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鼎利”)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对象之一,本公司作如下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
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
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
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公司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
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