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1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
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参会监事推举监事付大鹏主
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付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付大鹏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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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付大鹏先生简历
付大鹏,男,1982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贵州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硕士,2009 年 6 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研发部硬件研发工程师,现任公司企管
部部长、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公告日,付大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付大鹏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付
大鹏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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