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 A(B) 公告编号:2016-82 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
2015 年 8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8),
2015 年 9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15-41),2015 年 10 月 22 日、2016 年 1 月 20 日、2016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发
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49、2016-5、
2016-32)。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重
组事项进展情况。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
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
(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交易相
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查,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沙隆达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61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相关问题的答复
内容,并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
修订,公司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补充文件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将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核准以及最
终获得所有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