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
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
(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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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珂 齐美彬 周学民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