位。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
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发行后,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
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通过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
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弥补即期回报摊薄。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在现有终端客户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客户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公司终端
客户的覆盖范围。同时,公司将不断对存量终端客户进行深度挖掘,提高对单个终端客
户的销售产品种类,进而带动单个终端客户总销量的提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通过对
公司主营产品生产线建设投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研发
能力。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国内外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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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
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
升管理效率。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
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完善了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保护。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4-2016年)》,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
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在,上述措施
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辞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
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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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发行人已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
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对本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进行了论证,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同时,发行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并
就即期回报被摊薄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重大事项提示。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
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精神。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
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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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分配股利应坚持以下原则:①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②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③实行同股
同权,同股同利。
(3)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形成如下决议:根据公司股东《补充协议》的
约定,向公司2012年8月股权转让及增资前的股东按当时股东持股比例以现金形式分配
可分配利润共1,100万元,各股东当时所持股权比例以及所应分得现金红利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所应分得现金红利
1 张彦 694.98 31.08% 341.84
2 香港 TB 536.73 24.00% 264.00
3 叶伍元 316.71 14.16% 155.78
4 俞根伟 316.71 14.16% 155.78
5 激扬投资 223.64 10.00% 110.00
6 上海挚信 147.60 6.60% 72.60
合计 2,236.37 1,100.00
2014年6月12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5,8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700万元。
2015年3月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5,96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合计
分配596.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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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9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5,96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合计
分配895.35万元。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的主
要规定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四)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
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向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实现公司价值和股
东收益的最大化,根据《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和《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
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4-2016年)内,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
分配方式。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
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果未来三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在保证足
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
的回报力度。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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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
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
及当期资金需求,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
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十六、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若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则公司有权向发行前的老股东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以及根据决议向老股东进行利
润分配,扣除公司所决议的向老股东分配利润数后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
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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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和投资方向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
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1 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23,214.72 23,214.72 15,678.54 5,598.54 1,937.64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4,874.62 1,943.99 1,943.99
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
3 21,388.79
建设项目
合计 49,478.13 25,158.71 17,622.53 5,598.54 1,937.64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
求,资金缺口将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方式予以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技术的关系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需
