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调整事宜的
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调整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议《关于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更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更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更新公司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确定以及相关文件的更新,有利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
我们同意上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的修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调整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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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培敏 郭永清 赖继红
日期:2016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