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ST 烯碳 公告编号:2016-082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整改的
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不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5条的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
本公司披露2015年度报告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
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详见公司201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此后,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对相关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公司积
极主动采取措施,组成了整改小组专门负责,聘请财务顾问和律师研讨对审计意见
以及内控意见涉及事项的整改方案。
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对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16-078)。
2016年6月15日、6月22日、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3
日、8月10日、8月17日、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9月14日、9月23日和9月30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整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0、2016-041、2016-042、2016-046、2016-047、2016-052、2016-056、2016-057、
2016-060、2016-063、2016-064、2016-071、2016-073、2016-074、2016-077、2016-080)。
截止目前,审计报告所涉及三个事项的最新整改情况如下:
1、事项一:关于资产包转让事项,根据审计师的意见,公司一直在积极落实将
工商登记显示在本公司名下的丽港稀土40%股权变更至第三方,但由于丽港稀土原股
东已将上述股权实施司法冻结,致使该股权短期内无法过户。公司正在与审计师协
商就该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以消除影响。
2、事项二:票据融资事项已全部按期兑付,对公司的影响已彻底消除。
3、事项三:对3.85亿元对外投资,公司已在2016年4月26日收回投资款。相关
撤资工商手续基本完成,中外合资融租公司的手续也将于近期完成。
综上,公司2015年审计涉及事项之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现正与2015年度
审计机构协商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公司将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做出更正、
补充披露并积极做好申请复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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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