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于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日上
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顾伟先
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
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
中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与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明细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户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44250100000200001099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774467996936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791001552000032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协议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