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6-080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泽信息”)拟以自有

资金出资人民币 120 万元与北京春晓汇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

晓资本”)联合设立前海春晓天泽产业互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

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

民币 300 万元,其中天泽信息认缴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春晓资本

认缴出资 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投资管理公司成立后,拟参与专注于传

统产业互联网转型升级的产业基金的相关咨询、顾问和管理服务。

2、履行审批程序情况

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互联投资管理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北京春晓汇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9801843X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 层商业 5-276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1

5、法定代表人:韩越

6、认缴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实缴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

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产权及控制关系: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

人为韩越。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前海春晓天泽产业互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

核准为准)

2、拟成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投资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

3、股东及投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 40%

2 北京春晓汇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0 60%

4、注册地:深圳市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服务。

上述工商登记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为准。

6、投资管理公司成立后拟参与专注于传统产业互联网转型升级的产业基金,

该基金总规模暂定为 3 亿元人民币,增加出资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

管理公司认缴出资 300 万元人民币,其余出资将另行筹集。基金管理人主要为春

晓资本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提供产业互联网相关行业咨询、顾问和

管理服务。

2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管理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

天泽信息认缴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春晓资本认缴出资 18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60%。

2、投资管理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 40%

2 北京春晓汇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0 60%

3、投资管理公司董事会由 3 位董事组成,其中第一届董事会由天泽信息委

派 1 名董事,春晓资本委派 2 名董事。董事长 1 名,第一任董事长由春晓资本委

派的董事担任,投资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4、投资管理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第一任监事由天泽信息委派人

员担任。

5、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

的董事表决通过。

6、投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及日后如需变更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投资管理公司章程或相关组织规则的程序进行变更。

7、任何一方如发生违约行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自每一项违约行为发生

之日起三十(30)日内,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 50 万元违约金。若违约方未

及时支付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每日支付违约金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滞

纳金。违约方如给其他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足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守约方因本次投资承担的任何费用以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如属双方相互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8、对外投资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且审批通过之日及经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在对外投资合同中权利义务完成之

日终止。

3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由天泽信息参股与春晓资本成立的投资管理公司拟参与一只专注于传统

产业互联网转型升级的产业基金的相关咨询、顾问和管理服务,作为天泽信息互

联网产业整合的平台,推进公司战略实施,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本

只产业投资基金将主要投资于产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大数据、供应链金融项目,

有助于完善公司产业互联网生态圈的协调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公司的长远

发展。

2、投资管理公司将利用投资双方的项目储备资源、资本运作经验和资源优

势等放大天泽信息的投资能力,以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的方式,巩固和提高天泽

信息在产业互联网 IT 服务行业内的地位。

3、天泽信息参股的投资管理公司将为该传统产业互联网转型升级的产业基

金提供产业互联网相关行业咨询、顾问和管理服务,本次投资不构成高风险或财

务性投资。

4、本次投资对公司当前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二)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投资管理公司的设立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因此其设立仍存在不确定

性,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综上,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长远看,将不断提

高公司产业互联网生态圈建设的整合能力,支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将对公司今

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有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