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73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交
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
不必是股东本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 15 号麦田中心 15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与王艺衡、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杨利军和鲜果签订<债
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 2016-022 号公告。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 15 号麦田中心 1504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关于公司与王艺衡、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杨
1 1.00
利军和鲜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16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
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笛鸣、吴胜峰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 15 号麦田中心 1504 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与王艺衡、四川宏志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杨利军和鲜果签订<债
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