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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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42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A 股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10 月 12 日、10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

自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二)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一

拖”)函证确认,目前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有关媒体报道及澄清

(一)本公司于近日关注到证券时报网等媒体刊登或转载的《历时 15 年长

跑,中国一拖“债转股”方案终成行》等有关报道,报道内容主要为国务院国资

委批复同意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拖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以作为对上述三家金融机构的减资对价。中国一拖上世纪 90 年代末

债转股的遗留问题即将解决。

(二)本公司澄清如下: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拖实施股权重组,回购金

融股东历史上“债转股”股权,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作为减资对价,协

议转让给其金融股东,该事项与国家近期公布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并无直接关联关系。

中国一拖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对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当期

效益构成重大影响。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风险提示

(一)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二)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和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hkexnews.hk),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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