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9 月启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筹划工作,公司
股票交易当日停牌。2015 年 8 月 17 日,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所涉议案,
公司股票于 8 月 19 日交易复牌。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要求,2015
年 9 月,公司通过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向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呈报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2015 年 12 月 22 日,国务院国
资委以国资产权[2015]1311 号文件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予以批复。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
发行所涉议案。2016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361 号)。2016 年 3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61 号)。2016
年 4 月 5 日、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2016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4 月 21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回
复反馈意见。4 月 29 日、5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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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等。5 月 24 日,公司提交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票反馈意见
的回复材料。
上述事项详见发布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8 月 19 日、12 月 23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3 月 30 日、4 月 6 日、4 月 23 日、4 月 30 日、5 月
24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有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会同各中介机构稳步推进相关
工作。鉴于在申报过程中,我国资本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融资环境、融资时机以及公司经营
需要等多种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多方进行反复沟通,拟终止 2015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程序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终
止非公开发行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以“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终止
非公开发行 A 股票事项,是鉴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综合
考虑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诸多因素,经与多方反复沟通
后审慎做出的决定;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
质性的不利影响。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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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
五、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
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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