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6-007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完成了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
同业业务的授信审议,同意给予江南农商行综合授信额度 3.7 亿元,授信明细为:
债券投资 3.7 亿元。额度有效期一年。本行独立董事徐从才担任江南农商行独立
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南农商行是本行的关联方,与
江南农商行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江南农商行综合授信 3.7 亿
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净额的 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
办法》,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相关流程并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江南农商行注册资本 584,447.7451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陆向阳,注册地址为
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经营范围为: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
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
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南农商行第一大股东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江南农商
行 10%股份,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截至 2015 年末,江南农商行总资产 2343.29 亿元,净资产 145.24 亿元,营
业收入 69.47 亿元,净利润 15.96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江南农商行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业务定价依据公开市
场价格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江南农商行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企业盈利能力较好。本行向江南农商行
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
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从才适用回避原则,除徐从才以外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行对江南农商行进行同业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 3.7 亿元,授信明细为:
债券投资 3.7 亿元。其授信条件不优于同期市场同业往来的基本标准,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