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6-06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含 6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的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3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69,204,7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99,991.3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952,973.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959,047,017.5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全部到账,并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6]第 4534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
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
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
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且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65,000.00 万元(含 65,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一年,此次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措施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风险可控。相关风险控
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以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为主,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现金管
理损益情况。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
时闲置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
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
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
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国金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