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6-9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以专
人派送、口头通知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每位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
表决董事 9 人,分别是李卫东、马炜、孙庆锋、赵世平、陈晓非、卢婕,独立董
事张文君、林志、益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卫东、马炜、孙
庆锋回避表决。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整合公司原有产业链,公司于 2015 年 8 月与恒天金
石(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原计划发行两期基金,其中产业基金
首期规模为人民币 30 亿元。截止 2016 年 8 月,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30
亿元,实缴出资总额为 26 亿元人民币。
经过一年运营,产业基金未达到最初整合产业的目的,同时公司对于产业基
金的整体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也加重了财务成本。结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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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考虑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有效防控风险,避免增加财务负担,
加大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对产业基金的募集规模和基金用途进行调整如下:
1、产业基金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原计划的二期基金不再募集;
2、就产业基金项下资金闲置时的用途增加一项,即可对本公司提供流动性
支持,总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不超过 10%/年。
根据上述调整,对产业基金的合伙协议做相应修改,同其他合伙人共同签
署《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卫东、马炜、孙庆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登载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求以及融资现状, 2016 年度拟新增从关联方
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产业基金”)拆借资
金 6 亿元,具体实施方式包括通过委托贷款或其他合法方式,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支持的具体实施时间、支持金额、提供资金支持的方式及其他具
体实施条款将在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后,由双方根据相关情况另行
约定。资金到账时间根据所需资金情况而定,利率拟按照不超过 10%/年计算。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6-9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
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前述两项议案于 9 月 27 日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
未获表决通过。因议案内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为保障公司经营工作合规顺
利开展,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将前述两项议案
再次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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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以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 17 日。具体情况见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6-9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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