求对现有产品进行产能扩充、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以及改善公司资产、
资本结构。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不足,同时
通过加大对增亮膜的投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另一方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在公司现
有研发团队和技术的基础上,新增研发人员、购置研发设备、完善研发机制,对现有产
品进行技术升级开发和实验,并增加对现有产品系列外的其他光学膜技术及产品进行前
瞻性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和未来业务发展的产品,保持并扩大公司在优势项目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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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先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技术的关系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
序号 项目名称 说明
现有业务的关系
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本项目的产品为增亮膜,报告期内公司增亮膜已量
光学增亮膜生 提升公司为终端客户 产销售,市场反应良好。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增亮
1
产线建设项目 提供更为完善的光学 膜产品产能将大幅增加,增亮膜产品销售有望成为
膜产品的能力 公司业绩新的增长点。
将重点针对高亮度光学扩散膜的研发、复合型光学
膜的研发、光学多功能膜的研发、光学保护膜的研
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
发和光学增亮膜的优化等五大行业前瞻性技术课
开发和实验
技术研发中心 题以及 OLED 显示技术、新型光电子材料两大远期
2 +
项目 战略技术进行研发攻关。本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
对其他光学膜产品进
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切实
行前瞻性研究
增强公司技术水平,提升整体业务服务质量,进而
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整体实力。
光学扩散膜及 将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
缓解现有产品产线的
3 反射膜生产线 建设柔性化生产线,提升生产技术、制造水平和公
产能不足
建设项目 司现有主要产品的产能。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
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生产线建设项目涉及产品均为公司现有
主营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的销量增长较快,产能利用率处于
较高水平,且公司不断加大客户的开拓,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产品在工艺设备、性能指标等方面有一定的提升,
同时能够扩充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2、财务状况
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性现金流量正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有能力支撑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大幅增
强,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及抵御风险能力也将随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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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水平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液晶显示用光学膜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自成立以来一
直专注于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升级和创新,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公司已获得28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5项,是业内知名的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
品供应商。同时,公司是经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
点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台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突出,具备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技术基础。
4、管理能力
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大多数具有世界500强企业或外资企业的任职经历,部分团队人
员具有深厚的专业学术背景,对光学膜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对市场趋势具有准确的判
断和把握能力。在核心团队的领导下,公司成功抓住了国内LCD产业高速发展的历史机
遇,研发并储备了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技术和产品。核心团队前瞻性的战略运筹能力、
把握市场变化先机的判断能力,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寻求技术水平的新突破
以及产品结构的及时调整,为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公司经营
业绩的稳健增长。因此,公司具备实施与运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
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将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建设柔性化生产线,大力
开展增亮膜产品生产。一方面,本项目的实施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充分满足客户对光
学膜产品的多元化需求,实现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效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实力和持续
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本项目符
合国家大力发展新材料行业的产业指导政策,有利于国内行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可
提高国内高端增亮膜产品对国外产品的进口替代能力,打破国外企业对该类产品的技术
垄断,具有显著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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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抢占高价值产品市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根据DisplaySearch统计及预测,2013年全球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市场需求为5.64
亿平方米,其中增亮膜市场需求1.50亿平方米,预计到2017年,全球液晶显示器用光学
膜的市场需求为7.20亿平方米,其中增亮膜将达到1.94亿平方米。随着全球LCD产业加
速向国内转移,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LCD电视、电脑、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产基
地,全球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的市场需求也持续向国内集中,我国光学膜市场有望持续
快速发展。
公司通过前期对于增亮膜产品相关技术研究,在2013年第四季度已进入量产阶段,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大增亮膜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对于大幅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
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
扩散膜、反射膜和增亮膜等高性能光学膜是背光模组的重要部件,其功能在于为
LCD面板图像显示提供高亮度且均匀的面光源。如前所述,受消费类电子产品应用领域
广泛的影响,同时考虑终端厂牌就具体液晶显示产品类型、型号的市场定位及其营销策
略的不同,背光模组里的背光膜片架构方案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这就会影响到光学膜片
使用的种类和张数。本项目的实施,将形成增亮膜产品的规模化运作,夯实公司满足客
户对于不同背光膜片架构的多元化需求的基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亦将因此得到极大的
提升。
(3)破除国外行业垄断,促进民族产业发展
由于增亮膜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因此长期以来,增亮膜的生产技术以及市场
主要掌握在美国3M和日韩几家大企业手中。然而在液晶面板产能向国内转移以及成本
压力等因素下,我国光学膜行业自主品牌企业凭借不断技术经验积累,逐渐打破了国外
厂商在增亮膜领域的垄断地位,进口替代将逐步展开,并形成有利影响:首先,国产化
增亮膜的价格低于国外进口产品,因此,增量膜的国产化在充实增亮膜厂商自身竞争力
的同时,还有助于提升LCD产业下游企业的竞争力;其次,通过本土化生产,可以有效
提高配套部件的供货速度,保证了供货的稳定性。本公司作为行业内排名前列的优秀生
