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
式、调整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康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对美康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4号《关于核准宁波美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51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77,9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64.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71,198.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76号《验资报告》。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情况
1、募投项目调整前的情况
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以公司总部为中心,全国范围内建设30个营
销和服务网点,以办事处的形式进行运营,按全国七大区域划分进行分片管理,
建立营销和客户服务网络,加强公司的销售覆盖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以及提升公
司产品品牌形象,实现全方位、立体一站式营销服务,通过整合销售管理、客户
服务、产品展示、物流配送等功能,形成“营销+服务(技术支持)+成品展示+
物流配送+仓储中转+培训基地+品牌建设”的多功能平台。该项目总投资为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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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原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 名 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房屋购置 4,200.00 30.43
2 房屋租赁 871.00 6.31
3 装修工程 810.00 5.87
4 运输及办公通讯设备 1,504.00 10.90
5 信息管理系统 2,040.00 14.78
6 人员薪酬、培训 1,848.00 13.39
7 品牌推广 1,404.00 10.17
8 预备费用 1,123.00 8.14
合 计 13,800.00 100.00
截止 2016年9月30日,“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446.52
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赁、运输及办公通讯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人员薪酬、培
训等。
2、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在营销服务模式优化方面,“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原计划通过购置的方
式在国内核心城市设立7个区域营销和服务中心;为加快项目实施的进度,抓住
宝贵的市场机遇,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拟将房屋购置方式变更为房屋
租赁方式。项目实施主体、实现目的均未发生变化。
3、调整投资总额
在上述实施方式变更的基础上,公司根据技术与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本项目
实施的实际需要,结余“房屋购置”资金,并对“房屋租赁”、“装修工程”、
“运输及办公通讯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的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项目调整前后各具体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如下所示:
变更、调整前投资额 变更、调整后投资额
名称 变化金额(万元)
(万元) (万元)
房屋购置 4,200.00 0.00 4,200.00
房屋租赁 871.00 370.00 501.00
装修工程 810.00 15.83 794.17
运输及办公通讯设备 1,504.00 750.00 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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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调整前投资额 变更、调整后投资额
名称 变化金额(万元)
(万元) (万元)
信息管理系统 2,040.00 940.00 1,100.00
人员薪酬、培训 1,848.00 1,848.00 0.00
品牌推广 1,404.00 1,404.00 0.00
预备费用 1,123.00 1,123.00 0.00
投资金额合计 13,800.00 6,450.83 7,349.17
本次拟调减的项目包括“房屋购置”、“房屋租赁”、“装修工程”“运输
及办公通讯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原因系:(1)本项目实施方式由
购置房屋变更为租赁房屋,原方案中“房屋购置”共计4,200万元将结余;(2)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场地租赁实际发生情况,相应调减“房屋租赁”金额:(3)
根据“房屋购置”的调整情况,相应调减“装修工程”、“运输及办公通讯设备”
金额;(4)根据信息化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需求,相应调减“信息管理系统”
金额。
预备费用仍将用于该项目相关的各项业务,若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预备费用
不能满足实际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3,800.00万元调整为6,450.83万元
(含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 5,446.52万元) 。
三、募集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公司从“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科学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能够寻找到合适办公场所,不影响项目实施效果
的情况下,建立7大区域营销和服务中心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屋变更为租赁房屋,
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的进度,从而抓住宝贵的市场机遇。同时,租赁方式能省下
大量购置费用和大部分的装修工程、购置办公设备支出,防范潜在的实施风险,
在达到项目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大大降低资金支出的额度。
调整投资总额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项目实施过程的实
际情况相应调整投资额度,有利于最大程度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项目投资总额,符合《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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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和主要实施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进行的适当调整。
四、本次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投资总额调整后,“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专户将剩余7,349.17万元
(含利息收入,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
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下同)。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
投项目剩余资金 7,349.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319.69万元人民币(按金融
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
2、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
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经核查,上述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2016年10月14日召开的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对该等事项也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美康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
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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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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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潘剑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李 庆
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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