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关于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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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6-034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

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措施的决定》(【2016】1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并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组织相关人员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

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及预计完成

时间,并已向湖北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存在的问题一、未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信息。

自查情况:子公司没有完全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导致子公司

与债权人的诉讼未及时反馈至信息披露部门,公司未能根据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措施: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涉讼债务的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6-032),

对控股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已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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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制度的学习,及时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信

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持续规范

存在的问题二、未进行股权激励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2016

年 3 月,公司筹划了股权激励事项。但未就该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

自查情况:根据公司自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系由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证券部等负责方案的讨论和制订,并由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内幕信息严格控制

在参与策划讨论及决策的人员范围。

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核查,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

月(2015 年 9 月 4 日—2016 年 3 月 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

证明。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13 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

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没有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

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16-033)。

整改措施: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信息披露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信息披露

工作中的职责,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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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持续规范

通过这次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在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和不足,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树立

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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