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科泰电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科泰电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科泰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7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科泰
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科泰电源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
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4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止,公司已收到社
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869,595.4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36,130,404.54 元,其中超募资金余额为 533,270,404.5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
综字第 09003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科泰电源 2011 年将 IPO 信息披露合同中附赠 1 至 5
年不等的常年信息披露服务匡算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95 万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及管理费用,并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37,080,404.54
元。
根据科泰电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投资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中增加机械系统振动与噪声重点实验室、
模块化高效生物质能发电系统实验室和变频节能混合电源系统研发实验室的建设内
容,项目投资额由 1,990 万元增加至 3,142 万元,增加部分投资资金由超募资金支
出。
二、科泰电源超募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1、2011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2、201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500 万元偿还银行
贷款。
3、201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
7,500.00 万元对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增资,其中 6,2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1,25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持有智光节能 20%股权,后者成为公司
的参股子公司。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对智光节能投资 7,500.00
万元。
4、201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7,000 万元超募资金,公司实际使用 5,000 万元,其余 2,000 万元仍存储于募集
资金专户,并未使用。2012 年 6 月 8 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 5,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 7,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 2012 年 9 月 30 日,相关资金已全部完成补充。
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 1 亿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 2015 年 6 月 30 日,相关资金已全部完成补充。
7、2016 年 3 月 15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科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对科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增资。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
科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实际增资 29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909.07 万元,该增资事
项已履行完毕。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44,000 万元,已累计实
际使用超募资金 36,909.07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余额(含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为
202,213,887.14 元。
三、科泰电源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部件基本依靠原装进口,供货周期较长。为扩大市场份额,
缩短交货期,尽可能地获取市场机会,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订单交货期的需求,公司
会提前进行必需原材料的储备,增加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巩固优势行业领先地
位,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力度,公司加大了渠道资源建设获
取力度,所需的资金规模也有所增长。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来解决不断增长的
流动资金需求将会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
生产经营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解决公司部分流动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更
好开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
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四、科泰电源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的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科泰电源承诺: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
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52,213,887.14
元。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
用计划。
五、保荐机构意见
科泰电源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减少财务
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
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该事项已经科
泰电源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承诺,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科泰电源本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博文 缪佳易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