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利: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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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 天利 公告编号:临 2016-098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以书面送达和传

真、电邮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会议由陈俊豪

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核,推举赵息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声明

见附件二、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新推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

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同时根据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要

求。同意推举赵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99)。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1

附件一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息:女,61 岁,汉族,硕士,大学教授。长期从事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

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企业成本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内部控制

制度及公司绩效评价等。现任天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赵息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为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

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

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2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

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

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有会计专业的教授职务任职

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

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3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

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

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

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息

2016 年 10 月 5 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提名赵息

女士为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

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4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

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

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被提名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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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有会计专业的教授职务

任职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

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 O 一六年十月五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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