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10-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6-103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30 日 15:00 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1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3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股权收益权回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100)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 时到 11 时,下午 3

时到 5 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1

号院 32 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2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

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

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 : http :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1 关于为子公司股权收益权回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30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31 日

3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刚 王杨

联系电话: 010-59279999 转 9979、 010-59279979

联系传真:010-59279979

电子邮箱:magang@vip.163.com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4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为子公司股权收益权回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

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