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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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16-1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定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14 日—2016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11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

登记日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 53 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合作开发义乌后宅街道洪深路北侧商城大道西侧地块项

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为浙江超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义乌滨信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收取项目管理费的议案》

5、《关于合作开发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的议案》

2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杭州信达奥体置业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7和2016年10月1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11 日、14 日(9:00-11:30,

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

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

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6 年 11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3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86987771

传 真:0571—86987779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

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合作开发义乌后宅街道洪深路北侧商城大道西侧地块项目的议案 1.00

2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为浙江超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0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义乌滨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4 关于收取项目管理费的议案 4.00

5 关于合作开发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的议案 5.00

6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6.00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5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 “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

弃权。委托人对表决意见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议案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序号

关于合作开发义乌后宅街道洪深路北侧商城大道西侧地块项目的议案

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为浙江超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义乌滨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收取项目管理费的议案

4

关于合作开发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的议案

5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

7

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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