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董事会提名的秦焕明先生、宋德玉先生、田聪明先生、毕文权先生、尤峥先
生、孙成先生、商玉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骏民先生、
林东模先生、姚春德先生、何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上
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我们同意将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显君 朱文山
毛照昉 林东模
201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