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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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6-06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已经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

本总额相应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000 万元。 198,920.4737 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2000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安徽新华发行 198920.4737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安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 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

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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