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苏州设计 公告编号:2016-068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将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召集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决定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
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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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6 日 15:00 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0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10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
体为:
1、《关于收购深圳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2、《关于收购北京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9 号,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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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
传真至公司资本市场部(0512-65230783)。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务联系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9 号,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部
联系人:郁慧玲
电话:0512-69564641
传真:0512-65230783
邮箱:huiling.yu@siad-c.com
六、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签到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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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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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00”,投票简称为“苏
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收购深圳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收购北京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4.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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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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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的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
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收购深圳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收购北京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
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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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6 年10月13日下午16:00之前以电子邮件、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