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6-064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金宇高岭土有限公司续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500 万元、3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否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宇高岭土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
全资子公司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高岭土公司”)
向中国银行大同分行续贷 1500 万元。该笔贷款将于近日到期,高岭
土公司拟向该行办理 1500 万元贷款续贷手续,需公司提供担保。为
能保证高岭土公司按期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不影响资金正常运行,公
司同意为其续贷提供担保。
(二)2016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宇高岭土有限公司续贷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业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大同市煤矿集团塔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池冰
经营范围:高岭土生产加工销售、涂料生产加工销售、对外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63,157,800.00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2,151.97 万元、负债总额
12,713.05 万元、资产净额 9,438.91 万元、净利润-2,392.84 万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1,189.42 万元、负债总额 13,232.38
万元、资产净额 7,957.04 万元、净利润-1,481.88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 年;金额:1500 万元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上述担保事宜,由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支持子公司金宇高岭土公司正常生产运营,为保
证金宇高岭土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该项续贷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4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9.9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15.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21%;公
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