产企业,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高国产增亮膜的市场供给,在为我国LCD产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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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企业提供充足配套的同时实现产业共赢。
3、项目选址
本项目实施地址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总建筑面积为 40,739m,其中,厂房
面积 29,631m,仓库面积 11,108m。公司已取得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使用权(甬国用
(2014)第 1300093 号)。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 23,214.72 万元,包含建设投资 10,518.89 万元,设备投资
9,406.00 万元,预备费 597.7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692.09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一、建设投资 10,518.89 45.31%
其中:1、建筑工程费 6,110.85 26.32%
2、装修工程费 2,982.17 12.85%
3、配套设施费 1,425.87 6.14%
二、设备投资 9,406.00 40.52%
其中:1、光学膜 UV 精密涂布机 5,000.00 21.54%
2、扩散膜涂布线 1,000.00 4.31%
3、Highprecisionturningmachine 1,200.00 5.17%
4、CNC 数控车床 600.00 2.58%
5、中心分条卷取机 200.00 0.86%
6、装线配套设备 450.00 1.94%
7、成型版轮 300.00 1.29%
8、平台车运转设备 8.00 0.03%
9、搅拌混料系统 100.00 0.43%
10、叉车 32.00 0.14%
11、车间货架 100.00 0.43%
12、尾气处理设备 300.00 1.29%
13、BM7 60.00 0.26%
14、检测平台 10.00 0.04%
15、打样机 10.00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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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显微镜 36.00 0.16%
三、预备费 597.75 2.57%
四、铺底流动资金 2,692.09 11.60%
五、总投资金额 23,214.72 100.00%
5、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光学膜产品结构。其中,通过新建29,631m的生产
车间及11,108m的仓库,新增10条光学增亮膜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500万平
方米的光学增亮膜生产能力。
(1)项目技术工艺
公司凭借光学膜产品设计及技术创新经验,主动引进和应用新材料、新设计、新技
术和新设备,积极推动产品的技术创新、功能创新、结构创新。目前,公司在光学膜领
域技术水平已处于行业先列,本项目采用的核心技术包括:精密雕刻技术、光学结构微
复制技术、光学薄膜洁净生产技术和自主涂布设备设计技术等。
(2)主要原材料及燃料动力供应
本项目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PET基膜、溶剂、胶水和粒子等,原材料的采购将
按照公司当前的采购模式来获取。
项目所需的能源为水、电、蒸汽等,项目建设地拥有充足稳定的水、电、蒸汽等供
应。
(3)项目产品销售
本项目是在公司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为终端客户
提供光学膜产品的能力,产品销售按照公司当前的销售模式运作。
6、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江北激智统一组织建设实施,设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当年为第一年,第一年
为建设期,第二年开始投产并达产50%,第三年达产80%,第四年达到最大产能。具体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计
建设投资 10,518.89 - - 10,5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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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资 4,703.00 2,821.80 1,881.20 9,406.00
预备费 456.66 84.65 56.44 597.75
铺底流动资金 - 2,692.09 - 2,692.09
总投资金额 15,678.54 5,598.54 1,937.64 23,214.72
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项目 建设期
建设周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施工图设计
工程招标
工程施工
设备采购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试产
7、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已取得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慈城分局出具的“北慈环建[2014]2号”批复。
8、项目投资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遵循谨慎性原则进行测算,项目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22,087.50万元,年均利
润总额7,242.38万元,年均净利润5,431.79万元。项目投资效益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净现值(Ic=12%) 10,474.46 万元 15,863.68 万元
内部收益率 22.76% 29.87%
投资回收期 5.67 4.83
投资收益率 21.75%
(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计划通过使用现有研发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实验设备、增加研发人员数量等
方式,构建一个现代化的技术研发中心。
本项目将重点针对高亮度光学扩散膜的研发、复合型光学膜的研发、光学多功能膜
的研发、光学保护膜的研发和光学增亮膜的优化等五大行业前瞻性技术课题以及O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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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技术、新型光电子材料两大远期战略技术进行研发攻关。本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
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切实增强公司技术水平,提升整体业务服
务质量,进而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增强公司的综
合实力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提
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将满足技术研发对人才的需求,解决“业务快速发展与
新增研发人员不匹配”的矛盾。从公司产品结构看,公司光学膜产品已经涵盖扩散膜、
反射膜和增亮膜等领域;从公司业务领域来看,公司的终端客户包括国内本土客户以及
韩资、台资、日资等知名企业,领域涵盖了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和手机等不同应用领
域。日益扩展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区域使公司面临不同下游行业领域、不同客户需求、不
同产品标准、不同技术条件的复杂业务局面,对使用新型光学膜技术、提高产品竞争力
的要求日益迫切,因此公司必须不断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的开发和应用。
其次,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将有效整合公司现有的研发和技术资源:一方面有利于
共享公司的研发资源,节约研发经费;另一方面将促进部门沟通和协调,提高公司研发
效率,便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同时还有利于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给公司带来更长远的经
济效益。
最后,建立一个软硬件更加完善、更具人性化设计的技术研发场地,将提供良好的
工作环境,为开发设计人才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平台,同时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
才,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需求。
(2)本项目的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对技术升级的要求,巩固公司在行业的地位
近年来,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和科技不断进步,平板显示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
和应用日益深化,促使光学膜行业技术也不断显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一方面,面板的轻
型化、大尺寸化和低成本化促使光学膜在抗紫外、抗划伤、耐高温、抗变形等方面不断
取得进步,同时还在向高亮度、宽视角、低成本方向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平板显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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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的不断更新换代,也对作为关键原材料的光学膜行业产生新的产品需求。公司要保持
行业竞争能力,必须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保持对技术发展趋势的高度敏感,加大技术
研发投入,将行业领先的研发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的全过程。
本项目将新增研发人员、增加研发设备、完善研发机制,重点针对高亮度光学扩散
膜的研发、复合型光学膜的研发、光学多功能膜的研发、光学保护膜的研发和光学增亮
