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节能 公告编号:2016-104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会
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段嘉刚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聘任段嘉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下无正文)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席升阳、张莉、张霞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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