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签署的广州白云
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含电子口岸大楼)项目运营发展关联交易,
认为: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广州白云国际
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含电子口岸大楼)项目运营发展协议》,有利于
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正常开展航空运输服
务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
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
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林斌、卢凯、李玮
2016 年10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