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易桥 公告编号:2016-074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
河南省焦作金箭明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箭明胶”)转来的焦作市解放
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 0802 民初 1354 号《民事调解书》,金箭明胶与河
南省焦作金箭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金箭实业”)的借贷纠纷案件已达成调解
协议,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金箭实业因金箭明胶到期未能偿还流动资金借款,向焦作市解放区人
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金箭明胶支付借款本金 2800 万元、借款利息和本案诉
讼费用,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1)。
二、法院对本案的审理调解情况
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金箭明胶)应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之前归还原告(金箭实业)借
款本金 2800 万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为:以 2800 万元本金为基数,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至实际归还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7.224%计息)。
2、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 95757 元及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金箭明胶)
承担,先由原告(金箭实业)垫付,待执行时一并结算。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6)豫 0802 民初 1354 号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