膜的优化等五大行业前瞻性技术课题进行关键性、前瞻性研究,保持公司技术处于行业
发展前列;同时针对OLED显示技术和新型光电子材料两大远期战略技术进行研发攻关,
为公司长远发展进行战略技术储备。公司采用新理念、新设计,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合理
有效的降低成本,提高服务的性价比,保持成本优势,有效拉动收入增长,促进公司经
济效益水平的提升,将公司技术优势转化为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吸收国际先进
技术,对关键核心技术持续研究,攻克行业内技术难题,使公司始终处于行业的技术前
沿,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多年科研积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技术基础
作为国内专业的光学膜产品提供商,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经获得28项专利授
权,其中25项为发明专利,在行业内处于技术前列。除此之外,公司还凭借雄厚的技术
研发实力承担了众多政府和行业相关科研项目,公司承担的部分科研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执行时间 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采用企业自主技术,建设年产
TFT-LCD 显示器用光学扩散膜 2009 年
1 国家发改委 900 万平方米光学扩散膜的生产
生产线 -2011 年
线
两年内新增 6 条 TFT-LCD 液晶
TFT-LCD 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 2010 年
2 国家工信部 电视用光学扩散膜生产线,完成
膜的研发和产业化 -2012 年
研发和产业化目标
科技部科技
2012 年 型中小企业 LED 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薄膜
3 LED 液晶电视用光学扩散薄膜
-2014 年 技术创新基 的研发与产业化
金管理中心
大尺寸耐高温、抗翘曲、复合 2012 年 宁波市 大尺寸耐高温、抗翘曲、复合型
4
型发射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2014 年 科技局 发射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公司多年的技术及科研积累,不仅为公司保持丰厚的利润空间提供了技术壁垒,确
保了公司行业内的竞争地位,还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技术基础。
(2)公司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和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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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将研发能力的提升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多年来一直注重研发投入,
通过改善技术设备和科研条件,引进高级技术人才,使得公司技术实力一直保持行业的
领先地位。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力度,从2013年的1,258.88万元增长至
2015年的2,833.70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研发投入 1,831.28 2,833.70 1,996.19 1,258.88
营业收入 25,318.31 47,243.99 39,061.54 28,398.10
所占比例 7.23% 6.00% 5.11% 4.43%
公司创始股东张彦博士是国内光学膜领域的专家,被中共中央组织部列入首批“千
人计划名单”,并被评为“国家特聘专家”,同时获得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颁发的“第二届百
名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以及其他十几项省级、市级奖项。在他的邀请下,多
名具备深厚专业技术背景的优秀人才先后加入公司,逐步组建形成了人员覆盖新材料、
化学工程、环境化学、高分子等多个专业的多层次多维度的研发团队。
此外,公司还重视产学研平台建设,公司建立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通过与中科
院宁波材料所等研究院所建立了良好的技术交流合作关系。强大的人才基础不仅为本项
目实施提供重要保证,更为公司的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稳固根基。
(3)公司较为完善的研发制度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公司不断鼓励创新精神,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与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对各方面
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建设
了国际化、专业化人才队伍。
在研发项目奖励管理制度方面,公司为最大限度地推出新技术、新项目、改进现有
产品技术和实现工艺优化,根据研发项目成果以及改进优化的重要性程度给予相应奖
励;在薪酬规划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充
分平衡薪酬规划在成本控制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中的杠杆作用,薪酬激励上对研发人员
倾斜;在职业规划管理制度方面,公司为保持公司员工的可持续性发展的职业生涯途径,
培育人才、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
的职业发展路径,加强员工和企业的依存度。
因此,公司现有较为完善的研发制度,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可有效解决本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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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制度梳理问题,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4、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于宁波国家高新区实施,在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中心的基础上进行重新规划
和装修,将建成包含色谱实验室、显微实验室、光谱实验室、动态热力学实验室、机械
信耐性实验室、光学实验室及实验加工区的综合性技术研发中心。公司已取得本项目实
施所需的土地使用权(甬国用(2014)第1000525号)。
5、项目实施内容概述
本项目计划通过现有研发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实验设备,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加
大研发投入,构建一个现代化的技术研发中心,并将重点针对高亮度光学扩散膜的研发、
复合型光学膜的研发、光学多功能膜的研发、光学保护膜的研发和光学增亮膜的优化等
五大行业前瞻性技术课题进行研发攻关,从而显著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
转化能力,切实增强公司技术水平,提升整体业务服务质量,进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同时对OLED显示技术、新型光电子材料两大远期战略技术进行研
发攻关,为公司长远发展进行战略技术储备。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874.6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85.98万元,设备购置费2,602.00万
元,预备费104.64万元,研发费用1,282.0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一、建设投资 885.98 18.18%
其中:1、净化实验室 402.72 8.26%
2、装修费用 322.18 6.61%
3、配套设施费 161.09 3.30%
二、设备投资 2,602.00 53.38%
其中:1、离子色谱 95.00 1.95%
2、气相色谱 38.00 0.78%
3、高效液相色谱(HPLC) 42.00 0.86%
4、气质联用(GC-MS) 240.00 4.92%
5、Pulse-NMR(脉冲核磁) 110.00 2.26%
6、扫描电镜(SEM-EDS) 300.00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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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偏光显微镜(热台) 35.00 0.72%
8、FTIR(傅里叶红外光谱仪) 64.00 1.31%
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 30.00 0.62%
10、XRF(X-射线荧光光谱仪) 140.00 2.87%
11、DSC(差热扫描分析仪) 30.00 0.62%
12、TGA(热失重分析仪) 27.00 0.55%
13、DMA(动态热机械分析仪) 50.00 1.03%
14、TMA(动态热机械分析仪) 45.00 0.92%
15、共振频率/阻尼分析仪 70.00 1.44%
16、旋转流变仪 78.00 1.60%
17、万能拉伸机 45.00 0.92%
18、冷热冲击测试箱 40.00 0.82%
19、激光粒度仪 40.00 0.82%
20、卡尔费休水分仪 25.00 0.51%
11、透光率雾度仪 15.00 0.31%
22、光学特性自动测试台 50.00 1.03%
23、亮度色度计 25.00 0.51%
24、高频高速搅拌器 10.00 0.21%
25、涂布试验线 700.00 14.36%
26、保护膜中试线 240.00 4.92%
27、UV 固化机 18.00 0.37%
三、预备费 104.64 2.15%
四、研发费用 1,282.00 26.30%
其中:1、研发人员薪酬 441.00 9.05%
2、人员招聘培训 20.00 0.41%
3、材料费 480.00 9.85%
4、燃料动力费 62.00 1.27%
5、检验测试费 45.00 0.92%
6、差旅费 60.00 1.23%
7、知识产权/文献传播事务费 20.00 0.41%
8、会议费 62.00 1.27%
9、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费用 92.00 1.89%
