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16-02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0 月 14 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接到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股权质押
解除及股权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集团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6 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
无限售流通股 15,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41%,已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集团公司以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5,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8.41%)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已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集团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663,362 股无限售流
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448%,其中已质押股份为 15,000 万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的 99.5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41%。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1、质押目的
集团公司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为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2、资金偿还安排
集团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
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集团公司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补
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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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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