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6-06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357 号)(以下简
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
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
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
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
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