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10-13 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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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10 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制工业级磷酸项目”

所募集资金中未投入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15 万吨/年饲料级磷酸

盐项目”,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合理有

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后,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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