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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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6-089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陈晓先生因分管工作调整,将不再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董事会已

收到陈晓先生的辞职申请并生效。陈晓先生之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裁职

务,公司对于陈晓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的顺利开展,确保公司

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决定聘任浦冬婵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浦冬婵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

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浦冬婵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审核通过。浦冬婵女士简历如下:

浦冬婵女士,34 岁,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

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2016 年 9 月进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浦冬婵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浦冬婵女士与持有

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浦冬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浦冬婵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发现其

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浦冬婵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聘任浦冬婵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浦冬婵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

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720 号

2、邮政编码:201403

3、电子邮件:ir@hile-bio.com

4、电话:021-60890892

5、传真:021-60890800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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