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6-079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五)在公司贵宾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出席会议的董事
应出席 9 名,实际出席 9 名(其中董事向军先生,独立董事赵晓强先生、陈永祐
先生出席视频会议并表决,董事侯跃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向军先生出席会议
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纪明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的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续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给予我司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公司拟
在 2016 年度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
并在此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仅
限内保直贷)、付款代理和商票保贴,授信期限一年。
2、公司将以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名下资产提供资产抵押。授权公司董事长
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延长向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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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因此该议案未获通过
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向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公司与华天
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按照各自相对持股比例(7:3)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搏基业”)
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协助浩搏基业公司清偿前期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
部分到期债务。其中公司向其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资助金额,期限 1 年。目
前该笔财务资助已到期。
鉴于浩搏基业名下资产金方大厦抵押、冻结、查封已基本完成解除,但房产
销售暂未启动。公司拟继续延长向浩搏基业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并按不低于
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公司实际银行贷款利率向被资助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华天集团也将同时延长财务资助期限。
由于本次被资助对象涉及华天集团参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应
比照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进行,关联方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回避表决,
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4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对该议案持反对意见的董事为:向军、侯跃、赵晓强(独立董事)、陈永祐
(独立董事)。以上 4 名董事的反对理由如下:
向军和侯跃的反对理由:1、北京市房地产价格升值很快,二股东(浩搏基
业原股东德瑞特经济发展公司及曹德军)利用大股东(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营利对于公司而言不公平,就公司层面
而言亦有利益输送之嫌。2、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权益。
赵晓强的反对理由:目前公司现金流紧张,2 亿现金对公司扭亏有重要意义;
自 2013 年起已资助 2 笔共 3.5 亿元,公司是否有还款计划和具体方案以及时间
表?关键在于资金是否得到有效利用,否则不利于浩搏项目的解决;此外占 38%
的其他股东为何不同比例进行资助?
陈永祐的反对理由:现金流紧张,没有具体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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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因此该议
案未获通过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
求,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世纪华天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天”)拟以其拥有的不动产以售后回租的
方式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70,000 万元。
该融资租赁交易保证方式为: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并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世纪华天融资租赁业务合同进行审查并签
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4 票,弃权 0 票。
对该议案持反对意见的董事为:向军、侯跃、赵晓强(独立董事)、陈永祐
(独立董事)。以上 4 名董事的反对理由如下:
向军和侯跃的反对理由:1、本议案的核心意义在于抵押公司优质资产后获
得现金去疏解其它个别不良资产,其实不利于公司整体利益。2、抵押后资金的
使用不清晰;就提案的所有贷款文件而言,有许多条款并未收口。
赵晓强的反对理由:程序上不符,议案提出时间不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两
个重要附件如租赁合同条款及综合成本计算表没有提供,董事在现有时间内无法
就现有资料做出判断。技术上讲,融资额减少应相应减少担保金额,综合利率
5.86%,是否确实有成本优势?
陈永祐的反对理由:议案提出时间太短,与公司战略不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本公司芙蓉厅召开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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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大会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续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
《关于补选吴冰颖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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