五、总投资金额 4,874.6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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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将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12个月,计划分4个阶段实施完成,计
划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 建设期
建设周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调研、准备阶段
设备采购阶段
软、硬件安装测试
人员招聘培训
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无污染排放。项目已取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
保护局出具的“甬高新环建[2013]50号”批复。
9、项目投资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但项目投入使用后,将具有良好
的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
(1)通过购置先进设备巩固公司在光学膜领域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的开发能力,
提高公司光学膜材料研究、技术研究、性能检测、方案设计、产品开发及应用服务能力,
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步伐,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技术竞争力。
(2)建立一个具有万级净化实验室的现代化技术研发中心,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
一方面,吸引优秀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团队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满足未来市场对
于产品技术和性能的实验环境要求,不断夯实公司在光学膜领域持续创新的实力。
技术研发中心虽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对公司光学膜产品业务的发展具有
明显促进效应,有利于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并保持优势地位。
(三)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将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建设柔性化生产线,提升
光学膜扩散膜和反射膜生产技术和制造水平。一方面,通过扩大公司扩散膜及反射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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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有效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向
成为国内行业领军企业的目标迈进;另一方面,项目符合国家大力发展新材料行业的产
业指导政策,有利于国内行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可提高国内高端光学膜产品对国外
产品的进口替代能力,打破国外企业对该类产品的技术垄断,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扩大产品生产能力,突破公司产能瓶颈
近年来随着LCD产业向国内转移,扩散膜及反射膜产品国产化需求不断增长。包括
本公司在内的国内少数具有扩散膜及反射膜量产能力的企业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截
至目前,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众多大客户的广泛认可,已成功导入并实现量产交货
三星、LGD、夏普、友达、富士康、冠捷、Arcelik A.S.、VIDEOCON、PT Hartono、创
维、TCL、海信、海尔、长虹、京东方、天马、同方、惠科、南京熊猫、龙腾光电、信
利等众多国际、国内一线品牌终端消费电子生产厂商和液晶面板(模组)厂商。随着各
终端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认可度的不断提升,单个终端客户的采购逐年放量,带动公司
产品市场需求逐年增加。同时,随着公司终端客户群的不断壮大,未来期间公司产品的
市场需求有望持续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扩散膜及反射膜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 2013 年
产能(万平方米) 2,335.16 5,112.11 4,828.11 3,304.13
产量(万平方米) 2,334.46 4,706.86 3,995.15 3,052.49
产能利用率 99.97% 92.07% 82.75% 92.38%
销量(万平方米) 2,130.33 4,245.31 3,724.82 2,856.62
产销率 91.26% 90.19% 93.23% 93.58%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扩散膜及反射膜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近
年来,公司销售规模增长较快,公司不断扩大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但尽管如此,
公司产能仍然紧张,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纵观报告期各年内,
公司基本处于生产设备满负荷生产状况,从全年总体的产销率来看,公司的产量虽勉强
能满足销售需求,但由于光学膜产品的供应需要对下游需求做出快速反应,除少量安全
库存外基本是根据订单生产,因此在销售旺季时,仍会出现无法完全满足客户所有订单
需求的情形,产能存在缺口,这样也给公司对把握订单完成进度、产品品质控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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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一定的影响。随着液晶面板产业逐步向国内转移,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公司扩散
膜及反射膜产品订单数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因此,如果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能得到及时有
效的提升,产能不足将成为未来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
本项目的实施,将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具备自动化、柔性化特征的扩散膜及
反射膜生产线,提高公司扩散膜及反射膜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发挥公司生产管理和规
模经济优势,解决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满足广阔的市场需要,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公司下游市场需求规模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四)
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发展前景”。
(3)发挥规模化经营优势,提升服务客户能力
随着液晶电视、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手机等电子产品的迅速普及,以及液晶技
术在电子产品中应用的日益广泛,对于扩散膜、反射膜等核心原材的需求不断扩大。与
此同时,为应对LCD应用市场变化“快”的行业本质,“零库存”已逐步成为公司终端客户
的经营特点,这也对公司供货能力的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公司终端客户数量
较多,且大多为国内外知名的终端品牌商或生产商,虽然目前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
模化生产能力,但在销售旺季,还是难免会出现因各大终端客户需求撞期而使公司销售
能力难以完全满足的情形,因此公司亟待继续扩大生产能力,平衡客户间的产品需求。
本项目的实施,将继续深化公司扩散膜及反射膜产品的规模化运作,提升公司在客
户需求撞期时生产安排的机动能力,满足大客户的大批量需求。另外,随着公司生产规
模的扩大,进一步发挥规模化经营优势,有效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为公司赢得更多优质
的客户资源,从而有利于公司在行业中地位的持续提升。
(4)推动国外进口替代,促进民族产业发展
尽管国内液晶面板和背光模组的产能扩建如火如荼,全球LCD产业不断向中国转
移,但中国LCD面板的上游原材料自给能力仍处于较低水平,包括背光模组光学薄膜在
内的大部分上游原材料仍有较大部分需要从国外进口。对扩散膜及反射膜进口依赖的不
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从液晶显示产品出口方面来看,扩散膜及反射膜受
制于人,将使我国背光模组生产企业在材料采购中处于弱势地位,价格完全由国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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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控,不利于国产液晶显示产品的成本控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与其他国家产品相比不
具有价格优势。其二,从液晶显示产业链来看,扩散膜及反射膜是液晶背光模组的重要
上游材料,而如上述关键材料供给由国外企业垄断,将不利于国内企业对关键技术的掌
握,从而导致民族液晶显示产业的畸形发展。
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高国产扩散膜及反射膜的市场供给,对帮助我国液晶面板
及其下游产业的发展和产品竞争力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促进国内液晶显示产业
链的健康发展。
3、项目选址
本项目实施地址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总建筑面积为38,695m,其中,厂房
面积27,587m,仓库面积11,108m。公司已取得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使用权(甬国用
(2014)第1300093号)。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21,388.79万元,包含建设投资10,079.43万元,设备投资
