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10-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董事长吕钢先生提名聘任王能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金祖成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经总经理王能能先生提名聘任金志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军

民先生、胡天庆先生和周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美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上述人员的任职提名、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潘煜双、章武生、范晓屏

二O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京新药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