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16年6月30日总股本299,317,26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99,672,650.58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299,317,269
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598,634,538股。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317,269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97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3.33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
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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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转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6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99,317,26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98,634,538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10
月21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10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10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10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10月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1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10月10日至登记日:2016年10
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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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转增股本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019,769 32.41% 97,019,769 194,039,538 32.41%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2,297,500 67.59% 202,297,500 404,595,000 67.59%
股份总数 299,317,269 100.00% 299,317,269 598,634,538 100.00%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98,634,538股摊薄计算,2016年半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7189元。
2、公司于2016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详见本
公 司 于 2016 年 9 月 9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披露时持本公司股份44,325,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81%)的股东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原承诺最低减持
价不低于44.36元/股,原预计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98万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
后,其承诺最低减持价相应调整为不低于22.0135元/股;减持数量不超过1196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号
咨询联系人:张勉
咨询电话:0518-85153595
传真电话:0518-85150105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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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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