7,905.20元,预备费539.5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64.63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一、建设投资 10,079.43 47.12%
其中:1、建筑工程费 5,804.25 27.14%
2、装修工程费 2,920.85 13.66%
3、配套设施费 1,354.33 6.33%
二、设备投资 7,905.20 36.96%
其中:1、进口 HC,AG 涂布线 3,500.00 16.36%
2、扩散膜涂布线 2,400.00 11.22%
3、保护膜复合机 240.00 1.12%
4、舒曼电晕机 136.00 0.64%
5、装线配套设备 390.00 1.82%
6、平台车运转设备 11.20 0.05%
7、搅拌混料系统 200.00 0.94%
8、叉车 56.00 0.26%
9、车间货架 150.00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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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尾气处理设备 500.00 2.34%
11、雾度仪 40.00 0.19%
12、BM7 180.00 0.84%
13、检测平台 15.00 0.07%
14、打样机 15.00 0.07%
15、显微镜 72.00 0.34%
三、预备费 539.54 2.52%
四、铺底流动资金 2,864.63 13.39%
五、总投资金额 21,388.79 100.00%
5、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产品产能大幅提升。其中,通过新建
27,587m2的生产车间及11,108m2的仓库,分别新增10条扩散膜生产线及3条反射膜生产
线,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000万平方米扩散膜生产能力和年产900万平方米反射膜生
产能力。
(1)项目技术工艺
公司凭借光学膜产品设计及技术创新经验,主动引进和应用新材料、新设计、新技
术和新设备,积极推动产品的技术创新、功能创新、结构创新。目前,公司在TFT-LCD
光学膜领域技术已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本项目采用的核心技术包括:高光学增益光学
结构设计技术、耐刮伤且高亮度配方设计技术、多层薄膜复合技术、微网纹(Micro
Gravure)精密涂覆技术、光学薄膜洁净生产技术和自主涂布设备设计技术等。
(2)主要原材料及燃料动力供应
本项目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PET基膜、溶剂、胶水和粒子等,原材料的采购将
依照公司当前的采购模式来获取。
项目所需的能源为水、电、蒸汽等,项目建设地拥有充足稳定的水、电、蒸汽等供
应。
(3)项目产品销售
本项目是在公司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扩产,在缓解现有产品产线的产能不足
的同时,提升产品品质,产品销售仍然按照公司现有的销售模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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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江北激智统一组织建设实施,项目建设期为1年,第2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50%,第3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第4年项目达到最大产能。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计
建设投资 10,079.43 10,079.43
设备投资 3,952.60 2,371.56 1,581.04 7,905.20
预备费 420.96 71.15 47.43 539.54
铺底流动资金 2,864.63 2,864.63
总投资金额 14,452.99 5,307.34 1,628.47 21,388.79
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项目 建设期(月)
建设周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施工图设计
工程招标
工程施工
设备采购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试产
7、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已取得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慈城分局出具的“北慈环建[2014]2号”批复。
8、项目投资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遵循谨慎性原则进行测算,项目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37,905.00万元,年均利
润总额8,316.59万元,年均净利润6,237.45万元。项目投资效益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净现值(Ic=12%) 12,415.08 万元 18,556.71 万元
内部收益率 23.73% 31.42%
投资回收期 5.76 年 4.87 年
投资收益率 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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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一)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基础
1、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有利于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通过对
产品结构设计、配方研发、光学设计模拟、涂布产线及工艺设计、关键高精密设备设计、
检验检测等大量技术细节的持续探索和实践,公司先后攻克了采用涂布法生产扩散膜、
反射膜和增亮膜的核心技术。
目前,公司产品已涵盖了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所用的全系列光学膜产品,并陆续通
过了三星、LGD、夏普、友达、富士康、冠捷、ArcelikA.S.、VIDEOCON、PTHartono、
TCL、海信、海尔、长虹、创维、京东方、天马、同方、惠科、南京熊猫、龙腾光电、
信利等众多终端厂商认证并量产交货,基本覆盖了国际、国内一线品牌终端消费电子生
产厂商和液晶面板(模组)厂商。
凭借丰富的产品型号、先进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以及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等方面
的优势,终端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认可度不断提升,随之带动单个终端客户采购的逐年
放量。同时,随着公司终端客户群的不断开拓和市场空间的持续扩容,未来期间公司产
品的市场需求有望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2、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契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公司秉承“激情、创新、正直、负责”的企业文化,致力于成为“以最先进的生产技
术和材料科学为基石的全球最大、盈利能力最强和最受尊敬的光学薄膜公司”。为了实
现上述发展目标,公司必须在保持技术优势和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快速扩张业务规模提高
市场占有率。最近三年,公司扩散膜、反射膜和增亮膜三种产品的总产量和总销量分别
由2013年的3,074.03万平米和2,863.61万平米增长至2015年的5,781.40万平米和5,196.18
万平米,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37.14%和34.71%。
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必须以充足的产能作为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生产能
力以满足市场需求,但尽管如此,公司产能仍然较为紧张,特别是销售旺季的产能利用
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最近三年产销率均在90%以上。因此,公司需进一步提升自身生
产能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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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对现有产品进行产能扩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具
备自动化、柔性化特征的生产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水平和生产能力,为公司实现
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新的动力。
(二)下游 LCD 产业蓬勃发展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前提条件
作为液晶模组的重要构成部分,液晶显示器用光学膜片市场需求将随着液晶模组的
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受益于液晶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
的强劲增长,LCD 产业蓬勃向前发展,液晶模组市场需求逐年增加,进而带动上游液晶
显示器用光学膜片的市场需求的增长。根据 DisplaySearch 统计及预测,预计到 2017 年,
全球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用光学膜片市场需求将达到 7.20 亿平方米,较 2013 年增长
27.76%,其中反射膜、扩散膜、增亮膜的市场需求将分别达到 1.84 亿平方米、1.84 亿
平方米和 2.04 亿平方米。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增长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四)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发展前景”部分的相关
内容。
(三)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为光学膜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显示产业,国家把新型显示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强调
