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6-012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6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王敦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公司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已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要。截止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
项合计人民币 194,346,531.42 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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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同意以 194,346,531.42 元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194,346,531.42 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
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3、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赫达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16)
第 000373 号)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