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关于停牌核查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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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6-116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核查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31 日开市起复牌。

特别风险提示:

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已分别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及/或其指定方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分别与

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或其指定方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

期权协议的公告》。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收购方”)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告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

收购报告书》,宣布自 2016 年 9 月 9 日起向除本次股权转让中收购方拟受让的

股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收购

期限为: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目前,本次全面要约收购已经

实施完毕。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

司、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全面要约收购四川双马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1、交易风险

目前,相关各方已签署股份转让等相关协议,并先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

及要约收购结果公告,相关各方正在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继续推进有关工作,

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2、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资产出售相关协议为控股股东与收购相关方之间作

出,未经本公司签署。如未来上市公司进行对现有水泥资产和业务的出售,公

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将发表独立意见,关联方将在

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报相关机构审核/核准(如适用)。相关资产出

售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一、停牌核查的背景介绍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披露要约收购结果后,股票自 10 月 17 日起复

牌。公司认为近期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四川双马,股票代码:000935)股

价涨幅较大,波动较为剧烈。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

在停牌期间,公司就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需要补充更正,是否存在或知悉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在股价涨幅较大期间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等事

项向公司第一大股东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第二大股东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份转让

的交易方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和

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相关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中介

机构进行了问询核查,并要求出具正式回复函。

同时,公司就前期披露的信息的是否需要补充更正,是否存在或知悉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在股价涨幅较大期间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向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问询,并要求相关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二、核查结果说明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拉

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

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相关中介机

构在接到本公司的问询后,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严谨态度,依据本公司的问

询内容,逐项开展了周密的自查工作,认真核实了自身前期披露的信息的时效性;

是否存在或知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对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

开重大信息;并检查了在股票涨幅较大期间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形。各相

关方对公司的问询内容进行了一一落实,并出具了正式的回复函或进行了书面回

复。

在公司董事会核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各方的回复后,确认: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确认其并不知悉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无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三、其他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披露《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目前,核查工作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申请,四川双马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31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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