要着力突破 LCD 显示的产业瓶颈,提高我国当前主流显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的
政策扶持,为国内 LCD 产业上游核心原材料、产业配套关键装备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家支持产业政策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
和技术”之“二、(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四、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履行备案程序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部门 备案号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
1 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北区发改备[2014]103 号
改革局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甬高新咨[2013]7 号
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
3 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北区发改备[2014]102 号
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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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运用环保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部门 环评批复号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
1 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北慈环建[2014]2 号
北慈城分局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甬高新环建[2013]50 号
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
3 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北慈环建[2014]2 号
北慈城分局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用用地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用地已取得,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证号 取得方式
甬国用(2014)
1 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购买
第 1300093 号
甬国用(2014)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购买
第 1000525 号
甬国用(2014)
3 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购买
第 1300093 号
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
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及时
存入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突破产能瓶颈、提高市场占有率具有有重要意义。在
当前我国LCD产业迅猛发展的形势下,如果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才开始项目建设,则
公司有可能错失快速发展良机,导致公司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已自筹资金先行开始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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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资数额 已投资资金来源 目前进展情况
投入金额
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
1 23,214.72 14,894.63 自有资金 部分生产线投产
设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4,874.62 1,080.10 自有资金 -
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
3 21,388.79 6,519.30 自有资金 主体工程在建
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49,478.13 22,494.03 - -
目前,公司已投入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随着各项目建设的推进,届时银行
贷款将成为项目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尽管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新增银行借
款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和财务成本,考虑到扩充产能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意义及迫切
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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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
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订单式销售,单个订单金额较小,且履约期间较短(一般为1个
月内),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正在执行的大额订单情况。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下:
1、2015年4月,江北激智与张家港保税区富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约定江北激智向张家港保税区富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一批隔间、空调、电气设备材
料,合同总金额1,003.46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2、2015年5月,江北激智与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
定: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向江北激智长期供应增亮膜、扩散膜用光学PET基材,
相关供货要求以订单为准,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料号、数量、规格、交期等。
该《战略合作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
一致可续签该协议。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3、2015年7月,公司与NANOSYS签署了《阻隔膜原料供应协议》、《QD原料供应协
议》、《QDEF合作许可项目协议》和《技术转让项目协议》,NANOSYS将向公司提供量
子点原料、树脂和阻隔膜、服务、与QDEF(量子点薄膜)技术有关的技术信息、QDEF
内部生产许可以及为协助公司采用QDEF技术所必需的培训和服务,公司向NANOSYS
支付100万美元技术转让项目费。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4、2015年7月,公司与仪化东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仪化东丽向公司长
期供应0.100-0.250mm透明聚酯薄膜,合作期间价格按照协议书约定执行,相关供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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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以订单为准,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料号、数量、规格、交期及地点等。该
《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6日,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双
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该协议。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5、2016年4月,公司与绍兴未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绍兴未名向公司长
期供应0.100-0.188mm透明聚酯薄膜,合作期间价格按照协议书约定执行,相关供货要
求以订单为准,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料号、数量、规格、交期及地点等。该
《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双
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该协议。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6、2016年5月,公司与山东胜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山东胜通向公司长
期供应25-300μm透明聚酯薄膜,合作期间价格按照协议书约定执行,相关供货要求以订
单为准,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料号、数量、规格、交期及地点等。该《战略
合作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5月31日至2017年3月31日,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
