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获得李志东先生本人书面认可,
公司拟聘任李志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
就本次聘任李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志东先生作为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经审阅李志东先生的相关履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及中国证监
会作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惩戒。
3、李志东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任职要求。
4、同意聘任李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宋德金 朱名有 王翼初 闵卫国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