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6-006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完成了对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信托”)同业业务的授信
审议,同意给予国联信托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额度有效期一年。国联信托持有
本行 9%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联信托是本行的关联方,
与国联信托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国联信托综合授信 3 亿元,
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相关流程并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2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卫平,注册
地址为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第 10 至 11 楼,经营范围为:资金信
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
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
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
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
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
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联信托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截至 2015 年末,国联信托总资产 39.91 亿元,净资产 37.29 亿元,营业收入
6.42 亿元,净利润 4.06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联信托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业务定价依据公开市场
价格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国联信托各项指标增长较快,企业盈利能力较好。本行向国联信托授信,定
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
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将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托合作机构,授信总金额为 3 亿元,其
授信条件不优于同期市场同业往来的基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
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
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