一致可续签该协议。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三)建筑施工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建筑施工合同如下:
1、2014年5月,江北激智与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由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位于宁波江北区高新技术园区民丰路东侧1-1#地块
的江北激智光学扩散膜、反射膜、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生产车间、工程部及附属用
房等,合同价款为暂定总价8,500万元,最终结算按竣工图纸、《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
额(2003)版》并下浮8%决算。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2、2014年10月,象山激智与宁波大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
宁波大成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承建象山激智光学膜生产线工程,合同金额1,800万元。截
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3、2015年4月,江北激智与圣晖工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约
定圣晖工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为江北激智提供车间洁净室及机电系统工程施工业务,
合同总价款为776.54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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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借款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二)负债分析”部分。
(五)抵押担保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银行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形式
《最高额保证 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
合同》 浦发银行 2013.09.18-2
1 江苏激智 激智科技 期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 保证
ZB940120130 宁波分行 016.09.17
币 18,000 万元
0000101
《最高额抵押
合同》 建设银行 2013.11.01-2 土地、房产
2 激智科技 激智科技 最高限额 994 万元
1230-2013 宁波分行 016.11.01 抵押
(Y)-84
《最高额抵押
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
合同》 浦发银行 2014.01.17-2 机器设备
3 激智科技 激智科技 期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
ZD940120140 宁波分行 017.01.16 抵押
币 1,870 万元
0000006
《最高额抵押
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
合同》 浦发银行 2014.04.29-2 土地、房产
4 激智科技 激智科技 期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
ZD940120140 宁波分行 017.04.29 抵押
币 16,060 万元
0000016
《最高额保证
合同》 宁波银行 2014.05.23-2
5 激智科技 江北激智 最高债权限额 500 万元 保证
02001BY2014 海曙支行 017.05.23
8048
《最高额保证
中国银行
合同》 最高本金余额为 2,000 2014.11.14-2
6 宁波科技 江北激智 激智科技 保证
科技 2014 保 万元 019.11.13
支行
证 0134
《最高额保证
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
合同》 浦发银行 2015.6.18-
7 江北激智 激智科技 期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 保证
ZB940120150 宁波分行 2020.6.17
币 22,000 万元
0000053
《最高额保证 农业银行
合同》 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 2015.04.01-
8 宁波江东 激智科技 江北激智 保证
821005201500 合人民币 21,000 万元 2018.03.31
区支行
0980
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
《最高额保证 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
合同》 宁波银行 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 万 2015.03.26-
9 激智科技 江北激智 保证
02001BY2015 海曙支行 元的最高权限额的所有 2017.12.31
8020 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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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池质押
融资业务最高
额票据质押合 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最高
中信银行 2014.12.16- 承兑汇票
10 同》 激智科技 激智科技 额度为等值人民币
宁波分行 2017.12.16 质押
(2014)信甬 3,000 万元
新银最权质第
141026 号
《最高额抵押 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
合同》 2016.3.22- 机器设备
11 浦发银行 激智科技 激智科技 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
ZD940120160 2019.3.21 抵押
值人民币 550 万元
0000008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
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四、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
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1-297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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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张 彦 唐海江 徐 赞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叶伍元 李刚 李冠群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王盛军 何元福 孙政民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俞根伟 苏金其 司远明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张 彦 唐海江 徐 赞
___________
李刚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赵瑞梅 陈立国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
滕海燕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0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
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冯继勇 代贵利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0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朱 伟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建新
___________________
唐吉鸿
首席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02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和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
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和验资复核报告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朱 伟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建新
___________________
唐吉鸿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0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刘媛媛 薛心辰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04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 附 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一)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2:00-5:0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址
发行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晶源路9号
电话:0574-87908260
联系人:徐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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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
电话:010-56571666
联系人:刘亓峰、蒙柳燕、刘世杰、廉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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