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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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6—20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历史披露情况

2004年9月29日,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

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

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商

贸投资控股公司合并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国资委

【2004】223号《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

三家资产经营公司相关资产、权益及负债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承继。

公司于2004年11月4日在《大公报》、《证券时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4-15-国家股管理

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此后,历年年报“股东情况”中均持续介绍了上述情况,

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二、相关进展情况

2016年10月14日,我司接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正式通知:

2016年7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三家资产经

营公司工商登记注销通知书,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合并程序已完

结。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公司(证券代码

000011)56,582,573股份,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公司(证

券代码000011)323,796,324股份将过户至深圳市投控有限公司

名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的相关管理事项的变动,不影响本公司总股本

和股权结构,实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改变。

本公司将持续积极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大公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深物业股份过户事宜的函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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