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16-086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中期利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395,441,033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8 股。
由于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布至此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3,032,400 股已行权,造成最新股本总数为 398,473,433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7.3.14 的相关规定,
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际权益
分派方案有所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8,473,43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9619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46575 元;
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96194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939119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923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961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98,473,43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14,826,233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10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10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10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10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 528 号 23 幢 4 楼
咨询联系人:丁魁,孙梦辰
咨询电话:021-50720558,021-50728058
传真电话:021-5072030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